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
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42号)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重点
要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结合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和构建中高端现代产业体系需求,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重点关注在基础研究突破、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要大力支持、积极推荐。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一般从“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和入选我省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新兴产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以及其它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选拔推荐名额和程序
2017年我省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15人。
各单位向省人社厅推荐名额为:省教育厅15人;省卫计委10人,其他省直厅局、省直事业单位、省属大型企业如有符合条件的可推荐1至2人;各市推荐1至2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可推荐2人。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推荐。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必须经过各市及省直部门组织的专家评议程序。除涉密人员外,须经过公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推荐情况,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经审定后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报送材料和要求
(一)推荐报告
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加盖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部门(单位)公章。同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申报材料
1、填报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和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一式3份。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报送光盘)。推荐人选各种证书、成果、论文等有关复印件1份,若有其它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2、个人申报填写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即可,从www.z下载;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应真实一致。
软件下载、安装、使用咨询电话:
北京东方智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010-83065045、83065046
请各市、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务于2017年5月10日前申报推荐材料,报送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351-7676026 7676028
联 系 人:郝超
邮 箱:rstzjc628@126.com
邮 编:030024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
煤双创基地B座1826室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