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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信息】专题多人在防城港一小区售楼部买房遇到“假开发商”,如今房不得钱难退

2019年9月,河南任女士全款36万多元购买了防城港蓝湾财富小区的一套新房,交完钱发现合同上面盖的章是广西金易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易通公司),并不是“五证”上的开发商。到去年9月,她接到金易通公司回复,房子不能交付只能退钱,但至今只退了约5万元。遭遇类似情况的有20多人,金额达300多万元。金易通公司表示,目前此事正在处理中。

反映:全款购买现房,最后无法交房

2019年9月,任女士在海南一名房产中介介绍下,来到防城港蓝湾财富小区售楼部。在售楼部,陈女士接待了她,对方自称是开发商的人,小区在清盘,还当场拿出“五证”给她看。任女士看到,“五证”上面盖章的公司是防城港市冠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现场看房后,任女士看中一套约74平方米毛坯新房,共36万多元,她全额付了款。2019年10月,任女士收到一份内部订购合同和收据,合同约定2020年4月交房,落款盖章的是广西金易通投资有限公司。

任女士的购房合同。任女士供图

收到合同后,任女士向陈女士提出疑问,但对方仍坚称是开发商,保证没问题,会在合同约定时间交房。2020年4月,交房时间已到,任女士得到的答复因疫情影响交房延期。

两个月后,当任女士再询问时,陈女士给她提供了金易通公司相关负责人资料以及公司信息。“陈女士表示,他们和金易通公司合作卖房,目前遇到一些问题,建议我与金易通公司直接联系。”任女士说。

任女士与金易通公司一名负责人刘先生联系,起初对方不接电话,信息不回,直到9月才回复称,因疫情影响以及内部原因,房子已经拿不到,只能退钱。

任女士持相关资料向防城港警方报警,目前警方还在处理中。为了维权,她加入了一个群,里面有10余人同样在金易通公司遭遇此事,金额达约300万元。“金易通公司每次只退一点点,目前我才收到退款5万元。”任女士说。

走访:有人曾换锁带人看房,物管公司贴公告提醒

任女士当时购房的售楼部是在蓝湾财富旁边另外一个楼盘。2月3日下午,记者见到该售楼部已经人去楼空,大门紧锁。

任女士购房所在的售楼部已经无人办公。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摄

蓝湾财富小区物管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小区房子早在2015年卖完,开发商的售楼部人员已于2015年撤出。这两年有人卖的房子,听说是涉及诉讼要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有消息灵通的中介获悉后,打擦边球拿来销售,有的甚至把房子换了锁,然后带购房者去看房。

任女士购房所在的售楼部大门紧锁。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摄

上述负责人还说,公司发现后制止了这些行为,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相关银行和小区物管分别在小区办公室、电梯、大门口等显眼位置张贴公告提醒,但还是有不少人没看,交钱买房,拿到的合同和收据均不是合法的购房合同,在有关部门没有备案。

物管公司门口贴的温馨提醒。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摄

记者在该小区物管公司门口看到一份北部湾银行防城港支行给物管公司的《告知函》,声明该行无权私下销售也未曾委托任何第三方销售“蓝湾财富”楼盘项下房产;物管公司张贴的一份温馨提示也称,未经合法授权的公司在本楼盘房屋进行销售,提醒广大群众谨防上当受骗。

银行在物管公司门口贴的《告知函》。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摄

调查:房子已备案至他人名下 合同被判决无效

记者调查还了解到,任女士拿到的该份内部购房合同,根据房子编号在防城港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上查询,根本查不到备案信息。

尹女士也遇到了跟任女士类似的情况。去年9月,尹女士发现自己在蓝湾财富项目购买的房子已备案在他人名下,遂向防城港市住建局反映。该局回复,经走访原开发商办公地点已经无人办公,也联系不上金易通公司实际收款人,也无法收集到金易通公司有取得相关权利人授权其“销售、收款”的授权书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有关司法文书、文件,建议其走司法途径或报警处理。

去年11月,有相同遭遇的黑龙江男子李先生将金易通公司起诉至法院,记者从判决书获悉,李先生是2019年9月在蓝湾财富买的房子,2020年7月在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查询发现,他所购房子早于2015年12月已备案至他人名下,金易通公司并未告知。

2020年7月,金易通公司给李先生发了一份《通告》,声称由于疫情影响,使得公司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完善各项手续,导致不能正常交付房子,经双方协商,公司将在2020年8月15日前一次性退回李先生所交款项,并支付利息以及补偿款4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与金易通公司签订的《商品房内部购房合同》属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情形,并判决此份合同无效,金易通返还李先生所交房款并支付利息以及4万元赔偿。

蓝湾财富小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摄

回应:销售抵押房子 疫情影响交房事宜

2月2日,记者联系上陈女士,据她透露,该批房子原本是银行的不良资产,开发商在银行贷款后没钱还上,法院将开发商一批房产裁决给了银行,银行和金易通公司合作,并签了一份资产处置的意向书。

陈女士还说,她是房产中介工作人员,2019年她交了50万元保证金与金易通达成合作代理销售,房子卖给消费者后,2019年底她发现金易通公司并没有履行与银行的合约。2020年底,8月份,金易通公司已经不和她有任何沟通,不交房也不退钱给她的客户,她只好将金易通公司相关负责人以及相关资料发给客户,让他们直接对接,“在我名下10多名客户涉及金额达约300万元,还不包括其他零散客户,而我的50万元保证金一分钱也没有退”。

2日,金易通公司相关负责人刘先生接受南国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受疫情等原因影响,不能及时将房子交付给消费者,公司也正在给消费者作退款处理,具体相关原因以及进度等细节他不便透露,目前此事公司正在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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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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