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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帅】建国后我军总部领导体制沿革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是在中央军事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负责人民解放军军事、政治、后勤和技术等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我军的总部机关形成于革命战争年代,历经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三个时期,逐步充实、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军事斗争形势和军队建设的需要,人民解放军总部体制经历了四总部、八总部、三总部、四总部,发展到今天的军委多部制时期。

建国初期的四总部时期

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军建立了隶属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方勤务部的三总部体制。1950年后,在军队正规化建设中,为了加强对军事、政治、后勤工作的领导,军委总部体制陆续进行了调整、充实。

为加强对全军干部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准备实行军衔制,1950年9月4日,中央军委批准成立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干部管理部(1952年改称总干部部)。这样,三总部实行了将近一年,就改为四总部体制。四总部主要领导为:总参谋长徐向前、聂荣臻(代);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总后方勤务部部长杨立三;总干部管理部部长罗荣桓(兼)。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印

这一时期,中央军委直属的部级机构有八九个,但带"总"字的只有四个,即总参、总政、总干和总后。1954年9月以后,我国国防领导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重新设立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为全国武装力量最高领导机构,撤销原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职务,原来冠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各总部,从当年10月起,一律改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各总部领导人不变。

1954年10月启用的总政治部印

1954年10月启用的总干部部印

50年代中期的八总部时期

从1954年11月开始,在军队进行正规化建设中,军委总部的体制陆续进行调整,参照苏联军队总部体制,在四总部的基础上,又相继增设了四个总部机关。1954年11月6日,为集中统一管理全军军械工作,中央军委决定将军委军械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军械部,王树声任部长。1955年4月21日,中央军委批准,以总参军事训练部、军事学校管理部、军事出版局为基础,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领导全军训练工作,刘伯承任部长(在南京主持军事学院工作,未到职,由叶剑英代理)。6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负责陆军、空军、海军和后勤财务监察工作,叶剑英任部长。8月11日,经国防部批准,军委财务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财务部,负责全军财务工作,杨立三任部长,余秋里任副部长并主持工作(1955年9月任部长)。

至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形成八总部领导体制。即:总参谋部、训练总监部、武装力量监察部、总政治部、总干部部、总后勤部、总财务部、总军械部。

1955年9月授衔后解放军各总部主官

总参谋长粟裕大将

总政治部主任兼总干部部部长罗荣桓元帅

总后勤部部长兼政委黄克诚大将

训练总监部部长刘伯承元帅

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叶剑英元帅

总财务部部长余秋里中将

总军械部部长王树声大将

50年代中期形成的军委八总部体制,对加快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和完成各项战备工作等,起过积极作用。但也同时存在部门多、机构大、设置重叠、分工过细等问题。

实行了40余年的三总部时期

1956年9月中共八大以后,为了节约经费,集中财力用于国家经济建设,中央军委决定军队数量大幅度裁减。1957年1月军委扩大会议作出《关于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决定》,根据八总部体制在实践中暴露的缺点,决定对总部机关作较大的调整和精简。1957年5月15日,总财务部缩编为总后勤部财务部。7月1日,总军械部缩编为总参谋部军械部(1959年3月1日又划归总后勤部建制)。1958年7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进一步确定总部体制的调整。明确规定:中央军委是党中央的军事工作部门,是统一领导全军的统帅机关。总部体制为:在中央军委之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三个总部。1958年10月1日,总干部部撤销,在总政治部建制下成立干部部。11月1日,武装力量监察部撤销,军事、政治、后勤监察工作分别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管理。12月11日,训练总监部撤销,其所属各部、局整编为军事训练部、学校管理部、出版部,纳入总参谋部建制。至此,人民解放军的八总部体制调整为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三总部体制(1960年4月,总后方勤务部改称总后勤部)。三总部领导体制的重新确立与充实,更加符合中国国情、军情,有利于加强军队的统一指挥和对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领导。

自1958年恢复三总部后,这一体制实行了40余年,期间进行了多次机构调整,但主要是三总部下属二级部的撤、并、建和转隶,三总部的格局始终未变,一直延续到上个世纪末,是我军历史上时间最长的总部领导体制。

恢复中央军委副主席兼总参谋长职务的邓小平

上世纪80年代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总部颁发的奖章

世纪之交开始新的四总部时期

上世纪末,人民解放军组建总装备部,标志着全军装备技术工作地位的进一步提高。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为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全军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总部领导体制进入新的"四总部"时期(建国初期曾经有过四总部)。

1998年4月3日,根据新时期军队发展建设的需要和与国务院编制体制调整改革相适应,中央军委决定对武器装备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以国防科工委为基础,将总参谋部装备部、总后勤部的有关单位合并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为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全军武器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总装备部组建后,军区机关装备部、军兵种机关和部队的装备部门也作了相应的调整,逐步建立起新的武器装备管理体系,实现全军主要武器装备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提高了武器装备建设的整体效益。

此次调整后,军队实行中央军委领导下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四总部体制,改变了延续40年之久的三总部体制。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部长、总装备部部长均为中央军委委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四总部臂章

由总部制改为军委多部制

我军四总部体制是根据当时形势需要建立的,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这种体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显,特别是机构庞大,权力过于集中等弊端,客观上影响了军委集中统一领导职能的发挥。

2016年1月,军委总部机关作出重大改革,把军委总部体制调整为军委多部门制,由原来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4个总部,改为直属中央军委的7个部(厅)、3个委员会、5个直属机构共15个职能部门,即:办公厅、联合参谋部、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战略规划办公室、改革和编制办公室、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审计署、机关事务管理总局。

把总部制改为多部门制,是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优化军委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突出核心职能,整合相近职能,加强监督职能,充实协调职能,使军委机关成为军委的参谋机关、执行机关、服务机关。

军委机关15个职能部门臂章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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