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9月15号,对于英国人来说是个重要的日子,因为,这天是“大不列颠空战节”。
故事是这样的:
1940年5月10日清晨,德军出动136个师在3000多辆坦克的引导下,绕过了号称固若金汤的“马奇诺防线”,以A、B两个集团军群直插大西洋海岸。
闪电般的速度让对手猝不及防,仅10余天时间,比利时、荷兰、法国、卢森堡相继投降,仅剩的40万盟军被逼到了法国北部的佛兰德地区,这便是电影《敦刻尔克》的故事背景。
解决完法国,希特勒转身就拟定了针对英国的“海狮计划”。德国空军元帅戈林集结空军主力3个航空队2669架飞机,对英国开展长时间的密集轰炸。此时,英国能够迎战的力量只有700架战斗机和500架轰炸机,兵力对比1:2。
空战从1940年7月10日开始,1941年10月12日结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规模最大的空中较量,而结果是,英国胜。
最激烈的战役发生在1940年9月15日,这天,德军出动了上千架的飞机对伦敦等地开展空袭,力量处于弱势的英国,则出动仅有的数百架战机迎战。
战斗持续了整整一天。据统计,当天英军共击落德机176架,包括124架轰炸机和52架战斗机,而英军则只损失了25架。骄傲的成绩让英国人大为振奋,于是,这天被定为“大不列颠空战节”。
德军方面由于损失太惨重,戈林不得不下令从10月1日开始,空袭改为夜间进行。
德国空军元帅戈林(中立者)
这场空战英军之所以能够以弱胜强,除了抵御外辱的决心和勇气,武器的先进也是不可少的。
皇家空军的机种以“飓风式战机”和“喷火式战机”为主,而它们的引擎几乎都来自同一家公司——罗尔斯-罗伊斯。
也许多数人对这个名字感到陌生,但另一个名字大家肯定都很熟悉:劳斯莱斯。
今天,它们被翻译成了两个名字,一个制造航空发动机,一个造汽车,但其实它们本来是同一家公司。
1906年,查尔斯·罗尔斯(Charles Stewart Rolls,上图左)和亨利·罗伊斯(Frederick Henry Royce,上图右)在英国注册成立了Rolls-Royce公司。两人的出身、爱好、性格不同,但对发动机技术的向往,是一致的。
劳斯莱斯的第一款车——银魂,当时被评论家称为“世界上最好的汽车”
技术的先进让他们很快就受到英国军方的重视,于是,他们进入了军用航空发动机领域。
二战爆发前,Rolls-Royce公司研发出了一款优秀的V12活塞发动机,它有一个美丽的名字——梅林,不列颠传说中最伟大的魔法师,没有之一。
不列颠传说中,梅林是亚瑟王的挚友兼导师
梅林发动机的排量27升,最大功率超过1200千瓦,这部发动机的轰鸣声曾被英国人称为“英吉利海峡上空最美妙的声音”,看过《敦刻尔克》的朋友,对它一定不陌生。
电影《敦刻尔克》剧照
在英国科学博物馆航空馆里,至今珍藏着梅林发动机,旁边还有一句这样的标语:“The engine that saved Britain”(救了英国的发动机)。
战争结束以后,Rolls-Royce公司和其他所有的军工企业一样,开始向民用市场转型。60年代,他们先后兼并了布里斯托尔、布莱克本和纳皮尔三家公司,成为英国最大的航空发动机公司。当然,它的造车事业也从未停止过。
遗憾的是,70年代Rolls-Royce遭遇巨大的财务危机,最终,英国政府出面将之一分为二,前者是航空发动机业务的Rolls-Royce plc,中文翻译成罗尔斯-罗伊斯(简称罗-罗公司),后者是汽车业务的Rolls-Royce Motors,即我们熟知的劳斯莱斯。
独立后,罗尔斯-罗伊斯的事业逐渐飞升,成为全球三大航空发动机生产商之一,和通用电气(GE)、普·惠(P&W)齐名。包括波音747、757、767,空客A380、A350,以及军用的F-14、狂风战机等,发动机都来自于罗尔斯-罗伊斯。
和航空事业的突飞猛进比起来,汽车业务的劳斯莱斯却鲜有作为,逐渐陷入危机。1998年,劳斯莱斯被宝马汽车买下,另一个奢华品牌宾利则进了大众汽车的怀抱。据说,这起收购案当年震惊了全世界,牵扯的关系更是错综复杂。
插句题外话,当代英国人的汽车工业着实让人不敢恭维,经典品牌基本都落入了别国之手。MINI、劳斯莱斯是宝马的,宾利是大众的,捷豹路虎在印度塔塔集团,阿斯顿马丁属于美国福特,MG属于中国上汽,路特斯现在中国吉利汽车的旗下(控股51%)。
有趣的是,宝马也曾是一家以军用飞机/发动机制造而起家的公司。大不列颠空战时,德国空军的主力Bf-109、Bf-110等系列战机都是宝马制造。战时的死对头,和平年代成了亲密无间的“战友”(据说宝马还拥有一部分罗-罗发动机公司的股份)。当年的老兵看到这则新闻,心里大概是五味杂陈的吧。
不过这也是当下的现实,全球化时代,大家早已经难分彼此,尤其在商业领域。
虽然业务不同、实体不同,但罗尔斯-罗伊斯与劳斯莱斯有着一样的英文名称与品牌LOGO,以至于长期以来大家都傻傻分不清,将两家公司划上了等号。
据说,今年1月劳斯莱斯还曾向外界发布过一份公告,大意是“劳斯莱斯汽车有限公司与罗尔斯-罗伊斯有限公司为两家不同的实体,前者是隶属于宝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后者则是致力于飞机、船舶与陆地设施引擎的制造企业。”
不过,在品牌名称和标识不变的前提下,恐怕无论几份公告都不能摆平世人的疑惑,懂商业法的人本来就不多,再说,谁让这两家公司都那么优秀呢?
没准,这是当年英国人故意给宝马挖的一个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