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时报讯(记者 黎先才 通讯员 韩长鸿 卢云)昨从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9日起,鄂城交警部门已开展摩托电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对鄂州城区3条严管街实行“人车分流”和主干道禁止机动车三轮车行驶管理,违者将面临相应处罚。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两个内容:鄂州城区3条严管街分道行驶、城区主干道禁止机动三轮车行驶。
其中,3条严管街分别是:滨湖北路、滨湖南路、凤凰路地税局路口至马踏飞燕转盘路。活动开展期间实行“人车分流”管理,即摩托车、电动车驾驶者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与机动车各行其道,禁止进入机动车车道内行驶,违者将以“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予以处罚。
此外,当日早上7时至19时期间,在主城区东抵滨湖东路(含)、西抵江碧路(含)、南抵寿昌大道(含)、北抵沿江大道(含)、武昌大道东段(司徒转盘)范围内,将禁止机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正三轮电动车)在主干道上通行。如有违规,将以“违反禁止标志行驶”进行处罚。
鄂城交警大队大队长王佑新介绍,专项整治行动自本月9日开始进行常态化实施。行动开展前,交警部门提前在道路上新划了摩托电动车行车标志,在3条严管街路口增挂了禁行标志,并提前部署相关警力上路宣传、管控引导,后期将酌情对不文明行为情况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