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的书法与人废字
祖国庆节
严嵩是明代家庭之间的大学史,直角内阁近20年了。
关于他的名号,世人多不陌生。在过去,“奸臣”二字为其考语,典籍里、舞台上、屏幕中,他是凶狠贪婪、无恶不作的化身,令千夫所指,万人唾骂。本文无意对严嵩的一生作出如何的评价,对此有兴趣者自可去翻阅近年来一些史家的新作,拙著《严嵩评传》、《严嵩年谱》或许亦可一读。这里旨在说明的是严嵩研究中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即严嵩的书法艺术,以及在“奸臣史学”流布的情况下,严嵩的书法作品遭受以人废字的“礼遇”之事。拨开“奸臣史学”所播下的迷雾,人们不难发现,严嵩不仅是明代政治舞台上一位有过积极建树、并被不合实际地冠以“奸臣”族类的政坛显要,也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学问大家和书法大家。严嵩一生不仅精熟经史典章,谙习音律诗文,对永字八法也毫不含糊。然而,受“奸臣”声名的株连,他的书法佳制非但未获得应有的肯定,甚至连他的作者权都被剥夺。
严嵩在书坛成名,是在他初入翰林院的时候。弘治十八年(1505)三月,严嵩以二甲第二名的成绩被赐予进士出身。不久又以一首《雨后观芍药诗》入选为翰林院庶吉士。明代的翰林院实际上就是内阁的署衙,内中网罗了天下的许多科举人才,是朝廷的智囊团和书记处。在馆阁的日子里,严嵩的经义文章每每在馆试中列为首选,他的诗词唱酬之作每每在宴集中力拔头筹,于是,人们在欣赏他的文章的同时,又领略了他的书法技艺,观其文便可获双重享受。此后,由翰林院而及他曹,由京师而及地方,士林中便多有以得其墨宝为荣者。钤山归隐的八年间,严嵩又精研了许多书法字贴,书法造诣更有精进,当世的一些知名画家每邀他连袂创作,或得一佳作即邀其题署,以为画面增色。翻开《钤山堂集》,便可知严嵩的许多诗文,便是因此而作,如卷3《吴伟画》、〈山水画《题李学士画》、《题杨时明瀛州别业》、《李学士薇园秋霁雨图题赠》,卷5《题吕梁陈之部观物序》、《奉题阁老费公至乐楼》、《题潇湘楼》、《题双松卷,卷6《题风洞》、《题虞山洞》、《题黄氏池亭》、《题龙封君颐贞卷》,卷7《题罗太守画》、《君持梅卷请题笔赠之》、《题胡使君可泉》,卷8《凤图为宗伯序公题》、《梦竹卷题赠胡也贞光禄》、《题宫保孙公宜晚序》,卷10《题顾中丞居》,卷11《题顾中丞载酒亭图》、《写真自题》,卷17《子昂马图赠大梁李中丞》。通过《直庐稿》,我们还可了解到,严嵩自己比较满意的书法作品,尚有《题先高祖闱中试小录后》、《题画册》、《题田氏所藏予手书》、《题千字文》等等。令人遗憾的是,上述书法原件多已不存,许多作品我们无从领略其艺术的神韵。
在留传至今不多的严嵩书法作品中,大体上可分为四类,一是榜书,即“署书”、“擘窠书”,这类作品主要标题宫阙门额上,过去在北京较多,如原在西城区东大高殿外牌坊上的榜书“孔绥皇祚”、“太极先林”、“弘佑天民”、“先天民境”,西城区原景山大门上的“北上门”榜书,原在司法部地方法院楼上的“万邦总宪”榜书,宣武门菜市口的“西鹤年堂” 榜书(见图三)和门联“用收赤箭青芝品,制式灵枢玉版篇”(见图二),前门外铁柱宫许真人庙里的“忠孝”、“净明”榜书,以及前门外粮食店的“六必居”(见图一)、崇文门的“至公堂”,原翰林院署大堂上的“翰林院署”等榜书,此外,天津蓟县的“独乐寺”,山海关的“天下第一关”,山东曲阜的“圣府”等也俱出自严嵩之手。二是碑文,如现存于湖南永州柳宗元纪念馆的“寻愚溪谒柳子庙”(见图四)一文,杭州西子湖畔岳飞墓旁的“满江红”词一首,便分别是严嵩在任国史编修和礼部左侍郎时的作品。三是印文,目前笔者经眼的有两方,一为木印正书“严嵩”,一为篆文阴刻汉白玉“严嵩私印”。四是卷轴,严嵩生前此类作品最多,然而能保存下来的也最少,现今保存下来的“千字文”,尤属珍品,严嵩自己对此作也颇为满意,曾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七十七上“题手书千文后”,叙述自己的书法创作经历,略曰:“予昔养疴钤山,得古法书,山林日永,饱时无事,时有临池之兴,虽风雨寒暑不辍,欧阳公谓学书为静中至乐,信然。既入政途,故步都忘,偶于笥底得旧所临千文帖,率皆断简残楮无足观者,儿辈稍联属以成斯卷,因识而存之,嘉靖丙辰七月望日题。”
严嵩的手书,在嘉靖年间便已是不可多得的珍品,当世的一些著名的书法家如杨慎、田汝籽、湛若水等对其作品都推崇备至。正德年间,田汝籽提学江西,严嵩尚是一位七品编修,正困卧钤山,田汝籽不以其位卑困顿,亲自造访敝庐,相与评骘风雅。严嵩将钤山所作诗稿精心抄录相赠,田汝籽视为传家宝,在珍藏了四十年后,临终之前转交给其弟田汝米束收藏,田汝米束后来将这些手稿携至京师送严嵩一阅,严嵩复睹旧迹,恍若隔世,再“题田深甫所藏钤山手稿”文并旧稿归之,一时成为书坛佳话。
然而,由于政敌书史,修怨横议,严嵩奸名身随,他的书法作品也因之噩运降临。
在严嵩的“榜书”作品中,“六必居”最具代表性,这块匾的书体,方严浑阔,笔力雄奇博大;字体丰伟而不板滞,笔势强健而不笨拙,其历史和书法艺术价值极高,是榜书作品中不可多得的珍品。“六必居”是嘉靖年间开设的一家著名酱园的店名,位于北京前门外粮食店,是严嵩因店主之请而题署。嘉靖间,商品经济已有相当发展,作为京师的北京城,商业活动尤为兴盛,“六必居”仅有六人开设之意。不过,由于严嵩题额时并未署上自己的大名(当时题匾,多不署自己的名字),这便为否定其字的人提供了方便,在他们看来,万恶至极的“奸臣”严嵩又岂能写出这等好字,五十年代,有人在“六必居”的一位伙计家中,找到了几张旧房契,最早的一张是康熙十九年(1680年)的,于是,否定“六必居”为严嵩所作便有了“可靠的”依据。有人认定“六必居”是康熙以后才开设的,还有的说是清乾隆间“陈升号”演变而来,因而这“六必居”三字,自然与严嵩无关。其实,自嘉靖至康熙已有百余年,房产易主是很正常的事情,一张房契并不能说明问题。由于六必居是个老字号,匾额又是书法珍品,因而历代业主都视之为瑰宝。远的不说,就在清雍正六年(1728年)至道光六年(1826年)这一百年间,“六必居”的主人就先后经历了杨、张、郭、韩、赵、厚几姓。何况,嘉靖间的房契没有找到,并不能断定房屋最初不是建于嘉靖间,更何况我们把“六必居”三字与其他严嵩已署名的作品想比较,也就不难得出是出自同一作者的结论。值得一题的是,否定严嵩“六必居”作者权的倒不是书法界,而是非从事书法研究的人居多。
严嵩一生写了很多诗,但写的词却寥寥可数,杭州西子湖畔的岳飞庙旁,有一篇严嵩于嘉靖九年(1530年)十月二日所作的“满江红”,右题“宋思陵与岳武穆手敕墨本”,词曰:“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倚飞何官,后来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立言难赎。最无辜堪恨更堪怜,风波狱。岂不念,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古休 南渡错,当时身怕中原没。关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这是碑文作品中的一个佳制,不仅词意慷慨,书法亦瘦劲可观。然而,以人废字者实在不愿承认这样一篇斥奸臣秦桧泣忠良岳飞的感人之作,竟是出于大“奸臣”严嵩之手,于是便有了偷梁换柱的做法,有好事者将碑文上“严嵩”的大名刮去,代之以明代的另一个学问大家“(文)征明”。在他们看来,正邪若同冰炭,忠奸不能并行,严嵩作慷慨语不过是矫揉造作,不配成为此首词的作者,而文征明诗词、书法俱佳,冀假其名而乱真。
山东曲阜是圣人阙里,历代衍圣公府就建在这里,在孔府高大庄严的门额上,镌刻着两个流金溢彩的正书大字“圣府”,其笔力刚劲、凝重,威严中透露出儒雅,得到历代书家的赞颂,这也是严嵩的杰作。六十二、六十三、六十四代衍圣公都与严嵩有着深厚的交谊:六十二代衍圣公孔闻韶与严嵩年龄相若,平时曾有文字交,他嗣后的“墓志铭”也是严嵩所作;六十三代衍圣公孔贞干的袭爵手续是严嵩主持办理的;六十四代衍圣公孔尚贤还是严嵩的孙女婿,孔严两家世代交好。因此,在嘉靖间衍圣公重修门楼时,他们还延请严嵩题额,于是便有了迄今尚悬于孔府门额上的“圣府”二字。然而,严嵩嗣后由其政敌冠其身的“奸臣”之名,竟成为他的盖棺定论,正史野史、官书私书多口诛笔伐。围绕着这块匾额便又生发出一些故事来。孔圣人的后裔倒是明白事理,他们尊重事实,既没有否定严嵩对“圣府”的作者权,也没有将此匾撤下,另请他人重书换上。但一些自视懂得忠奸如同冰炭的好事者不甘于寂寞,于是一个精心编制的故事出笼了:奸臣严嵩在朝作恶多端,为巩固自己地位,竭力与衍圣公府攀结,而衍圣公深明大义不予接纳,一次严嵩专程前来造访,衍圣公闭门不见,让他在门外的一条板凳上冷坐了两天两夜,吃了一顿饱饱的闭门羹,严嵩临走时写下了这块匾额,衍圣公见严嵩人品虽糟,书品倒还不错,也是其对圣府的一番敬意,便将匾额留下。迄今孔府外还放有一条板凳,据说那就是严嵩坐过的,奸臣贼子是不能进入孔府之内的。这真是一个编排绝妙的故事,可谓用心良苦。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人类文明的先进代表之一,并且上自天文星宿,下至地理人文,堪称无所不包、无奇不有。不过,在它那千种风情,万般形态中,的确也有不少在今天看来并不值得效法的东西,我们常说吸取精华,去其糟粕,然而有些东西,尤其是观念方面的东西,似乎难以分优劣,而人们又自觉地为其左右。明人何良俊在谈及严嵩的才学和严嵩在文学史上所受不公正对待时,曾经发出过这样一段感慨:“严介老之诗,秀丽清警。近代名家,鲜有能出其右者,作文亦典雅庄重,乌可以人而废之?” 何良俊是一个封建时代的文人,他说这番话时,正值朝中倒严势力占据上风,继任首辅徐阶等人对严嵩进行全面否定和清算,话能说到这个份上,委实难能可贵。
在一个以“善善恶恶”的标准来评价人物是非的社会,一个人政治上的声名臭了,随之而来的便注定是对他的全盘否定。由于头顶着个“奸臣”的帽子,不仅他的文章不足于为人道,他的字——不论其是否为书坛佳制——也都不值得一提,并且为了达到以人废字的目的,演发出一幕幕令人感叹的稀奇古怪的事情来。
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又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因而,“善善恶恶”的儒家评定人物是非的标准便有了它的安身立命之所。人们总是习惯于去把一个人分成好坏或忠奸,对于所谓的好人、忠良,竭力去赞美、颂扬,对于所谓的坏人、奸佞,尽力去斥责、痛骂,这自然是不错的,然而,当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去为尊者讳、亲者讳,或者对所谓的坏人、奸佞而以人废文、以人废字的时候,这种伦理的标准往往就模糊了事物的是非标准。以“善善恶恶”的标准来行以人废字之举,虽貌似忠奸分明、理直气壮,实则并不高明,归根结底,还是一种软弱无知的表现,是不敢接受一个自己不愿承认而又确实存在着的客观事实。在中国历史上,以人废字的既不自严嵩始,也不自严嵩止,这种现象历史上何其多也,这种现象又何时能休。
曹国庆 原任职于江西省社会科学院,著有《严嵩评传》及《严嵩年谱》,原江西省文化厅副厅长。
下面几个字小编也不知道是哪个J臣写的:
这是什么碑?碑力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