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上海普陀检察
案
例
手机还款后没有收到确认短信,很多人的第一反应便是拨打客服电话询问。然而,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害人张先生(化名)因为拨打了网上的“客服电话”,一步步落入了犯罪分子的圈套。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快来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2019年4月7日17时
张先生在家中用网络贷款APP还款后,未收到已还款通知,为确认情况,张先生拨打了在网上搜索到的APP客服电话。电话中,对方让张先生加客服微信进一步沟通,并指引他点开识别二维码,进入测试链接。在张先生输入第六位密码后,他卡内4000元钱不见了。
“客服”解释将在2小时内归还,然而到时间后,张先生不仅没有收到退回的钱款,还被删除了微信好友,这才发现上当受骗。
明明是在正规平台上贷的款,怎么会遇到骗子呢?问题就出在张先生拨打的那个客服电话上。原来,张先生打通的并不是真实的客服电话,而是诈骗分子购买的假号码。
2019年1月
杨某殊、杨某江、杨某华合谋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在网上花8000元租赁了一个固定电话号码,又购买手机、不记名手机卡等作案工具,将手机号码设置为固定电话呼叫转移,只要有人拨打了他们购买的固定电话号码,通话就会自动转移到杨某殊等人的手机上。
同时,几人还在网上发帖、购买百度关键字排名,将固定电话号码在搜索引擎上关联网贷公司的“人工客服” 等关键字进行推广, 以便于被害人优先浏览到他们的固定电话联系咨询业务,后再在通话中冒充客服人员套出被害人的贷款内容,要求添加微信好友,以扫码测试等理由诱骗被害人转账。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杨某殊、杨某江、杨某华事先商量,分工合作共同购买设备,随机接听被害人电话,骗得钱款共同分配的犯罪,其属共同犯罪,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涉嫌诈骗罪。
2020年5月18日,被告人杨某殊、杨某江、杨某华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3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主流贷款机构均可在官网或APP帮助信息页面查询到官方客服电话。对于搜索引擎搜索到的结果应反复甄别,查看是否标注“官方客服安全认证”等权威标志。遇到客服提出添加微信、二维码转账等要求,应提高警惕,核实是否被诈骗,并做好证据留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