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17—020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3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6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并上报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2、鉴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名邱天高先生、熊春英女士、袁明学先生和李显君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显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福特汽车公司提名Peter Fleet先生、David Johnston先生、范炘先生和卢松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卢松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和福特汽车公司联合提名王琨女士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一致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邱天高先生,1966年出生,拥有华中理工大学机电制造学士学位和华中科技大学工业工程硕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天高先生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部部长、车桥厂厂长,南昌齿轮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西江铃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邱天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邱天高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Peter Fleet先生,1967年出生,拥有英国南安普敦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士学位,现任福特汽车公司集团副总裁兼亚太区总裁、还兼任福特汽车中国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Peter Fleet先生曾任福特英国市场总监,福特欧洲区商用车市场、销售、服务总监,福特欧洲区销售运营区域总监,福特东南亚地区总裁,福特汽车欧洲区销售副总裁,福特汽车亚太区市场、销售及客服副总裁。Peter Fleet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Peter Fleet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David Johnston先生,1970年出生,拥有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和制造管理硕士学位。现任福特亚太区财务总监。David Johnston先生曾任首席汽车集团主计长和财务经理,沃尔沃中国首席财务官,福特东南亚地区首席财务官,福特欧洲区制造主计长,福特欧洲区产品开发主计长,福特全球财务整车产品开发主计长。David Johnston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David Johnston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范炘先生,1962年出生,拥有中国台湾成功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中国台湾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学位,美国密歇根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范炘先生曾任福特六和国产化策略经理、采购策略规划经理,福特欧洲大宗商品监理,福特六和技术作业及ACSG主计长,马自达欧洲财务分析经理,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运营主计长,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福特六和财务总监、总裁。范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范炘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熊春英女士,1964年出生,拥有江苏工学院汽车专业本科学历,江西财经大学产业经济硕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和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熊春英女士曾任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质保部部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质管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熊春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股,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熊春英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明学先生,1968年出生,拥有北京工业学院车辆工程学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长安汽车副总裁。袁明学先生曾任长安公司质量部检查处代理副处长、副处长、处长、质量部副部长兼检查处处长、质量部部长,发动机制造厂厂长,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战略规划部部长、资本运营处处长,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海外事业发展部总经理。袁明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袁明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显君先生,1967年出生,拥有吉林工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学士学位和吉林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中心主任、学科主任。李显君先生曾任第一汽车集团发动机厂计划员,吉林省农业机械总公司总经理秘书,吉林省饲料公司企划部总经理,吉林大学商学院讲师。李显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李显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松先生,1957年出生,法学教授、仲裁员,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外交学院与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外交学院法学教授,兼任多家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和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卢松先生曾任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卢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卢松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琨女士,1976年出生,副教授,拥有南开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哲学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清华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琨女士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王琨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王琨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3、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就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与机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制定的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经审阅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所有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提名人选。
4、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17—021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6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到5人。
三、会议决议
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1)监事会对《公司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的意见如下:
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鉴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三年任期即将届满,监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朱毅先生、章健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福特汽车公司提名柳青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朱毅先生,1970年出生,拥有江西经管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和美国纽约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仓储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江铃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资产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朱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朱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柳青先生,1957年出生,马凯大学国际经济学硕士,马凯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律师协会会员,联邦法院认证律师,现任福特汽车公司亚太区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副主席。曾任美国卢德威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法律顾问兼大中国地区首席法律顾问,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全球投资兼并重组法律顾问兼大中国地区法律顾问,福特汽车公司国际法律部法律顾问,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法律顾问。柳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柳青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章健先生,1969年出生,拥有北方工业大学文秘专业大专学历,现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监事长。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厂政工部副部长、部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兼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工会常务副主席。章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0股,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章健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监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监事会
2017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17—022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1日。B股股东应在2017年6月1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6月21日下午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
4、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6、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6.01、关于选举邱天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02、关于选举Peter Fleet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03、关于选举David Johnston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04、关于选举范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05、关于选举熊春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06、关于选举袁明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1、关于选举李显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2、关于选举卢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3、关于选举王琨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8.01、关于选举朱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02、关于选举柳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03、关于选举章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4项议案详见2017年3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
5-8项议案详见2017年6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
6-8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拥有的累积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表决权以其累积表决权总数为限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此外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的人士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B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人士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非江西省南昌市本埠的公司股东(包括B股股东)可以通讯方式预约登记。(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
登记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6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公司证券部
2、大会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实、卢国清、付国红
电话:86-791-85266178
传真:86-791-8523283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0
2、投票简称:江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对每个议案组的累积表决权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票总数超过其所拥有对某一议案组的累积表决权总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票均视为无效选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关于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股份类别(A股或B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6月2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