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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获悉,6月1日起,无锡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不再受理“房屋安全可行性方案”业务。市民房屋装修涉及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应当委托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
中心负责人表示,“房屋安全可行性方案审定”业务作为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便民举措这些年来对从源头上遏制乱拆乱改、野蛮装修,维护房屋结构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6月1日之前该业务均是正常受理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规范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服务性业务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理顺“运动员”与“裁判员”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经上级研究决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不再直接受理审定业务出具审定方案。
针对有市民提出的“是不是以后装修拆改墙体就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的疑惑,该名负责人明确表示,这样的理解是不对的。根据2002年5月施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2007年6月实施的《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2013年5月实施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市民房屋装修涉及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应当委托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可以提供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方案。因此,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不再直接受理“房屋安全可行性方案审定”业务后,不是有市民所理解的“以后就可以直接敲墙了”,而是原先有两种途径可供市民自主选择,现在只有一种途径,即委托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的。应当注意的是,该设计单位应为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设计资质高于或与原设计单位资质等同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完全是市场行为,具体收费多少由设计单位自行决定”,该名负责人还补充说到。对于市民寻找设计单位有困难的,可以拨打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服务窗口电话82400988-810进行咨询。
最后,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还提醒广大市民,委托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后,还应当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设计方案、设计单位资质证明等材料提交该中心审定,由该中心出具审定意见后,前往所在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房屋装饰装修登记手续,方可敲墙施工。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对设计方案出具审定意见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晚报记者 练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