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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网友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有回音了

近日,吉林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的48条留言作出公开回复。中国吉林网将选取部分留言刊登如下:

【网民留言】

硅谷大街南端高速路出入口已建成很长时间,请问何时启用,希望官方能尽早开通,方便城市东南部居民。

答复意见:

经查,网友所提问题涉及的是硅谷大街与绕城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桥项目,硅谷大街与绕城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桥位于硅谷大街与绕城高速交叉处,既是长春市西南部及朝阳区、高新区出入高速公路南下的重要出口,也是高新区、朝阳经济开发区与市区联系的主要通道。该项目于2011年7月开工,由于受高新区拉洛村村民阻工及朝阳区征拆工作未完成影响,2013年7月被迫停工。2016年,高新区及朝阳区解决了部分征拆问题,于4月复工。截止目前,市政部分绕城高速以内主桥、匝道桥、道路、排水所有工程全部完成,但目前工程建设还受高新区、朝阳区征拆问题的制约。高新区正在积极与村民商谈,由于受拉洛村换届及村委会帐目交接影响,集体土地补偿款现暂停发放,待帐目交接完成后将组织尽快发放,发放完成后,进行开工建设。朝阳区也正在积极推动解决剩余征收问题。长春市责成相关部门在两区完成征拆工作后,科学组织施工,争取在180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剩余工程,早日实现通车。

【网民留言】

长春市南三环新星宇观塘和之洲这两个小区之所以取这名字是因为有原生态的湿地在这里,原来这湿地有泉眼,芦苇,各种野生鸟类,人与大自然和谐共处,但从今年的5月开始,居民发现有大量沙土被运来填埋池塘,原来的水面近一半被填埋,居民了解到的结果居然是要盖公园,请问有如此先破坏在建设的必要还是有啥不可告人的目的,把原生态破坏掉在去建设新的?施工方给出的解释是先填埋在挖开,请问这种解释正常人是否能接受?他们已严重违反了吉林省湿地保护法,请书记为了我们子孙后代的家园不在遭到破坏制止这种违法行为吧。

答复意见:

经查,网友所反映的地点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新星宇观塘和之洲附近,现在正在建设的南溪湿地公园,公园定位于长春市南部新城核心区域,为市级综合性公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生态治理工程,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网友反映的天然池塘,是正准备提升改造的长白文化园,而长白文化园也是南溪湿地公园建设的一部分。目前的填埋是在建设过程中,需要首先建起施工用的便道和围沿,才对湖面进行了临时的占用。按照规划,未来这块池塘非但不会被填平,水面还会扩大,原来的水域面积约为两万多平方米,而长白文化园建成之后,这里的水域面积能达到三万五千平方米。关于南溪湿地公园建设的相关问题,《新文化报》于7月1日在A03版也进行了详细报道,采访了项目建设方,对居民反映问题进行解答。

【网民留言】

伊通河畔新星宇观塘、之洲小区边湿地正被黑心开发商人为破坏,几十年的天然湿地被填埋,树木被砍伐,他们以破坏人类生存环境为代价来满是自已不法利益,引起民怨!事态严重,时间紧急,请省领导及时干预,造福民众!

尊敬省委书记您好:我是一个三公里居民,向您反应个问题,现在的三公里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在人行道上和马路面上扎了铁柱搭起了棚子,严重影响车辆及行人的通过,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市容市貌。商贩们有固定场所经营场地他们不去,这里也没有相关部门人员管理,任商贩随意摆卖,请您有时间帮忙处理一下,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进行了核实,现将结果说明如下: 一是安排城管部门从7月15日开始,重点对三公里农贸市场占道经营情况进行15个工作日的清理整顿行动,拟采取划线经营、品种经营、规定时间经营等相应办法。目前,已经得到有效改善,并安排一个城管中队进行常态化管理。二是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建设一座规范的农贸市场,目前农贸市场建设方案已经完成,近日开工建设,预计10月份竣工。投入使用后将街区内商贩迁入到市场内经营,将彻底解决商贩流动、占道等经营的问题。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 我们是长春市南关区全安街道天乐社区灰楼居民,现在小区外面的几个下水井出现了一连串堵塞,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多次向社区及环卫及产权单位反映都不给予解决,无奈才给您留言。希望能得到关注及解决为盼!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查,网友反映的地点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同志街与新华路交汇,该银行灰楼宿舍建成于1980年,产权单位为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分行,公共设施维修由工行委托工程维修队负责。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南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所管辖街道进行处理,2016年7月13日,街道工作人员前往工商银行长春市分行与工行工作人员张少波就银行灰楼下水井堵塞的问题进行沟通,工商行当即派工程队维修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此楼共有4口下水井堵塞严重需要清掏,工程队制定维修方案并报价,由于将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需要此楼70%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方可使用,所管辖区域街道网格长将协助征求居民意见,达到70%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后即可进行维修,相关工作正在推动中。

【网民留言】

尊敬的巴音朝鲁书记您好: 在吉林市丰满区小孤家子7队附近一个山坳内,今年新建了一个占地上千平方米的狐狸养殖场,该养殖场在松花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狐臭熏天,附近几十户居民苦不堪言。居民多次向吉林市市长公开电话室、丰满区环保局、松花湖管委会环保局反映,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老百姓真难啊!老百姓实在没办法了,请您有时间过问一下。全体村民一定会万分感激您的。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处理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7月14日,吉林市环保部门已对该狐狸养殖场提出如下整改要求:一是狐狸产仔分窝后,立即清理粪便;二是喂养益生菌降低排泄物产生的气味;三是对地面喷洒植物提取液除味剂消除气味;四是加强粪便存储池清洁封闭管理;并限10日内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气味。 目前,该养殖场已经积极采取降味、除味措施消除养殖产生的气味,附近居民与养殖户双方已经达成共同解决方案,附近居民表示满意。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 您好!我们是榆树市乡村教师,现在向您反应两个问题: 1.榆树市乡镇补贴到现在还没给。 2.榆树市教师职称评聘使用的是2004年的67号文件,不是国家新出台的文件,国家文件论文不做刚性条件,而榆树把论文做刚性条件。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乡镇补贴问题: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52号)下发后,我市立即着手此项工作,目前已经起草了《榆树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工作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完成了调查摸底、经费测算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实施范围的确认,待上级明确相关政策,精准确认实施范围后,即组织实施。 二、关于教师职称评聘问题: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职称工作2001-2005年只评未聘、2006至今未评未聘,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四县(市、区)借鉴双阳区的做法,经反复研究达成共识并请示长春市人社局同意,决定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三县(市)两区中、高级岗位评审条件统一使用2004年3月31日,吉林省人事厅、吉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吉人联字2004年67号]。根据此文件规定,论文只是评审中级职称学术(技术)成果九个条件中的一个条件、评审高级职称六个条件中的一个条件,并不是评聘职称的唯一条件,教师在学历、资历、能力条件符合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只要具备学术(技术)成果九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或六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就可以竞聘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未把论文作为评聘职称的刚性条件。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你好: 新农村只建一半,前未嘴子每条土路都是坑坑洼洼,一到阴天下雨连拖拉机走着都困难,老百姓的庄稼卖不出去,卖出去了价格也低一大截,村里的年纪人病了不能及时就医,不知道国家实施的村村通工程何时能落实到位?随时欢迎各级领导来实地考察落实。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接到留言后,德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网友反映的问题,责成夏家店街道办事处立即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夏家店街道办事处接到德惠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后,立即组织分管道路的同志、财政所、经管站召开调度会,并实地查看了网友所说的苇咀子村前苇咀子(3.4.5社)道路情况。此路段是砂石路,不是土路,目前路上有泥土,是由于山水冲击下来而形成的。街道办事处已经责成苇咀子村委会,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淤泥工作,如出现坑洼路段,由村委会拉砂石进行垫补。

【网民留言】

八音朝鲁书记你好:我是咱们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辖区内池北区中学的一名退休教师。前几天教育局下发一个统计乡村教师从教30年的通知和登记表格。我们十 分茫然的是:年限的统计,时间不是截止到退休年限,而是截止到2006年底为止。原因是2007年开始我们所在的二道白河镇就归到管委会了,就不算乡村了开始算是城市了。我们仍然在这个小镇子生活,依旧在这个学校教书,怎么某个人说了一句什么话,难道我们就变成城市人了吗?是不是城市,行政区划是否升级,应该由上一级政府下发文件吧,明确二道白河镇在行政区管理上升级了。什么时候下发的文件,我们一直没有听到传达。或许是升级了,我们孤陋寡闻。但是,我们要求看到省政府下发的文件(必须是早已经下发的),二道白河镇到底是哪一级行政区划?八音书记:我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八音书记:我们身处偏远山区,这一生都献给了这长白山下第一镇。是的,这几年这里是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比较起城市,还是遥遥不及吧。再说,应该属于哪一级行政区划,是应该有文件说了算,不是哪个人想当然就能确定下来的吧,我恳请八音书记能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能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这件事情,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长白山管委会高度重视,责成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办理,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经反复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后,答复如下: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吉政发[2005]19号)文件要求,鉴于长白山管委会保持延边州、白山市相应利益和行政区划不变的现实情况,全区各中小学校也应保持原有乡镇学校属性,各项工作应按乡镇学校的属性开展。目前,我局已纠正了此前确定的截止至2006年12月31日统计年限的错误做法,并按教师函〔2016〕4号)文件规定,将统计年限截止日期更改至2015年12月31日。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多次反映梨树公交车2路和5路居民乘车难。2路12台公交车就2台上线运营,而且有时下午公交车就没有了,要么不到4点就收车了,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发一趟公交车,居民和学生也无车可乘。5路公交车一个多小时才发一趟车,在站点停着我们居民上下班根本就坐不着,8台公交车就3台上线运营。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交通局进行了核实,现将结果说明如下: 按照正常线路和运营时间,2路车应上线12台、5路车应上线8台,时间是每15分钟一趟,目前的情况是2路车上线2台、5路车上线3台,而且发车有所时间增加,造成上述实事的主要原因是:2路车和5路车线路车辆都已老化,临近报废期,存在安全隐患,上线运营无法保障安全,为了确保居民出行安全,才停运部分车辆。 为了保障居民方便、快捷、安全出行,彻底解决居民乘车难,目前,梨树永安汽车公交有限公司已购进了26台新能源公交车,并完成了车辆手续办理,现正在对车辆充电桩建设进行选址,充电桩安装完毕后即可上线运营,将彻底解决好居民乘车难的问题。

【网民留言】

长春市红旗街和和光胡同交会处那 有一家重庆小面每天用大喇叭播放广告 声音极其大 时间也久 从早上八点多一直播放到晚上十点多 附近居民根本没法休息 家里老人休息不好 心脏病都犯了 之前此处也有类似的商户这样超分贝在居民休息时间播放广告 多次投诉均无效果 请领导能重视小老百姓得疾苦 制止噪音污染!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查,网友所反映的商户重庆小面位于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和和光路交汇处,朝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单位认真调查处理,经朝阳区公安分局建设广场派出所所长郭瑞东及责任区民警实地查看,发现重庆小面确实存在使用高音喇叭播放广告扰民问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建设广场派出所将重庆小面店主传唤至派出所,针对违规使用高音喇叭扰民情况进行询问,并依法告诫当事业主。目前该店负责人已认识到其行为已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正常休息,并保证此问题不再发生。下一步,建设广场派出所将依托巡防“三张网”措施,加大辖区管理力度,防止类似扰民问题再次发生,坚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网民留言】

本人系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一两地分居军人家属,丈夫系驻外省某部现役军人,今年夏天小孩面临小升初择校问题,想到离居家最近的公办初中上学,查省相关优待军人政策,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210号《吉林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四章 教育优待 :第二十条 现役军人子女入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到四平市教育相关部门办理学籍时,被以军人丈夫不是四平本地驻军不符合政策为由拒绝办理,可省里相关政策并没有限制现役军人必须是当地驻军的规定!并且丈夫还是本地人只是远到外地当兵! 另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2011年7月1日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政联[2011 ] 7 第四条规定:“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军人子女教育需求,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协调有关幼儿园,学校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此文件也没有对现役军人归属地驻地的限制!而是明确说明了解决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问题! 孩子成绩比较优异,到最近的初中就读不是什么太难解决的困难,择校也是考虑到两地分居家庭诸多条件和困难的无奈之举,望领导百忙之中抽时间关心一下军嫂的难处,解决一下一个军人子女教育的问题,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调查了解,网友刘女士的丈夫为驻四川某部现役军人,其子为铁东区石岭镇小学应届毕业生。2016年5月刘女士到铁东区教育局咨询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但由于家长较多,未找到具体负责同志,只是听说非驻平部队不享受优待政策。2016年6月,刘女士再次到铁东区教育局咨询,铁东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同志经过详细了解情况和审核有关证明,认定其符合优待条件,并做好登记,待7月份小升初工作开始后安排刘女士的儿子到四平三中就读。

【网民留言】

巴音书记你好:我是辉南县林业局下属林场的职工,我们的工作又苦又累,责任也很大,但是我们的工资非常低,使我们的生活艰难,每月一千零点,国家和省政府的政策是好的,为啥到了地方至今不予执行,我们热爱自己的职业,热爱政府,我们为了工作流血,流汗,绝无怨言。但不能让我们流泪,我认为这是地方政府对我们林业职工的歧视,也是对林业战线的歧视。希望巴音书记救救我们林业职工吧!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国有林场属地方国有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于近年木材年度生产计划不断缩减,加之木材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导致我县林场生产经营困难,处于亏损状态。目前,我县林场职工工资主要由公益林管护费和省级森林防火扑火队工资构成,加上季节性工作补助,月人均工资在1300元左右。为妥善解决县内国有林场面临的各类问题,今年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确保明年年底前国有林场改革主要任务全面完成。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舒兰市一共有两台12路公交车,为个人承包,路线为舒兰市火车站至王乡屯,全程不到十公里。政府规定票价只有一元钱,几年来这两台公交车数次违法上涨票价,平时到王乡屯的正常票价已经涨至4元一人,并且到超出运营范围外的村屯(杨粉房村、南沟村)载客,常年非法收取杨粉房村5元一人票价,收取南沟村20元一人的天价票价。在今年春节开始又把王乡屯的票价涨至5元一人。村民再也忍无可忍向舒兰市交通和物价部门数次投诉,但舒兰市主管部门居然都推诿扯皮没有任何监管。无奈之下只能求助吉林市长公开电话,在市长公开电话的督办下,舒兰市交通局运管所终于对违法公交车做出处罚,可处罚后12公交车仍然继续维持违法票价。群众再次向吉林市政府反应,在吉林市政府的再次督办下,违法公交车被第二次处罚,但是两次处罚后,违法公交车还是没有恢复正常票价,继续收取4元的违法票价,继续超出运营范围,继续收取南沟村20元一人的天价票价。 书记,我们只想知道天底下还有20元票价的公交车吗?这样嚣张的公交车,两次被查处还在公然违法,是谁给他们的胆量?两次处罚为什么舒兰市交通部门都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多年来数次违法涨价,舒兰市交通部门是不是失察失职?舒兰市交通部门一再包庇违法公交车,背后到底有什么猫腻?甚至个别运管所公职人员把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违法车主,是不是违纪? 第一,舒兰市12路公交车违法涨价多年,一而再再而三,我们要求票价必须恢复到正常规定2元以下的票价,否则我们一定永远告下去。 第二,违法车主被数次处罚仍然死性不改继续猖狂违法,必须受到严惩,这种行业败类,为什么不吊销他们的运营手续,反而一再包庇?政府到底维护守法公民利益还是维护违法者利益? 第三,舒兰市交通局和物价局常年失职渎职,对违法涨价行为一律放任不管,对群众多次投诉举报一律采取推诿扯皮不作为,甚至在省委和吉林市委督办下,还采取欺上瞒下的方式包庇违法车主,对抗群众,对抗省委和吉林市委,必须追究舒兰市交通和物价部门的责任。舒兰市交通局内部公职人员收取违法车主贿赂,干预执法已经严重违法违纪,请求纪委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严惩腐败分子。就是因为这些蛀虫违法车主才可以如此嚣张。 违法者不被严惩,我们就一直告下去。违法票价不恢复正常,我们就一直告下去。违法的公职人员不被处分,我们就一直告下去。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一定会来到!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调查,网友反映舒兰市12路公交车私自涨价的情况属实。舒兰市运管所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及《吉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58的裁量基准,对鸿运交通公司做出了二千元行政处罚的决定。鸿运公司于2016年3月1日按照处罚决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案件号:吉运罚〔2016〕2202830001号、吉运罚〔2016〕2202830002号)。市运管所在对鸿运交通公司做出处罚之后,安排稽查人员明察暗访至今未发现新的违规和充当校车现象。 对于公交车超载情况,《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没有相关的规定和行政处罚的依据。舒兰市运输管理所要求鸿运公司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运营,对本公司的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教育培训,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网民留言】

我家住在吉林德惠,现在还是平房,现在的棚户区改造不再回迁,而是强制安排到比较偏远,已经大量建楼没有卖出的地区,我想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要知道即使在德惠这种小县城,不同的地理位置房价也是不一样的,强制安排到偏僻地区政府不仅挣到了地皮的差价,还不用支付动迁补偿费,租房费,可这不是为民造福,是侵占普通百姓的利益。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感谢您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6年,我市按照上级“去库存”的政策要求,通过政府组织购买市场存量商品房做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消化市场存量商品房,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并结合我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实际,出台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在全市存量商品房中选择配套设施完善、已经通过综合验收、五证齐全、售价低于前两年平均售价8%的优质房源,经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合格,入围待售。目前,有12个开发企业1297套房源入围,供年度任务内棚改地块375户被征收家庭自愿挑选。 这次入围的12个企业房源,遍及城区不同区域,大多是位于市区优质地段、小区配套设施完善、手续齐全的现房,楼盘均价在2980元—3820元不等,被征收家庭可以根据小区位置、价格条件、学区便利、居住习惯等多种因素自愿选择,由市政府按照政策出资购买,棚户区被征收家庭达成协议即可选房入住,省去了过渡期租房搬家的烦恼。 这些安置房源,就位置优势而言,远远优于现在进行棚户区改造的城中村、城边村。另外,政府组织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征收是建立在百姓自愿的基础上,加上年度改造任务名额有限,如果对政策理解不充分,可以选择放弃被征收,仍然在原地平房居住,并非强制安排到偏僻地区。 棚户区改造利国利民,我们德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绝不与民争利,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有很多省市格列卫都降价或进医保了,我们交医保多年却在得了白血病时被拒之门外,有谁解释一下医保不管大病吗?什么时候有人为我们这群小百姓做主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接到网友留言后,我厅对网友的留言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对网友反映的“治疗白血病药品格列卫什么时候进吉林省医保”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联系留言人作了情况沟通和初步答复,在此基础上将回复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采取目录管理的方式确定待遇支付范围。《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和调整权限属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现行规定,各省在国家制定目录基础上,可在国家规定时限和授权范围内,对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品种作适当的调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制定和调整。从政策执行方面看,国家药品目录于2000年制定,2005年、2009年进行了两次调整,国家授权我省调整的范围和指标已于2010年使用完毕。根据人社部医疗保险工作安排,《药品目录》已进入新一轮调整周期,格列卫等靶向药品是否能纳入《药品目录》,需由国家人社部按规定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届时我们也将及时向国家反映,争取在下次目录调整时予以考虑。 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未调整前,我厅针对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部分药品费用负担重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已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探索建立“特药”保障机制。基于慢性髓性白血病或胃肠间质瘤患者群体需依赖格列卫药品治疗,且年度服药治疗费用较为高昂的现实诉求,我厅于2015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城镇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探索实施“特药”保障机制,不断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在充分调研,开展课题研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我厅已形成《关于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特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实施意见中统筹考虑了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重特大疾病患者的临床医疗需求,对临床必需、有明确的适应症和临床诊疗规范、疗效确切、参保患者个人负担重、不在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内的部分“特药”,拟通过专家遴选和协商谈判的方式逐步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该实施意见将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予以印发。 (二)推动将“特药”保障机制纳入我省大病保险实施意见。今年上半年,在参与起草省政府拟于近期出台的《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我厅建议将实施“特药”保障机制适当扩大支付范围和对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等两项政策内容列入该实施意见,此建议已被采纳。 (三)对格列卫药品医保支付可行性进行测算和评估。一是对我省白血病患者群体用药情况进行了测算。二是组织省内治疗白血病、间质瘤方面的医学专家召开专题论证会。就治疗白血病、间质瘤的有效药物进行论证,对目前医保目录内的相关国产药和上访群体服用的进口药(格列卫)疗效及替代作用展开医学论证。三是召开患者群体代表情况沟通会。邀请患者群体代表与厅领导、相关部门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达到相关利益群体参与听证、保障其权益,以利于后续出台政策更加完善。 三、下步打算 我们将结合网友及广大白血病参保患者的相关诉求,一是加快推进我省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二是按照省政府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要求,抓紧出台“特药”保障机制实施意见。三是对相关病种和药品组织专家遴选并与企业协商谈判,将格列卫与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其他药品,一并在“特药”保障机制实施中组织专家予以论证,根据专家意见和谈判结果予以统筹考虑,力争纳入“特药”保障范围。

【网民留言】

尊敬的巴音朝鲁书记: 我要 举报抚松县露水河镇恒大供热公司,锅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公司位于露水河镇中心地带,周边宾馆、商厦、居民住宅楼集中。恒大供热公司2013年更换一台三十吨的热水供暖锅炉,改公司责任人王X鹏在没有合法手续和没有安装资质的情况下,私自组织工人非法组装锅炉。当年锅炉验收时抚松县锅炉检验所王X杰副所长就发现了重大安全隐患,并报县及白山市主管部门,后来不知原因没有处理就投入了运行。并于2013年冬和2014年冬,多次发生水冷壁爆管事故,尤其2014年这次爆管多达六七根。如此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另2016年5月恒大供热公司为达到垄断经营的目的,在没有:1.项目建设审批文件2.城市规划许可文件3.施工许可证4.发改批复5.国土批复。以上的情况下私自动工铺设供热地下管网,并违反国家发改委的规章制度乱收费,收取入网费每平方180元――210元不等。 尊敬的省委书记,我恳切地盼望书记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处理此事,还露水河镇父老乡亲一个安全的生活空间 。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抚松县委收到网友留言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就该网友反映的六个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1、锅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恒大供热公司2012年6月更换了一台三十吨的热水供暖锅炉,该锅炉安装过程向白山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申请监督检验,检验结论是安装质量合格。锅炉从投入使用至今,白山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每年都对锅炉进行了检验,检验均合格。 2、项目建设审批文件和发改批复问题 2010年县发改委对露水河集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进行了批复(《抚松县露水河镇集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0】43号),此项目批复由露水河成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项目建设。由于成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能力不足,不能满足露水河镇供热需求,经露水河镇人民政府研究,将此项目交给恒大供热公司,恒大供热公司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对此项目重新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3、国土批复问题 2009年县国土局对露水河镇集中供热节能工程项目用地预审进行的复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用地政策。但企业至今没有办理临时用地和其他权利登记手续。抚松县国土局已于2016年5月28日对企业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违法企业限期办理临时使用土地手续。 4、城市规划许可问题 恒大供热有限公司现场施工的管网为其供热管网延伸铺设工程,施工的供热管网属于市政管线工程。按照《城乡规划法》、《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办理规划许可文件,目前该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文件,属于违法工程。由抚松县规划管理中心委托抚松县综合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罚,办理相应的规划手续。 5、施工许可问题 露水河恒大供热公司承建的露水河镇热力管网工程,投资额超过50万元以上,根据《吉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应该办理施工许可证。 恒大供热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属于违法行为。由住建部门委托综合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罚,补办施工许可。 6、违反国家发改委的规章制度乱收费问题 露水河恒大供热公司在进行集中供热管网改造过程中实际向单体楼栋住户收取供热管网建设费是每户每平方米120元-140元。 由价格监督检查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对在供热管网建设费收取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责令停止,对已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进行处罚。

【网民留言】

尊敬的朝鲁书记您好,向您反映一件非法占用农用地建住房的土地违法案件, 谢X富系长春净月开发区新湖镇新兴村岭上屯村民,原有住房已出卖,2014年未经批准占用承包田建房,虽被城管行政执法几次阻拦但房屋早已建成,今年春季又开始建院墙,真正违法建设却未被真正及时得到纠正和恢复农用地用途,希望引起相关部门详查,切实保护耕地红线!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查,网友所反映的问题,长春市净月区高度重视,责成区城市管理行政局,立即对投诉人反映的新湖镇新兴村岭上屯村民谢某富私自建房情况进行调查,谢某富被举报的房屋确实存在,经了解为2013年建设,房屋位于岭上屯村边,面积大约120平方米。净月区新湖镇政府将于近日对其履行法律程序,按规定进行处理。

【网民留言】

舒兰市水曲柳镇进步村有一个老山头水库,水库的承包人未经允许私自接拉了几百米线路,几百米线路只用几十根不足五米高,不到碗口粗的小松木做线杆,风一吹现在都已经东倒西歪,最矮的地方离地甚至不足两米,而线路下面都是农村的稻田地,村民在这样的线路下面种地十分危险。这样的违法线路居然已经存在了整整三年多。村民数次向当地主管部门放映,但至今都无人问津。这样的线路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一旦出了事谁能为村民负责?我们进步村全体村民恳求省委书记百忙之中为我们解除这个隐患。把这条违法线路依法取消,严惩违法者,对不作为的当地主管部门追责。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接到留言后,舒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网友反映的问题,责成国网舒兰市供电有限公司立即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勘查,村民反映情况属实,公司当即对该用户做了停电处理,并停止对该线路供电。而后,国网舒兰市供电有限公司找到线路产权所有人进行安全用电协商,如继续用电,水库承包人需按标准架设用电线路,经验收合格后公司方可对其供电。目前,水库承包人正在筹集改造所需材料,进行后期整改。

【网民留言】

我是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松树村村民在我村中有一农药厂,离村民家最近10米,我们曾经找过市省环保局上访均无结果,现在菜吃不上,树有死的了,污染严重,希望尽快结绝,还百姓清朗天空,新鲜空气。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吉林市委收到网友留言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就该网友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在接到网友留言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到该厂进行调查核实,在厂院内及四周并没有闻到农药味。经检查,未发现往外排废弃物及残留液体。距离该药厂最近的一处农户在30米外,附近的菜地、玉米地也未发现异常。据了解,6月末,吉林市环保部门接到举报,派专人到该厂进行过检测,该工厂环保等各项手续齐全,生产符合环保要求,没有违法行为。 随后,执法人员联系了上访人董红军,经电话沟通,上访人说现在公司已经不大量生产了,污染严重时是在春天种地之后,刚出苗那一段时期,但现在无法检测到。 执法人员又联系到公司法人周凤兰,并告知:一是禁止工厂向周边排泄一切废弃物及残留液体;二是厂内的废弃塑料瓶、易拉罐等要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地点。该负责人表示完全接受,严格执行,并且及时与上访人沟通,把问题处理好。下一步,我市环保部门将加大回访检测力度,确保不发生污染环境情况。

【网民留言】

巴音朝鲁书记:我们是白城市瑞光南街23号楼居民,该楼临街西侧卖活鱼商家占公共道经营不说破坏楼体主墙扒窗户打深水井公共行人路面用一车三混水泥筑起半米高台阶,去年挖了地下室放水养活鱼,昨天5月19日早晨一声塌方声像地震了,他家的工人满身是泥跑出来在外清洗,死没死人不详,隔壁家墙体出现新裂纹。多年向相关部门举报他家还能坚持到现在也是奇迹,我们居民要求拔出深水井清除筑起台阶填死放水地下室恢复该楼主墙墙体恢复原貌。恳请书记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接到留言后,我们立刻组织有关部门对网友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规划部门认定,地下室建楼时就存在,不存在私挖地下室问题;破坏楼体主墙扒窗户问题经房屋安全监察支队现场勘察,此楼一层和二层为框架结构,墙体均为后填充的,没有破坏承重结构和建筑主体的违法行为;打深水井问题经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现场取用水情况检查,未发现该销售处有自备水源井,且当事人陈述所用水源为自来水;门市楼前筑起的半米高台阶,已组织人员拆除。

【网民留言】

请领导帮助解决梅河口市永康园接入电信光纤入户,联通宽带信号不好,经常断线,无法使用。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由于您留言中没有提供详细信息,我们无法对您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调查核实,请您谅解。您可在补充信息后,再次留言反映问题。

【网民留言】

本届2012年特岗教师近100人,本该2015年9月就该落编,结果2016年1月才给落编,而2015年下半年还差半年的差额工资迟迟不给补,询问通榆县教育局,说要去问财政局,询问财政局,或说表没做完,或说领导不在家,总之各种理由推迟,每人几千块的差额工资早就该补,却拖了近一年,我们都是30岁左右的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药费就靠这点工资,生活捉襟见肘,本届的别的县同学钱早早就发,而通榆县总以贫困县为理由拖欠老师,都说再穷不能穷教育,但事实相反,往省里领导明查,体恤农村教师!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接到你的留言后我们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现就网友提到的两个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是编制落实的时间问题。按照《吉林省关于特岗教师招聘及待遇》的文件要求,根据设岗县的实际情况,2012年134名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后,经主管局考核合格并上报省教育厅特岗办复合确认后,正式落实财政编制。教育局于2015年9月开始对各校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进行考核,按照县人社局、县编办落实编制的相关程序,教育局人事科开始着手为特岗教师办理落编手续,但按照有关规定,每年12月初到下一年1月初,省编办冻结人事编制数据,所以2016年1月,省库开放后,我们立即办理了2012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落实编制工作。落编时间虽然推迟,但工资核定件上的参加工作时间不变,工资待遇执行时间不受影响。 二是关于2015年9月至12月工资差未补发一事。由于编制落实时间推迟,致使补差资金的预算推迟。编制落实后,各学校于2016年年初已经做好这部分工资预算,就此事我们已经积极与财政局进行沟通,财政局表示会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在暑期开学后发放。

【网民留言】

巴音书记您好 我是通化市通化县大安镇大安村的一名村民,在我村有一个造纸厂,因为当初村民缺乏环保意识,允许建厂,时间久了,村民发现该造纸厂经常将生产的废浆水排入河流中,这条河是我村唯一一条河,村民的日常生活离不开它,记得儿时我们夏天可以在河中洗澡,抓鱼,现在呢?就连鸡鸭鹅都不能去河边放生,我们也多次向村,镇,县等领导反应,但无结果,这次我希望有关领导能还我们健康,不是不让他生产,只是想督促它安装处理污染的设备,如果市里不能解决,我将继续向上反应,我不是起事的人,我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大安村的后代!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通化县委收到网友留言后高度重视,组织通化县环境保护局就该网友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匿名网友所说造纸厂系通化东大纸业有限公司,位于通化县大安镇大安村, 2016年4月28日,通化县县环境监测站就已经对该企业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5月11日,监察大队对该企业检查发现废水总排放口水质呈淡乳白色。经查,由于生产区回用水料箱采用木质结构,木板腐烂出现临时漏点导致少量浆料(生产原料)进入排水管网内排入河流,漏料时间近两小时。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一是立即对料箱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浆料进入排水管网,并对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及生产车间进行彻底自查;二是5月20日之前将料箱改为白钢或铁质料箱,杜绝再次发生浆料渗漏。 5月11日和12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废水总排口水质进行了跟踪监测,无酸碱等化学污染物。企业于11日开始在执法人员监督下,用炭吸附法将河段内的木质纤维吸附清除,于14日完成了治理任务。 因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规定,5月11日通化县环境保护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决定对该企业立案查处。 5月28日又对该企业进行核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对设备进行维修时,有淡乳白色废水排出,经监测废水中三项指标超出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二是车间内有生产废水跑冒滴漏直排现象;三是厂区内无应急储水池;四是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未能妥善处理。环境监察大队当即下达了整改指令,责令企业针对第一项存在的问题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二、三、四项存在的问题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治理。 县环保局已于5月28日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排污,企业于5月28日主动停产整改,于6月10日恢复正常生产,我单位对其进行检查时企业污水正常排放。7月12号通化县政府相关领导对该企业排污口进行突击检查,监测人员对排污口污水和河流水进行取样监测,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

【网民留言】

您好,省委书记,我是绿园区政府团购房的业主,都六年了,房子迟迟下不来,不知道为什么,一开始买这个房子为了孩子和老人能换一个优良的居住环境,结果老人去世了,孩子都上中学了,也没能达成老人的愿望,今年现在都五月中旬了,房子还没有开工建设,不知道怎么回事?听一些小道的消息又够呛能入住了,我们都快要心寒了,这么多年上访了多少次了,也没人能给我们老百姓解决,在此希望省委书记能给我们老百姓做主,都快到交房日期了,如果还不交房我们可怎么办呀!谢谢省委书记了,我在此替三千多业主谢谢省委书记能让我们早日住上自己的房子。

答复意见:

经查,网友所反映的地块属于绿园区同心街道同心村大刘屯棚户区改造地块,开发商为长春市鹏和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和吉林省神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在2010年7月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开发资格,并于2010年7月23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自2010年以来,在改造建设项目过程中,因村民拆迁、燃气管线排迁、高压线排迁和军事用地置换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实施的难度较大,造成开发周期较长,所建的回迁住宅和商品住宅至今未交付使用。在上述商品住宅中,绿园区机关职工及退休人员于2009年4月团购部分商品住宅3000余套,至今也未交付使用。为解决好此事,绿园区委、区政府于2016年1月召开专题会议,督促绿园区各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工作。两家建设单位一致表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棚改项目进度,力争于2016年8月份将所建的回迁住宅、商品住宅交付使用。

【网民留言】

永春河污染严重臭气熏天怨声载道,去年就说治理今年味道更浓重,我是永春河旁仙林幼稚园孩子的家长,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恐对健康有极大的戕害,麻烦书记治理治理吧,给跪了!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永春河河道臭气熏天一事,长春市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政维护单位前往现场对该河道内的垃圾进行了清理。目前,长春市启动了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其中永春河道已包含在此次黑臭水体的改造范围内,目前市里正在进行前期调查等准备工作。

【网民留言】

在丰满区小孤家子村松花湖风景区范围内,新建了一家狐狸养殖场,距离居民区非常近,在村民饮用水源上游,养殖场污水排放进山坳中一条溪流内,溪水最终流入松花湖,存在污染风险。同时,养殖场的狐臭味让村民苦不堪言。吉林省要打造旅游强省,松花湖是一张靓丽名片。从景区建设,水源地保护和民生角度来说,在风景区建狐狸养殖场都十分不合时宜。应加强立项审批监管,从源头杜绝。

尊敬的书记您好,希望您能帮助磐石市特岗教师。磐石市特岗教师工资一直只有省级财政拨款的工资2000,今年才涨到2333。合同中规定的地方财政补贴的部分我们一直都不享受补贴,所以我们的工资远远低于公立教师。国家近年来重点不住农村教师,其他地区已经陆续开始了补助工作,可磐石市已经将补差额工资的工作拖了大半年,一直不给解决,就以财政困难为借口拒绝补发。请书记核实情况,尽快帮我们落实这个问题。谢谢书记。

答复意见:

网友反映的问题,磐石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市政府于2016年1月23日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特岗教师工资待遇问题,该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落实。从2016年3月1日起我市特岗教师执行新的工资发放标准,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之前发放的工资差额部分统一补发。住房公积金从200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至今未按规定标准拨付的由财政承担。 目前新的工资发放标准执行已经到位。之前发放的工资差额,教育部门已经完成审核工作,待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于近期给予补发。鉴于补发资金数额较大及我市财政的实际,从今年开始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分三年平均补发到位。个人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财政给予返还。

【网民留言】

我是辉南县一名特岗教师,我们在补发特岗期间工资时,辉南县说我们第一年是实习期,不给予补发。而我们特岗文件中没说有实习期,我想知道特岗教师有实习期吗?请书记明查!请为我们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文件规定,特岗教师工资水平不应低于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工资水平。因此,我县特岗教师任教第一年工资参照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工资,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不存在所谓的实习期和实习工资。 以我县2010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为例,任教第一年每月实发工资1711元,而当时我县公办教师见习期工资为:本科学历每月1253.5元、专科学历每月1220.5元,特岗教师第一年工资高于我县公办教师见习期工资。因此,我县2010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任教第一年不存在补发工资差额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是吉林省舒兰市园丁小区5号楼南20门的住户,因为门口放着很大的垃圾箱天气越来越热会影响我们住户的身体健康。我们老百姓找了城管部门也没有解决。希望尊敬的各位领导给我们老百姓解决这个大难题。多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接到留言后,舒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网友反映的问题,责成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立即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告知:目前市容环境管理局现已将原大垃圾箱拉走,原位置清理干净,并于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倒垃圾及该处垃圾箱取缔的通知;在距离原垃圾箱东侧100米处,安放2个带盖的垃圾桶,因放置垃圾桶处与居民区较远且有桶盖,不会影响居民生活;派一名环卫工人在原放置点看守、清扫和提醒,直到改变居民在此倒垃圾的习惯;待舒兰市“垃圾不落地”工作全面开展后,垃圾桶也将取缔。

【网民留言】

今年三月发水灾之地,欢喜路工贸西校区对面铁路住宅棚户区,只要互联网一查既看的(欢喜路棚户区),几十年如一日,在以前和今年三月的水灾后。全体此地居民正期待的雨季又要到来了!水灾已经拭目以待,反正年年如此。欢迎来各级领导随时来参观。如今年年头好可以游泳。

答复意见:

吉林市欢喜路6委百户居民室内浸水问题 (一)居民室内浸水处理情况 3月5日,受雨雪天气影响上游来水猛增,致使铁宅平房再次进水。3月6日至9日,吉林市船营区政府组织人力帮助居民进行排水并组织居民自救,同时购置了7台抽水机对居民家中的水进行排清,居民恢复了正常生活。 (二)下一步解决方案 1、对该区域道路和排水设施进行维修维护,满足居民出行和基本生活要求,并确保汛期安全,5月底前完成维修维护工作。 2、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街道针对该区域制定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街道领导和干部包户,定期走访和排查安全隐患,特别对马上进入汛期将加大排查力度,规定只要下雨包保干部必须到达现场。同时街道还投入2万余元购买了防汛物资和10台抽水泵,积极应对汛期出现的紧急情况,保障居民正常出行和安全渡汛。 3、吉林市政府已将该区域列入2016年度征收计划,由吉林市船营区政府对该区域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改造区域范围,征求被征收居民意见,做好征收范围内土地权属、性质及房屋数量、属性等前期工作,5月底前启动征收。

【网民留言】

巴音朝鲁书记您好: 我是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铁成峻景小区居民,近期我们小区楼下成立一个早市及夜市,由于这个市场的成立,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不便,首先早市与夜市人声鼎沸,时常吵闹、打架,严重影响我们生活,并且商户将出入小区的消防通道严重堵塞,一但有火发生,,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而且整个小区的环境卫生也由于商户遗留的垃圾,大不如从前,垃圾成堆,蚊蝇滋生,我们已经反映多次,均没有结果,经过了解这个市场的成立没有任何手续,是一个非法成立的市场,希望省委、省政府能站在百姓的角度和安全防火等角度能关注此事。——吉林市昌邑区铁成峻景小区居民。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市场是2016年3月初,由附近居民联名提出申请设立的,由吉林市逾辉停车场限责任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的一个自发形成的早市。 该市场位于连山路与林荫路交汇处,周边辐射的居民小区有卢瓦尔小镇、鸿博逸景、骏景小区、绿地福林、幸福馨苑、丽景花园、西山小区、吉荣花园、筑石红小区、和平花园、乾丰园小区、桃源山庄等十几个居民小区。入住居民达4.7万人,该市场具有强烈的居民需求,几个超市无法提供给老百姓新鲜的地产时令果蔬,该早市充分地满足了周边百姓的日常生活需求。 目前,该市场的日常管理问题由专业的企业部门负责,卫生及撤市按照要求进行管理,进入夏季市场撤市后将定期进行水冲洗作业,吉林市城管执法局、船营区政府共同监督该市场卫生、安全情况,为保证市场安全有序的运营,现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增加配备市场管理人员及清扫保洁人员,加强日常的管理和巡视。对探头经营及占道摆放、流动经营等行为加强规范和清理,杜绝高音喇叭叫卖,及时清扫市场卫生。 二是要求早市管理人员早4点半上岗,严控早上5点之前不出市,防止业户出市过早影响居民休息。 三是严格控制7:20开始撤市,7:50基本恢复道路通行,避免上班高峰期影响小区居民出行。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 您好!抱歉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我是四平市梨树县的一名民办教师,72年2月到梨树城东小学任教到2000年8月被辞退任教近30年,任教期间兢兢业业工作,无论寒冬酷暑早上4点多钟步行2个多小时去学校晚上也是两小时路程回家,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所带班级也多次在各小学排名获得第一名,期间几次转正机会不争不抢,听组织安排。多年教学不仅耗去宝贵青春和心血,也损害了身体健康,现年纪大了,身体多病,农活也干不动了,生活困难。还好政府对民办教师这有了新政策,去梨树县教委反映,答复说,在自己参加农保基础上加发教龄补贴,按我的教龄合计290元,自己没有参加农保还不给教龄补贴,可试问在工厂的工人工作30年不应有退休金吗,而我这样在农村教育岗位上辛苦育人近30年,挣得少的可怜也或是正式教师十分之一工资的民办教师,老了不应有养老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险吗,给晚年有个出路和保障吗。求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财政局和教育局进行了核实,现将结果说明如下:你是已辞退代课教师胡淑清之子,代您的母留言,请求政府给予相应待遇。目前我县像你母亲这样的曾经有过代课教师经历的人员有4900多人,按照相关政策,2013年已给这些人发放过代课教师补偿金,你母亲本人得到6090元;如她本人已参加农保,社会保险部门就会加发教龄补贴;如其身份不符合财政部门负责的养老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险条件,无法纳入财政负担范畴。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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