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台州市2020年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的通知》。
根据公民上学“一件事”工作要求,符合2020年高中招生考试加分类别的考生要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自主申报。有关自主申报具体事项提醒如下:
一、申报地址
浙江政务服务网:
或“浙里办”APP(在手机APP商城搜索“浙里办”下载)。
二、登录方式
方式一:通过电脑端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相应县市区,进入“个人服务-教育-中考”栏目选择对应项(或者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
方式二:通过手机端办理,登录“浙里办”APP,进入“热门服务-一件事”栏目选择对应项(或者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
三、有关要求与说明
1.烈士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烈属证等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2.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对应优待情形的佐证材料和父(母)亲所在部队师(独立团)及以上政治机关证明),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人武部门(或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核、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3.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考生:在公安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县级公安部门提交材料,经县级、市级、省级逐级审核,由省公安厅报公安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各县级(含市本级)教育部门落实优待政策。
4.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子女考生:在消防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市级消防部门提交材料,经市级、省级消防部门及省应急管理厅逐级审核,由省应急管理厅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各县级(含市本级)教育部门落实优待政策。
5.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系统共享全国人口库的身份证号、姓名和民族),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民宗部门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归侨: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浙江省归国华侨证;归侨子女: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父(母)亲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归国华侨证、亲属关系凭证;华侨子女: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居留凭证及其中译件、我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书、出入境记录),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侨办、设区市侨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7.台胞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证件或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其中,浙江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全流程在线办理;外省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户口簿照片,台湾户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通行证照片,上述两类考生须到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考生的申请内容分别经设区市台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8.各类加分(包括各小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9.凡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都要在所在学校及所在地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四、其他事项
台州市2020年高中招生考试加分“有关要求与说明”以本文件为准,台教基〔2019〕196号文件的附件4《台州市2020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中的第二点“有关要求与说明”废止。
附咨询电话、二维码如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
台州市教育局:81813651
温岭市教育局:86145221
椒江区教育局:88826336
玉环市教育局:81717053
黄岩区教育局:84260089
天台县教育局:83881014
路桥区教育局:89210975
仙居县教育局:87728728
临海市教育局:85311687
三门县教育局:8332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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