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育内容的系统组织。不同角度对课程的认识和理解不同。
不同的课程观将课程定义为不同的基本类型:1.课程即教学科目(强调学科知识的系统化,只关注教学科目,忽视了学生的心智发展、情感陶冶、创造思维、个性发展等有重要影响的其他课程活动资源);2.课程即学习结果或目标(强调教育的目的性,可操作性强,单缺乏灵活性,不容易关注到变化中和已经变化了的教育环境和客观要求,容易忽略非预期的学习结果);3.课程即计划(强调课程的计划性和目的性,包含教育教学的目标、内容、活动、评价、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等,力图对课程本身有一个全面的说明,但对课程的计划性和目的性的理解存在异义和偏差);4.课程即经验(强调受教育者的兴趣、爱好、需求和个性,重视受教育者和教育环境的相互作用,但教育过程的随意性、内容的不系统性和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让课程宽泛且不容易把握)。结合以上不同的专家学者的观点,我们把课程定义为: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在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的指导下,受教育者与教育情境相互作用而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全部教育内容。
不管课程的定义如何发展更新,课程的核心是围绕着“培养人”的本体功能展开的,以如何有利于培养人为准则,这是永恒不变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