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力量到底有多大?《公司的力量》一书在封面的折页里说,国事出访的领导背后总有老总的身影,全球最有权势的人物中公司老总占一半,华尔街的公司倒闭引起全球经济危机,全世界70%以上的专利由公司创造,公司的力量大到人们担心公司会收购国家,公司力量的变化成为大国崛起的风向标。
其实,不用这本书说,今天的所有人已经认识到公司的力量。不过,公司的力量并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经历了几百年时间的曲折发展,这期间有辉煌也有凄凉,但总的看,公司在不断壮大,特别是当公司的几个制度性设计被创造出来时,公司终于产生了巨大的力量,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制度创造。
公司制度的第一大创造,是股份公司的设立,为许多势单力薄的人共同追寻财富和利润创造了机会,英国、荷兰早期的东印度公司曾经为股东创造了近似疯狂的利润。继而出现的有限责任公司,则为人们最大程度的追求利润、最大程度的避免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仅以投资的股本来承担责任,不再牵涉投资者的其他财产。公司制度的第三大创造是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完整性设计,即股东可以出卖股份,拿走自己的投资,但绝不能带走公司的财产,公司的完整性始终保持,可以在换了无数股东之后,依然前进。公司制度的第四大创造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从而让大批优秀的职业经理人进入公司,创造了公司股东可能难以企及的业绩,当然这也带来了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问题。著名历史学家黄仁宇也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明大加赞赏,在其《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一书中有详细的论述。
当然,公司制度的创造是在历史的进程中、在惨痛的教训中不断完善的,曾经辉煌的东印度公司最后官僚主义严重,腐败丛生,亏损惊人,这让国家办公司成为教训,政企分开成为一般认识;公司的虚假信息造成大量投资者被骗,引发了公司的监管和规范化运行制度的跟进,等等。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当中国的公司不断壮大并且向世界大步迈进的时候,平心静气地研究一下世界公司的发展史,对中国公司的成长有大益;也愿中国的公司把握后发的优势,更加茁壮的成长。
写于2011年3月1日
(本文图片均选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