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加大执法震慑力度,近日,普宁交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摩电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驾驶、无牌证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无牌证的摩托车属于严重违章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希望大家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可能蜀黍就在下个路口等你。
2021年9月3日晚,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在G324环城南路泗竹埔路口查获张某林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超标电动车,民警依法对张某林处以罚款并行政拘留。
2021年9月4日晚,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云落中队在普宁市云落镇老圩快宝驿站门口路段查获黄某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超标电动车,民警依法对黄某友处以罚款并行政拘留。
2021年9月5日晚,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里湖中队在里湖镇引榕北路路段查获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民警依法对陈某处以罚款并行政拘留。
2021年8月11日晚,罗某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证二轮摩托车,途经普宁市环城北路与龙溪路交叉路口路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罗某坤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