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招生考试院获悉,《黑龙江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实施办法》于6日公布。
《办法》规定,美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音乐学类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视唱科目满分为30分,其他科目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艺术类按录取先后顺序设4个招生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二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两部分组成。
《办法》规定,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日程安排如下:美术类考试科目,素描12月14日08:00-10:30、速写12月14日11:30-12:00、色彩12月14日14:00-17:00;舞蹈学类考试科目,舞蹈编导专业的形体与基本功测试、自备剧目表演、命题即兴编舞和舞蹈表演专业的形体与基本功测试、自备剧目表演、舞蹈表演,考试时间均从2020年1月5日开始;戏剧与影视学类考试科目,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影视分析12月14日14:00-16:00,朗读、演讲均从2020年1月7日开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主持、朗读、演讲均从2020年1月7日开始;音乐学类考试科目,音乐学专业的基本乐理12月14日08:00-09:30、听音12月14日10:00-10:30,视唱、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均从2020年1月6日开始;声乐表演专业的基本乐理12月14日08:00-09:30,听音12月14日10:00-10:30,视唱、声乐演唱均从2020年1月6日开始;器乐表演专业的基本乐理12月14日08:00-09:30,听音12月14日10:00-10:30,视唱、器乐演奏均从2020年1月6日开始。(记者 赵一诺)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