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订餐平台针对新注册用户有一个首单15元红包的优惠活动,餐饮店老板司徒某利用这一优惠反复刷单,套现人民币7.7万余元。近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司徒某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司徒某经营了三家餐饮店,并通过“饿了么”平台开通了网上订餐服务。2018年11月初,司徒某得知可以利用新用户首单奖励15元的优惠政策,进行刷单套现。他伙同另三名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由对方注册新用户之后通过“饿了么”平台,在自己经营的三家餐饮店订餐,收货人姓名则使用事先约定的特殊、不常见姓名,如“屠龙刀”“葫芦娃”等。司徒某看到这些名字后就知道该订单为刷单,不用进行送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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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虚假的订单均使用了饿了么平台提供的新用户红包支付,“饿了么”平台每隔三天会将这些订单的钱统一转至司徒某的银行账户内。收到钱后,司徒某每单收取2.5元至4元不等的报酬,剩下的钱则通过微信转账给刷单的“合伙人”。
“饿了么”平台通过后台数据发现了这三家餐饮店的订餐异常,经过调查,有大量“屠龙刀”“葫芦娃”等姓名的订单,且部分收货地址含糊,经过向司徒某核实,司徒某承认为虚假订单。从2018年11月1日到12月17日,平台一共被诈骗金额达77075元。
犯罪嫌疑人司徒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虹口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