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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这么大的事故
我感到内心很内疚嘛
不管是倾家荡产也好
我承担的这一块我一定要承担”
2018年5月19日晚,广西桂林交警支队象山大队接到报警后,来到了位于万福路附近的一起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当时现场只有一辆摩托车和驾驶摩托车的两名60岁左右的男子。两人一名重伤一名当场死亡,而肇事者已经不知去向......
回家路上遭遇不幸
摩托车上的两名男子是同一个村子的村民,两人结伴去桂林做建筑工。摩托车的驾驶员今年60岁出头,在当地是一个不错的泥瓦匠,因为妻子身体不好没有劳动能力,所以才想到出去打工来养家糊口。每天往返这段路要20多公里,原本奔波就异常辛苦,可没想到又发生了车祸,在回家的路上被撞成了重伤。
而另一名村民与他年龄相仿,出去打工才一个多星期就不幸遭遇了这起车祸,当场失去了生命。
司机表示愿意积极赔偿
就在警方对事故现场勘查进行到尾声时,当初的报警人又打来电话,称自已经追上了肇事的大货车,并记下了车牌。警方随即通知了大货车的车主让当晚的驾驶员来配合调查。事发当晚22:00左右,一名姓韦的男子来到了象山大队。
民警对韦某驾驶的那辆重型货车进行了勘查,发现车上的一些痕迹与案发现场的痕迹相吻合。确定了此辆大货车正是当时肇事的那辆。
据肇事司机韦某讲,他当时没有意识到事故发生,车辆经过万福路时他只听到了一声响,车也跟着震动了一下,但他以为只是路况不好就开走了。
虽然货车司机对事故并不知情,但是他积极表示愿意予以受害人赔偿,并且肇事的这辆大货车也有商业保险,于是当晚交警就让肇事司机韦某回去和车主一起研究赔偿的事。可第二天清晨,医院却传来了更加令人遗憾的消息,事故中那名受了重伤的驾驶员,因抢救无效也失去了生命。
这起事故造成的后果如此严重,警方也更加重视了起来。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民警联系了报警人,让他来到交警队详细介绍一下当晚的情况。
言行不一又出新情况
报案人称,当时肇事的大货车可能是在避让其他车辆时碰到了摩托车,但货车当时并没有停,恰巧自己又与大货车同路,于是他便跟着大货车,来到了一个小超市旁。
可报警人的这番陈述让民警们起了疑心,韦某在提到关于有人告知他肇事时,并没有提到自己下车,只是说有人在车窗外招招手,讲什么他并没有听到。
理论上报警人是不太可能撒谎的,于是警方调取了距离事故现场200米的监控录像,可当警方看到视频时却发现,当晚驾驶这辆大货车的是一个体型微胖的男子,而韦某体型消瘦,虽然两人穿着同样的衣服,但可以确定这并不是韦某。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警方了解到,这个韦某是这名微胖司机的小舅子。而这辆大货车的车主正是这个微胖司机的弟弟,两个人都姓莫。
警方叫来了三人进行询问,哥哥莫某承认,当晚确实驾驶过这辆大货车,当时韦某与他都在车上,视频中没有韦某是因为韦某当时在车的后排座睡觉。可驾驶到事发地点万福路附近时,已经换成韦某开车了。
可是韦某刚刚开了一会,车身就产生了晃动。莫某嫌他车技不好,就换回自己来开。后来两人一起开到超市,莫某下车买水时遇到了一名男子告知自己出了车祸,于是莫某和韦某当晚就没有配货,开始往回返,可还没到地方就接到了警方的电话。
关于两人换座位的事,警方又单独询问了韦某,两人说的一模一样。
事发当晚司机身现另一路段
可是真的会有如此巧合吗?事发地点距离监控录像不过200米,偏偏在事发之前换了座位而事发之后又换了回来?对于事故发生时的情况,民警不断地听到莫某和韦某的一些新鲜说法。可两人似乎配合的很默契,并没有漏出什么破绽。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对韦某进一步的询问中,警方发现了一个细节,韦某说事发的当天上午,他把另一辆大货车送去维修了。
根据韦某提供的车牌,警方调取到相关卡口的照片,结果发现几乎就在当晚发生车祸的同时,韦某正驾驶着那辆大货车在其他的路段。
在铁证面前,两人终于交代了事实。当天晚上肇事的司机确实是莫某,之所以找来韦某顶替,是因为莫某没有“货运车驾驶资格证”,怕保险公司拒绝报销事故费用。
事后,莫某和韦某对遇难者家属进行了积极赔偿,分别给予两名遇难者家属人民币30多万元。鉴于此,肇事司机莫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而替莫某顶包的亲戚韦某,也因涉嫌包庇罪被刑事拘留。
逃避似针,
谎言似线。
自以为编织的保护罩异常完美,
实则早已千疮百孔。
实习编辑 | 张诗悦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走样”的身型》
记者 | 陈兵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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