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看到一个新闻:
东映动画发布2013-2014财年第二季度报表(个人认为相当于国内的中期报表),时间跨度为2013年4月-9月(日本以第一年4月到第二年3月为一个财年)。
凭借《圣斗士星矢Ω》的强劲表现,一贯不以日本国内收益见长的圣斗士系列首次打入东映的国内版权收益榜单,取代《美食的俘虏》成为第四名,仅次于传统三强(OP,光美,龙珠)。
在海外映像(应该主要指向海外出售播映权)方面,圣斗士系列也以高额度一举冲上第三名,排在OP和龙珠之后。我们知道《圣斗士星矢Ω》已向法国等多个国家出售播映权,台湾东森台也出了国语版本。
在传统优势项目“海外版权”上,圣斗士系列也继续保持在第三位,收益额度亦为近五年最高。
数据毋庸置疑地表明,作为一个完结多年的系列,又处在一个不利的播映时间段,《圣斗士星矢Ω》取得了显著的商业成功,至少对于东映而言。衷心希望Ω一期的成功能成为繁荣整个系列的动力。
我很感慨,圣斗士大概是小时候对70、80后们影响最深的漫画之一,但也是最悲剧的漫画之一,因为到了剧情高潮的冥王篇时,漫画草草收工,车田正美从此算是一蹶不振吧。但在今天,圣衣神话(玩具)还在持续更新换代和大卖,至少在国内是手办圈和变形金刚、海贼王、龙珠们齐头并进的大拿。关于圣斗士的作品,漫画LC正传外传已经完结;ND还在连载;G连载再开;外传圣斗士少女也还在更新;动画,最新的电阻两季已经完结,虽然不少圣迷吐槽,但这种低成本的操作方式还是给东映带来了客观的利用;日前,全新(人设)的CG电影上映。当然,国内也有由完美改编制作的网游上线。
圣斗士全面复苏,所以借这个机会,把之前的一篇长文翻出来,该文浓缩版发表在21世纪商业评论,全文最早发布在微信公众号山寨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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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座的幻想
BY 罗东
煽情的前言
在秋季星空的北天区,最耀眼的星象是“天马”。
英雄帕尔修斯杀死了美杜莎,一匹长着翅膀、名为珀伽索斯的神马从美杜莎的颈腔里跳出来,降落在赫利孔山,创造了诗人们的灵感之源——灵泉。后来,女神雅典娜驯服了珀伽索斯,将其赐予英雄柏勒洛丰。柏勒洛丰乘着天马斩杀了无数怪物和敌人,却因傲慢触怒了众神。宙斯设计让柏勒洛丰摔死,将珀伽索斯养在天庭。
这是希腊神话里“天马”座的故事,但我相信,你听到“天马座”时的第一反应,绝不是希腊神话里那些绕口的名字,而是:
一首名为《天马座的幻想》的主题曲、一套如流星般闪耀的“天马流星拳|”、一个身批天马座圣衣的红衣少年……至少,你想得起——你诞生的月份,就对应着星空上的黄道十二星座。
这是因为一部诞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热血漫画《圣斗士星矢》。
把希腊神话“颠覆”成日本漫画、再风靡整个东南亚,甚至反向输出到全世界的缔造者,是日本漫画家车田正美。
“天马座”是车田正美最珍爱的孩子。但创作这个“孩子”的时候,车田本人或许都未想到,他和天马座的羁绊仿佛希腊神话里的柏勒洛丰和珀伽索斯般大喜大悲——当《圣斗士星矢》漫画连载进入剧情最高潮的时候,车田却被赶出了日本漫画界的主流圈。
不过,车田的命运要比神话里的英雄好得多。有如宿命的咒语一样,当车田为了漫画创作“修改”希腊神话时,也似乎修改了英雄和天马在现实世界映射的命运——在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在五十岁到六十岁的黄昏岁月,车田再次依靠自己和伙伴们,甚至一些远隔千万里的陌生人,重新引燃了《圣斗士星矢》——就如腾讯把圣斗士的电子版权引入到国内,完美世界以世嘉授权为基础制作了一款网游。
在新世纪,你看到的圣斗士已经不是那个在上世纪被腰斩(动画甚至没拍完)的作品,而是一个以车田为核心,授权为手段的,有着庞大动漫、影视、游戏、玩具体系的独立王国——拿来各种神话传说的圣斗士没有创造出一个独立的世界观,但已经构成了一个独特的世界。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所以我希望做一些调研,把他写出来,最终刊登在杂志上——结果也真的做了出来,但整个过程里,最有意思的部分其实既不是调研,也不是写作,而是在选题会上的交流,领导问我,“你这篇稿子希望表达什么?你能不能以一个具体的公司为核心来写作?这样更容易聚焦。”
我一时语塞,但脑子琢磨如何为自己辩护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如果让我写美漫,这是可以的,比如我大可以以DC或者漫威为中心,串联起来整个美漫以及衍生产业的发展史。但日漫的体系不行。
原因是,漫威和DC在美漫的产业链条中算是强势的一方,他们直接主导内容生产和授权。但日本,以圣斗士为例,作者和杂志社相互合作但又制衡、作者和动画制作商相互合作又制衡、一个圣斗士的各种版权可以分到非常细致的程度,然后分布在各个大大小小,类型完全不同的公司里。
所以我完全没办法确定谁是这其中的核心。车田?他本人也被集英社说扫地出门就扫地出门。集英社?漫画是车田的孩子,车田有绝对的主导权;东映?车田不满意的剧场版《天界篇:序章》如今已经成为圣斗士作品体系里的黑历史了。
所以,日本的漫画授权就是在这种看上去非常混沌的状态运行,然后,其运行地非常稳健和有效,以至于在对外输出的时候,你会发现所有的单位又惊人的如齿轮一样在碰撞中吆喝在一起,推动着这部作品以及庞大的衍生品在周边国家生根发芽。
这种状态本身难道就不是最有趣的事情吗?
圣斗士作品的死而复生在整个日本漫画史都是绝无仅有的一个案例,但是其死而复生的过程又是日本动漫产业长盛不衰的真实写照。
所以,我的想法是,能够通过圣斗士把这种状态描述出来,也就够了。而描述圣斗士的篇章至少会分成四个部分:车田和集英社;一个北京的玩具商;一部作品是如何变成一个作品体系的;车田和中国。当然,要照顾到你的阅读体验,我需要把他们分割成若干个小标题。
JUMP吧,车田!(整合吧,信息!)
先旨十分无耻地声明,以下的大部分资料来自互联网——你毕竟不能要求我对陈年历史跑到日本去考证,嘿嘿——我也觉得这借口很无耻,但真的很感谢那些对日本动漫有足够研究的大神亲们,你们的肩膀是我最坚实的板凳——此外,里面的观点和思考还是我自己原装的,嗯。
先说一个从完美那听来的不算故事的故事。完美世界从日本世嘉处授权拿下《圣斗士星矢OL》的改编权,而车田对此也十分高兴,特意为完美世界送上了一份亲笔签名画像——同时由于自己年事已高,因此委托日本出版社商集英社车田事务所的工作人员把画作送到中国——画作全程锁在保险箱里,可见日方之重视。
不知道你从这段话中得到的信息是什么,但我脑海里浮现的是:一副和谐的画面,车田,集英社,世嘉相亲相爱,亲密无间,共同为了圣斗士事业鞠躬尽瘁。
别着急。
如果你小时候看过圣斗士,一定记得动画出到海皇篇莫名其妙的就没了,漫画倒是完结了,但最精彩的冥王篇草草完结,原因是,当年车田被集英社扫地出门了。
但你一定会问他们当年怎么会把这么红的作家扫地出门?这得从集英社的历史说起了。
于是我们将进入信息整合阶段。
1926年,当时日本最大的出版社之一小学馆(主要针对日本小学生出版学习书籍和杂志)将自己的娱乐杂志部门独立出去,集英社由此诞生。1968年,以长野规(集英社第一代总编)为核心的编辑创立了一本以少年为目标读者的漫画杂志,双周刊《JUMP》(1969年,《JUMP》周刊化)。
在当时的日本,漫画市场主要由两家杂志称霸:小学馆的《少年SUNDAY》和讲谈社的《少年MAGAZINE》,前者信奉“漫画是儿童带来快乐的”、后者主打《运动路线》,后来者《JUMP》必须找到一条独特的后来者之路。
于是,在长野规的领导下,《JUMP》迅速确立了自己独特的办刊风格和路数,其中最核心、也延续至今的两个要素是:第一,题材包罗万象,尽可能满足各种读者的喜好,但主旨必须是友情、胜利、努力三要素,至少是其中之一。集英社甚至在1973年将女性漫画部门分离,成立了白泉社,而《jump》在某种程度上又成为了日本少年热血漫画的代表——在这些热血漫画里,往往会有朦胧的爱情,但从来都是调味品而非主菜;第二,为漫画家设立专职编辑,编辑的角色像一个产品经理,又往往能和漫画家成为朋友关系,他们不但负责催稿,甚至会深入到漫画家的创作中,告诉他们什么是少年们喜爱的产品。
这两条“基本原则”迅速帮助《JUMP》成为日本最强大的漫画刊物,而且引领了日本向海外输出漫画的风潮——对很多中国读者来说,《七龙珠》、《灌篮高手》、《海贼王》……几乎所有饱含了童年记忆的作品都出自《JUMP》,而帮助《JUMP》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空前辉煌的漫画家中,车田正美是至关重要的一个。·
1974年,21岁的车田正美开始在《jump》上发表漫画《女强风暴》,藉此暂露头角的他一直以《jump》为平台创作漫画,车田正美从不忌讳自己对少年热血漫画的喜爱,他说:“我认为只有热血漫画,才能令读者感到兴趣而为之疯狂。”不过,在《风魔小次郎》等作品让车田创出名头后,他还要给自己更高的挑战:“继大作品之後的作品,总是不容易讨好。”
于是,在一个天空撒过狮子座流星雨的夜晚,车田终于决定以希腊神话为背景,创作一个热血少年为了维护大地的爱与和平,在雅典娜麾下战斗同众神战斗的故事。在将这个前所未有的尝试付诸实践的时候,车田遭遇过很多困难,比如车田在一次访谈中提到:“当时,我真是痛切体会到漫画命名的困难。而命名告一段落后,又要考虑圣衣的造型,那是不知道是该画科幻式的好呢?还是卡通式的好?真是伤透了脑筋。”
集英社的专职编辑制度帮了车田大忙,他如是回忆:“我的编辑建议把圣衣画成合体后,成为马的形状,他说这招一定可以讨好。”
就这样,1985年12月,人们熟知的《圣斗士星矢》诞生了:雅典娜率领的圣斗士为了保护大地,同海皇、冥王展开了激烈的战斗,而每一个神的下属都有独特的战甲(圣衣、鳞衣、冥衣),圣斗士又根据星座和等级的不同,被划分为青铜圣斗士、白银圣斗士和黄金圣斗士,其中,十二名黄金圣斗士正对应着黄道十二星座,而主人公天马座星矢则是最低级的青铜圣斗士,他和青铜伙伴们不畏强敌,奋力拼搏的故事正是《JUMP》友情、胜利、努力主旨的最好诠释。
《圣斗士星矢》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风靡整个东南亚,甚至在万里之外的法国培养出大批忠诚的粉丝——车田也成为当时日本甚至世界上最当红的漫画家,但车田的内心从来都绷着一根弦,在1988年的一次访谈里,车田如是说:《少年跳跃》今年就要迎接创刊第二十周年了,可是连载超过五十回的作品,只不过四、五十部而已,可见淘汰之严。就是因为明白这点,所以我在创作时绝不敢掉以轻心,无论如何,本周的读者投票绝不能输给别人。”
让车田内心不安的是,《JUMP》是当时日本最商业化的漫画刊物,有对漫画家积极的一面,但同时也有非常严苛,榨干作者才气的一面。《JUMP》固然会为漫画家提供专职的编辑辅佐,但同时也要求漫画家同《JUMP》签约,只给《JUMP》供稿。更残酷的是,《JUMP》对漫画的连载一切以读者反馈为核心,也就是说,一部漫画如果人气高涨,那么即便烂尾也要逼迫漫画家画下去,即便大牌如《七龙珠》作者鸟山鸣也曾为此和《JUMP》几乎闹翻;而反过来,如果一部作品人气下滑,或者在开始连载时候就无法获得读者支持,那么《JUMP》会毫不留情地停掉。
即便车田“绝不敢掉以轻心”,但《圣斗士星矢》在八十年代后期还是出现了人气下滑的状况,《JUMP》决定将这部作品提前完结,而且是以一种最不体面的方式——将车田赶到《JUMP》的月刊上完结这部作品。1990年11月,《圣斗士星矢》正式被终结,随之淹没的还有车田对这部作品的诸多构想。
好了,无耻的信息整合完毕。
体系啊体系
事实上,车田的境遇虽然惨到像是个人案例,但《JUMP》对漫画家的扶持和压榨总是无处不在:如果是你是个漫画迷,你一定知道当年集英社为了让鸟山明安心画画给他们家门口休了条路的故事,不管这个故事真假,但另一个不那么动听的故事肯定是真的:由于《七龙珠》的超高人气,集英社采取各种方法逼迫鸟山明不断连载这部早该在沙鲁篇完结的作品,导致《七龙珠》后期就成了一个不断打怪升级的作品,同样的例子还有《灌篮高手》,当然井上雄彦顶住压力在全国大赛让湘北失利完结了这部作品,但也和《jump》闹翻了。不多的例外可能是富坚义博那个贱人,仗着自己有才华和娶了个有钱且志同道合的老婆,拖稿不说,还经常拿草稿充数,谁都拿他没办法。
基于以上的事实,我想说两点:
第一,《jump》的编辑作家制度是柄双刃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正面价值也可以分为两点,首先,保证办社宗旨的延续,所以你会发现友情、胜利、努力、守护这些要素永远会出现在jump漫画里,其次,做到市场化和作家个人才华的平衡——虽然有时候难免会失衡,但没有一种制度是没有副作用的不是么?
第二,我说了很多次的体系。
引用一段我写过的旧文。
几部国产电影的辉煌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是可以都拉出来当做单独的个案研究的,他们不是在一个整个电影工业流水线衍生的产物,这不是一个有效率的案例。
好莱坞牛逼的原因是,(什么编剧什么的都被说烂了),好莱坞第一有一个通用的商业电影公式——比如明星、显性冲突;第二有一些最基础的价值观(我说的是主流商业电影)——像北京遇上西雅图这种三观不正的电影其实你号称自由开放的美国是很少看到的。第三各种类型片分类明确,价值明确,电影人只要照着套就可以了。
这是一个体系,建立在体系中并且孵化出来的产品,不一定是艺术品,不一定是伟大的作品,但一定是最有效率的挣钱方式。这个是中国缺少的——举个其他例子,为什么国内网络写手那么多人喜欢写奇幻,因为没有规矩,可以随便胡扯——你按照龙与地下城那么严谨的规则写写试试,看还能那么自由的喷么,但如果搬上大银幕,那就是要有群众基础。你不能胡扯一个世界观就能骗那么多电影观众了。反过来,在一个大家熟悉的世界观和规则里创作作品,其本身就有天生的文化认同了。
所以,体系是什么?硬件是完整的工业化分工和生产流水线,软件是那些最基础的规则和价值观。
放到漫画,日本和美国都有各自的体系,但又完全不同。
日本漫画,以《JUMP》为例,这个体系的软性部分可以概括为:以友情、努力、胜利、守护为宗旨的少年热血漫画,在此基础上,题材各异。所以在向外输出的时候,尽管作品本身在表面上没什么直接联系,确让读者(包括海外)能够感受到一种天然的内在联系——用这种类似“普世价值”的东西联系在一起。
至于美国,再来一段旧文:
漫威是美国最大的漫画公司,和日本漫画以作家为中心不同,美漫是强势的公司主导,所以漫威能把旗下所有的英雄统一到一个宇宙故事中,他们也在这么多,但这可能会出现一个问题,各个不同的故事线融合到一起,必然会出现很多逻辑上的硬伤,怎么办捏?
漫威用科学解决了这个问题:平行宇宙。凡是有bug的事情用平行宇宙的理论解释就行了……
所以你会从显性的角度感受到美漫英雄之间的联系,所以会有复仇者联盟这样的电影产生,而你还不会觉得特别突兀。
嘿嘿,这个话题其实还可以衍生到另一个话题,日本作品的联系是内在的,美国作品的联系是显性的,他们的画风也是如此,日漫注重表情细节,美漫注重线条和力量感。他们的玩具也是这样,日本变形金刚习惯给包起来看不到里面;美国同一款喜欢用透明塑料盒子……这真的要跑题了。
Toy story
在《圣斗士星矢》被提前终结后,车田正美仍然试图在《JUMP》上开辟新的篇章,如1992年开始在《JUMP》上尝试《静斗士翔》,但很快又被终结——从此,车田和《JUMP》绝缘,甚至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和集英社绝缘,1994年-1999年,车田正美在角川书店月刊的《少年ACE》连载《钢铁神兵》,但这些作品终于还是逃脱不了“继大作品之後的作品,总是不容易讨好。”这一诅咒。
如果把时钟前进到2013年,看到以车田为核心,庞大的圣斗士作品家族,相信会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车田在这段时间内到底有多沮丧。不过,彼时的车田一定想不到,他的《圣斗士星矢》被终结,也在和一个中国孩子发生着紧密的联系。
我不知道现在孩子们中判断高帅富的标准是虾米,但我知道我小时候是怎么判断谁是高帅富的——看谁有变形金刚的玩具。那时候谁手上有个擎天柱子哥哥,谁简直就是孩子里眼睛里宇宙的中心,人类的希望。至于屌丝么——照着贴画在本子上画柱子哥哥。
哦对了,我是80后。
看到这儿你肯定要问我,写圣斗士你得瑟变形金刚干嘛?是尼玛一个体系吗?
哦,我先告诉你第一个理由:圣斗士和变形金刚应该算是我们小时候最火爆的两部动画了。当然这个理由还不算充分,那么第二个理由是……等会再告诉你。
我先给你讲一下阿鹿的故事。
阿鹿,北京人,如果生日描述的话,他是70后的尾巴,看着《圣斗士星矢》动画片长大的那一拨“孩子”(《圣斗士星矢》动画片于1990年被正式引入中国)。
阿鹿在2000年前特别喜欢逛北京的批发市场——在一家批发市场,阿鹿意外地看到了《圣斗士星矢》的塑料拼装模型,是正版,而且价格便宜——阿鹿已经记不清楚当时玩具价格的准确数值,但“也就是几十元,我挂在网上转手挣个10元20元是没问题的。在中国,圣斗士还是有很大一批粉丝的,儿时看动画片的时候没钱买,上了年纪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后,即便出于怀旧的因素也会买。”
如果你仔细看我写的东西了的话,你一定会发出一个疑问:“那时候有淘宝吗?有支付宝吗?”别着急——阿鹿自己做了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在网上卖动漫模型。
那时的“电子商务”和现在可不是一个概念,阿鹿说:“那时候那里有什么淘宝,我都是自己跑到北京的各个批发市场进货,别人只是在网络上能看到我卖东西,然后谁要什么,我再给跑腿儿送。挺有意思,跑来跑去。”
后来,阿鹿觉得这样太麻烦,干脆直接给玩具生产商——万代(亚洲公司)打电话,要求成为万代在中国的代理商,而对方的态度也很干脆,很快推荐了一个代理商和阿鹿谈,阿鹿也很快进了第一批货,货款在3000元左右。
但生意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事实上,上世纪末中国最火的两部动画片非《变形金刚》和《圣斗士星矢》莫属,但圣斗士玩具总是被变形金刚压过一头。阿鹿对此的总结是,万代在当时推圣斗士产品并不是特别给力:
首先,玩具不够精美,对原作的还原度也不太高——和当时的变形金刚模型直到今天还在不断被复刻挣钱相比,圣斗士玩具就显得太屌丝了,但仔细想想,即便今天我们看到的主流圣斗士玩具——有高还原度和精美的圣衣神话在当时面世,也很难在孩子中流行。因为变形金刚是可变形的塑料玩具(这不废话么),把玩度更高;圣斗士在本质上还属于拼装模型,分为塑体和圣衣,更适合收藏——圣衣放在那里时间长了都会氧化变色,别提拿着去和小泥巴孩子们把玩了。
其次,和孩子宝(变形金刚)对商场等渠道狂轰乱炸、大开大合的进攻中国市场相比,万代有点收着,大的代理商都和万代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算是近亲繁殖,而圣斗士玩具销售的渠道也多以批发市场为主,几乎没有进过高档商场。
我曾经试图就这些现象联系万代的工作人员,但日本公司对信息的出口是非常严格的,所以并没有得到回复,所以我只能从一些相关的人物访谈和结果来推断这种现象的源头在哪里。
比如是不是万代不重视中国市场?
在阿鹿的回忆里,这不是万代“歧视”中国市场造成的:“事实上,我觉得万代很重视中国市场,基本上中国和日本的消费者能够同步拿到玩具。只是中国和日本的消费情况有时候不一样,这会导致一些比较有趣的现象。比如在日本以星矢为首的青铜和黄金圣斗士一样好卖,但中国消费者更认黄金。而万代不会因此给中国市场多配送黄金——甚至会利用黄金搭配批发青铜,导致中国的渠道也只好向消费者搭卖。”——一个圣斗士玩具的卖家也和我说过:“哥们,这个黄金圣斗士我得挣你150,没办法,青铜圣斗士我赔了差不多就100。”
车田的多米诺骨牌
根源或许在车田的漫画被终止。
国内漫画网站有妖气的创始人之一董志凌因业务需要,多次和集英社的人接触,他谈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国内如今的漫画周刊早已经实现了全彩色化,而《JUMP》至今还维持着周刊和黑白漫画的定位,这并非是集英社人不重视彩色漫画——他们在中国杭州有一家负责给旗下漫画上色的外包公司,将上色后的漫画在日本国内的移动端发行,但漫画的生产方式仍然维持最传统的绘画方式,在董志凌看来,这还是《JUMP》生产方式的需要:“许多日本漫画家擅长的还是黑白漫画,同时,彩色漫画意味着制作成本的提高和拉长。但《JUMP》过去的生产方式就是低成本、高效率,漫画每周维持连载,动画即时更新带动人气,再推出玩具、游戏这样的周边产品。”
如果把这个动漫产业链简化的话,基本可以用集英社、东映、万代来表述,他们是日本漫画、动画、玩具制作的三巨头,最终形成了一个以漫画家创作和授权为核心,集英社(漫画)、东映(动画)、万代(玩具)齐头并进的产业链。
对万代来说,他们的玩具产品和东映紧密相连——东映旗下的电视台在播放动画片时往往会在屏幕上打出万代的LOGO,而万代也会在许多玩具产品的外包装上注明东映的LOGO——毕竟玩具产品的研发和发售节奏更多会根据辐射面更广的TV动画来走。
从结果来看,日本的玩具生产方式更保险,但未必是最高效的办法。当年美国人推出变形金刚动画片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卖玩具,因此变形金刚动画进入中国时还伴随着一套已经算是完备而且有较大投入的玩具渠道推广——正如我在P1部分里说的,美国的动漫产业中,“公司”会扮演一个唯一的核心角色,他们可以高效地主导核心产品和衍生品的开发。
但日本的动漫产业则是一环扣一环的,如果不要求那么严谨的话,可以简单描述为:万代看东映,东映看集英,集英看读者和车田。而车田看上去很弱势,但又有绝对强势和话语权的一面——这个我们会在P3讲到。
而且,相比《变形金刚》G1(也就是我们最熟悉的那个变形金刚动画片)之后“没完没了”不断更新换代的动画作品,《圣斗士星矢》TV动画比漫画的命运更悲惨,漫画虽然在重头戏“冥王篇”(圣斗士和冥王哈迪斯的战斗)严重缩水,但动画压根就没拍这一段。
“如果《圣斗士》漫画不被终结,那动画肯定也能拍完。万代也会更有动力早点推出新的产品……也许,我在2002年就发财了。”阿鹿说。
涅磐吧,小宇宙!
2003年年底开始,阿鹿的圣斗士生意“突然”好做了。
2003年11月,万代发售了一款青铜圣斗士,冠名为新生天马座星矢,官方售价3600日元。相比过去的圣斗士产品,人物和盔甲(包括星座形态)比例第一次完美还原了原作,且盔甲“升级”为金属——“新生的星矢”就此开启了圣斗士玩具历史上的新纪元——不论玩具的精美程度、材质还是售价,都较以前的玩具有了成倍的提高——而圣斗士也终于有了能和变形金刚抗衡的玩具产品——这一个玩具体系的名字叫:圣衣神话。
而2011年,万代再度发布了圣衣神话的升级版:EX和皇级系列,皇级顾名思义,人物比以前的圣斗士产品都大,制作在理论上也更精美(虽然我觉得皇级好像还没有EX精细),但相比EX被热炒,皇级不太好卖——玩具并不是越大越好,还要考虑把玩性和成本售价,目前只出了海皇波塞冬,以及射手座星矢/艾俄罗斯——这是万代圣衣神话常用的伎俩或者说是福利,给人物的素体准备2个脑袋——换个头就等于换个人物了。
我问过阿鹿:为什么在这样的一个时间节点,万代才发布能够代表圣斗士玩具的作品。
阿鹿的回答是:玩具技术和设计理念的进步。鉴于我觉得可能过于专业的技术知识不太重要(其实是因为我懒得整理采访录音了,嘿嘿),只用一个例子做解释就可以了:EX相比之前的圣衣神话,素体人物的腰部要更细一些,这会保证穿上圣衣的玩具和真人的比例更加接近。总之对厂商来说,技术、材质、设计一定是不断地进步和更新的——这些因素都会带动新的玩具产生,尽管玩具厂商归根到底的目的是骗同学们的钱,嗯。
以上是第一点。第二点可能不是那么论据充分,但我认为是有道理的:即消费者的升级。我在上一章讨论过圣斗士玩具(圣衣神话)和变形金刚的区别:前者其实不太适合小孩子们在外面搓着泥巴玩。而那种又便宜又耐(此处省略一个脏话)的古老的拼装圣斗士反而更适合。至于2003年,当年的圣斗士迷们基本都长大成人了,有一部分开始上班挣钱,购买力和决策权力无疑比小孩子们强。事实上,变形金刚在2000年后也推出了相比以前老玩具更精美(即还原动画又能在人形和车(飞机)形态完全还原)、变形更复杂(其实是超级复杂,因为人形态和车(飞机)形态越接近真实涉及到的变形方式必然越复杂),当然价格也更高的玩具,这些玩具很明显针对的群体不会是小孩子。
当然,我认为更重要的一点是,下面将要提到的:
他们在下很大的一盘棋
万代的动力要归结于东映动画在2002年以OVA形式(不同于低成本、效率优先的TV动画制作模式,OVA是指以DVD、蓝光碟等方式发行的剧集,往往制作精良,但成本更高、周期更长)推出的圣斗士冥王篇(2008年完结),不但弥补了车田正美的遗憾,还在日本和中国的粉丝里,重新掀起了一波圣斗士的热潮——当然,在阿鹿看来,东映和万代的步调有惊人的默契:“你要注意这个时间节点,其实圣斗士一直是一代人心中的回忆,甚至遗憾。到了2002年,圣斗士星矢当年的第一批观众都已经长大成人,OVA和更精美的玩具自然都有了一批可靠的消费力。”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放在今天来看,圣斗士冥王篇的制作之精美、剧情之跌宕起伏(本来就是漫画最重要的部分)在圣斗士动画历史里,甚至日本动画史都可以占据一席之地。
《圣斗士冥王篇》直接推动了圣斗士在新世纪的复兴,但如果只从表面看,很容易把功劳归结到东映身上,事实上,在这一过程里,已经似乎是昨日黄花的车田正美仍然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这一作用如果用通俗的话表示,就是:“你有权利赶我走,但我也有权力不让你拍!”
这涉及到日本和美国完全不同的漫画版权体系——我在前面也提过:美国的动漫体系是公司主导,比如漫威旗下的漫画英雄资产是属于公司的,公司有权力决定故事走向甚至更换作者;而日本尽管漫画家和出版社也经常处在一种博弈状态,但漫画家有对自己产品的绝对支配权。
例如,在成功推出《圣斗士冥王篇》后,尝到甜头的东映(在得到车田授权的前提下)在2004年推出了一部剧场版(在电影院播出的动画,制作成本又要高于OVA,TV、OVA和剧场版是日本动画体系最基本的三个部分)《圣斗士天界篇》,意在进一步弥补车田正美的遗憾(在车田的计划里,冥王篇的后续就是星矢和雅典娜于天界的众神开战),但由于一些设定和车田本人的原意不符,恼怒的车田干脆不承认这部作品——对日本动画,特别是剧场版,如果有作者参与创作会是一个巨大的卖点;但反之,如果作者不承认也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于是,这部剧场版就成为圣斗士系列作品中唯一的“黑历史”——事实上这部作品本身的素质很高,野心也很大,期待通过一部剧场版拉开圣斗士系列的新篇章,但车田不认,粉丝也不认,在日本,作者个人品牌和漫画品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话说你啥时候看过蝙蝠侠某部的作者跳出来说诺兰你丫不厚道改我的作品别拍了然后粉丝们纷纷大怒抵制票房……
或许是受到“黑历史”的刺激,车田正美干脆自己开画——而冥王篇的发行也为车田重开连载积累了足够的资本:2006年,车田正美在秋田书店(注意不是集英社)旗下的周刊少年Champion》连载《圣斗士星矢冥王神话The Next Dimension》——该漫画可以看做《圣斗士星矢》后传,同时对圣斗士体系做一些世界观的补充和修订(针对过去连载时出现的情节和逻辑BUG)。
但毕竟1953年出生的车田年事已高,很快,《圣斗士星矢冥王神话The Next Dimension》变为不定期连载(直到今天还在间歇性更新,但据说车田已经远远画了比现在多的篇幅,只是被书店出于商业考虑压着),而车田开始做另一件有趣的、前所未有的事情:授权日本漫画家冈田芽武连载《圣斗士星矢EPISODE.G》(刚刚完结),授权女漫画家手代木连载《THELOSTCANVAS冥王神话》,两部作品都以十二名黄金圣斗士为主角,以弥补人气不输于星矢,但在当年作品中戏份偏少的遗憾。
为了让你更清楚,我再次把这几部漫画作品描述一遍:SS——我们都知道的那个圣斗士星矢,LC——以星矢上代圣斗士们,尤其是黄金圣斗士为主角的圣战;ND:同时描述上代圣战(和LC的剧情人物完全不同),以及星矢五小强在打完冥界之间的故事,同时还有小强们穿越回到前圣战的故事——为了照顾两部在剧情和人物的迥异,车田又用平行宇宙来解释这个问题——我为什么要说又?;G:描述SS中黄金战士小时候们的故事。同时,官方也慢慢把“大圣战史”即圣斗士世界的背景体系慢慢补充和修订完了。
奇葩的欧米茄
至此,围绕老“圣斗士”的作品架构已经完成。而车田还干了另一件大胆的,甚至被粉丝们斥责为“缺钱缺到无节操”的事情,授权东映制作《圣斗士星矢Ω》TV动画——以星矢的后辈,下一代青铜圣斗士为主角,2012年4月1日开播。
谈到《圣斗士星矢Ω》,阿鹿直言不讳:“我们这些老人(粉丝)不承认。”事实上,国内的一些圣斗士粉丝在2012年初看到《圣斗士星矢Ω》的人设和开播时间后,直接认定这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
之所以让老粉丝愤怒不已的原因是,尽管为了照顾老粉丝的情感,动画处处贩卖怀旧——标题、主题曲、以及星矢和雅典娜仍然是动画片中的重要角色,只是退居幕后。但打着星矢旗号的欧米茄已经和他们记忆中的那个作品相去甚远,人设和盔甲都经过了重新设计——这其实不要紧,要紧的是设计的更“娘”化和“萌”化了,一些和圣斗士世界毫不相干的设定,比如当下时髦的忍术被引入,都颠覆了老粉丝心里的那个热血漫画。
但这是车田和东映必须卖出的一步,毕竟在新世纪,90后乃至00后才是动画片的主力,圣斗士系列作品必须向他们延伸,而他们的审美观已经和上一代人大相径庭。
结合欧米茄和LC,我想聊五个命题:
第一,群众的呼声有时候是骗人的。
比如LC,其实就是因为SS中十二黄金的人气太高了,但在SS中因为内乱、叛变、以及冥王篇的匆匆结尾,导致粉丝们认为黄金GG戏份不足是SS的最大遗憾,LC就是为了弥补这个遗憾诞生的,但LC的人气一直不是特别旺,动画(OVA)制作两季(如果我记得没错)就再也没有下文了。至于为什么,第三点里讲。
第二,用心和诚意做产品并不总是迎合用户需求。
还比如LC,LC的动画制作其实非常用心,但很多人吐槽黄金圣衣没有质感,颜色看上去和黄铜差不多,哪里有黄金的闪亮,但有人指出,LC的黄金颜色其实是最接近“如果用黄金做衣服”的颜色的,反而SS和欧米茄那种颜色靓丽闪耀的配色更接近黄铜。
第三,普世价值最重要。
什么是少年热血漫的普世价值?就是弱小者鼓起勇气和信念,为了守护自己(基友女神什么的)不断和强敌作战,打不死,打不垮,俗称小强。
这就是为什么即使黄金战士人气那么高,对一部圣斗士作品来说非常重要非常重要,但LC的人气还是上不去,因为缺少那种底层少年打倒强大敌人的有强烈冲突的剧情和普世价值,所以欧米茄重新设计了一波新的青铜圣斗士——但黄金战士的戏份还不能少——人气啊,怎么办,再次把黄金战士设计成反面,让青铜战士闯宫——尽管这真的不符合逻辑,甚至毫无逻辑可言,但为了贯彻普世价值,让小孩子看到正能量,东映一直在黑黄金的道路上孜孜不倦。
第四,良好把握怀旧和新生消费者的平衡
欧米茄在这一点做的非常牛逼,首先把名字就定位在圣斗士星矢,其次最开始的OP(主题曲)依然沿用老版天马座的幻想,但东映很清楚,这些就是吸引老粉丝的卖点而已,绝对不能再次用他们当主角——星矢那一辈五老强的实力已经是传说级了,遇到敌人基本都KO还有啥能看的……
所以这些怀旧因素要用,但不能抢戏。比如天马座的幻想,还用来当OP,只是演唱者换成雅典娜的配音中川祥子,前面部分还做了变奏——等欧米茄人气上来后再换OP。比如星矢,要隔几集出来一下,但一定设计成因为各种原因比如生死不明,比如不能战斗,吊一下老粉丝的胃口就可以了。至于粉丝们问为什么五个对雅典娜那么忠诚的圣斗士连生命都可以不要但是在新的动画里雅典娜遭遇到危险都不出手相助这种问题,无视之!不解释!
五,日本人也不是那么严谨
欧米茄就是一个典型的作品:成本低,边播边(看市场反馈)做,怎么商业怎么来,俗称无节操。所以你看到了一部小孩子们觉得还可以,但各种剧情bug、一个线索或人物说没就没了也没有任何解释……类似这样的很多内容硬伤都充斥在里面。
这段结尾时再小小补充一下:
“突破”性的圣斗士星矢欧米茄也采取了和传统动漫制作模式有别的路径:先上映低成本、低龄化的动画,再根据人气制作游戏和漫画,“顺便”对动画制作出现的剧情纰漏补完。
再小补充一下……据说还要出一部以少女圣斗士为主角的漫画,仍然是授权漫画家的形式。
以上,关于圣斗士日本方面的故事——一个作品如何夭折以及复活,再发展成一个体系的故事讲完了。
地下工厂
有同学问了我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为什么圣斗士这么火这么好建立世界观的网络游戏一直没有祖国游戏厂商开发呢?
其实是有的。别说《圣斗士》,《海贼》,《火影》神马的应有尽有,不过存在几个问题:大厂商干不了这事儿,毕竟没有拿到日方的授权,所以很多游戏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挂着羊肉串卖猪肉、鸡肉、鸭肉的产物。
至于正经合作,我知道很多日本动漫在中国是有正规的纸质出版的——比如那个神马《航海王》——当然说的不是我们小时候常看的那个海南出版社——虽然他真的为我们带来了那么多童年的欢乐,所以我只能将之定义为那个年代最牛的盗版行为。
所以那个同学的问题是存在的,即为什么日本动漫和中国在这几年处在一种很奇怪的状态:所谓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就是你我朝夕相处,但我却不能和你领到一张合法的婚姻证书。
其实有些原因你是想得到的。
我和国内某曾经见过精英社的人士——为了保密以下称他为D先生。D先生的公司有幸被某国内第一个大张旗鼓提出东方迪斯尼概念然后又不太提了的公司收购,因为业务关系,D先生有幸被带着去拜见过几次集英社的人。
你应该还记得前面有提过,集英社在杭州有一家专门上色的外包中国公司,按照D先生的说法是,老板和日本人打交道多年,和他们走得很近。所以,不管是那个先提出东方迪斯尼构想的公司,还是如今大规模从游戏向文学、动漫扩张的字母公司,根据D先生的说法,联系日本人都是通过这家杭州的公司——D先生是这么理解的:日本人在这方面其实很保守,尤其是在对外的商业合作和授权时候,他们很难对一个陌生人打开心扉,他们更倾向于那些稳固的,有长期关系的合作伙伴来谈、做事情,所以,推荐制度比较合理。
这个层面我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证实,这次为了写圣斗士,我让完美帮忙联系了世嘉公司——在有合作伙伴引荐的前提下,世嘉公司的联系人据说为此前后要到我的资料数次,开会协商数次,前后历时一个月多,才进行了一次书面回访——而且要求我的问题全部用日文——后来邮件沟通时我才发现对方完全可以中文无障碍交流。但不管怎么样,这个事儿最后还成了,另一个不成的事儿是,我通过阿鹿帮忙找到万代中国公司,我问了一些自认为十分基本的问题,对方一开始表示尽力配合回答,然而突然说通过和总部沟通,认为问题系商业机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中国的盗版问题。D先生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在线漫画网站(我真够掩耳盗铃的),D先生说日本人对他的网站很敏感:“我们想谈合作,但日本方面明显有很多顾虑,他们一听在线网站这几个字,就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四个字:容易盗版。另外一个有趣的事情是,他们给漫画上色主要是为了日本国内移动端的传播,但我们居然很少有人知道这些事情,可见其保密措施之严格。”字母公司负责引进漫画版权的负责人也有对我谈到这个事情,日本人在早些年对中国的盗版环境确实非常有顾虑。
但另一方面,很多事情真的是控制不了。我可以大概描述一下国内这几年,以圣斗士漫画为核心,圣斗士体系(其实也包括其他的漫画)在祖国运作的状态:
先说漫画:核心基地是圣斗士专门的国内论坛和百度贴吧——我个人最常上的是百度贴吧。光圣斗士就根据漫画作品的不同,粉丝的表现,以及汉化组的竞争分成:圣斗士、圣斗士实力讨论(以ss为基本,国内圣密几乎隔三差五地就给里面的黄金实力排名一次,几乎每次排名都会大吵,其中双子和处女实力谁更强更是演变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役,因此贴吧里原则上拒绝一万字以下的实力讨论主贴,而且还为此开辟了一个专门的贴吧),冥王神话nd,冥王神话,冥王神话lc(冥王神话LC和冥王神话分属两个不同的汉化组建立),圣斗士星矢欧米茄等(这还不包括什么双子吧、处女吧),对漫画而言,每周(或者每月)更新前,论坛和贴吧里会按照顺序出现:文字情报、图透、外文全图透、汉化组翻译,往往效率很高,比如周三有了文字图透,周四就会有汉化组的产品出来。
动画同样会在这些渠道发布,顺序基本也都差不多:外文杂志情报、生肉(指的是没有汉化过的动画)、熟肉(在线、下载)。汉化组做这些事情本身应该是没有收入的,但会有一些其他的收入来源,比如某汉化组的惯用做法是,把翻译汉化的动画片前后各掐掉一些东西,比如圣斗士欧米茄每集动画要出2个下集预告,这时候就可以掐掉一个,换成自己的淘宝官方店(买些动漫主题的衣服神马啦)的广告。
至于玩具则有另外一个阵地——我知道你会想到淘宝——但……国内目前最出名的玩具咨询和分享、交易平台叫ACTOYS(不是广告),在里面圣斗士和变形金刚是两大版块,分别都有各自的讨论区、交易区(交易区有严格的制度,以保障圣密之间的交流,当然商家炒家慢慢地也都会占领这些阵地),而和AC有广告关系的淘宝店家也会进驻到这里,尽管AC会有自己的问题,但比纯淘宝或者是纯实体店还是强一些的(关于玩具市场的故事比圣斗士还精彩……那腥风血雨……)
难道一定要监修到完美不可吗?
好了,以上是中国引入动漫的“地下产业”,现在说说明着的故事——完美和日方的合作。关于这一部分我本来想重新把杂志那一部分再翻写一遍,但想想好像必要性不是很大——大家读了这么久我的个人闲散风格,也读读正经风格吧……其实可能主要还是因为我懒……
2006年,完美世界将旗下的一款游戏输出到日本,并且在2010年宣布收购了该游戏的代理公司,成立了日本分公司。此后,日本分公司的员工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就是寻觅和日本其他公司合作的机会,包括版权购买。王雨云介绍:“前期会由日本分公司的员工去接洽,当有了一个完整的方案后,会反馈到总部,由总部判断是否立项以及进行下一步的谈判。”
而此时的世嘉公司(日本最大的游戏公司之一)也在寻觅拓展中国市场的机会。世嘉公司对本刊表示:“我方在开发圣斗士星矢的途中考虑寻找运营公司的时候,完美世界公司提出了研发专案。完美世界公司也有实绩和技术能力的公认,由此认为最接近成功,同时,在亚洲市场,尤其是中国圣斗士星矢的人气最胜,所以合作了。”
在整个合作过程中,以车田为核心的日方对完美提出的最重要的要求就是:保证游戏对漫画的高度还原,而且不越界(不构成使用圣斗士其他作品的元素)。
在游戏的制作过程里,高翔会经常接受车田本人的亲自“监修”(监修在日本指代专业人士对动漫制作提出的专业意见。)高翔回忆:“车田老师曾经和我们深入探讨过游戏中雅典娜雕像的位置,他对此很纠结,比如雅典娜的雕像位置摆的太高或者太偏僻,车田担心玩家看不到,但如果摆的位置太低或者太显眼,又不够威严。总之,车田本人对游戏玩法不太关心,他也不擅长,主要是美术风格,角色形象,剧情,世界观等,他特别在意是否会和原来的剧情冲突,以及会和圣斗士续写的剧情冲突。
但车田本人直接监修的情况并不算太多,更多还是通过助手和合作伙伴来把控:一是和他的身体状况有关;二是日本特殊的版权授权模式。简单来说,《圣斗士星矢》漫画游戏改变权掌握在精英社手中,因此世嘉的圣斗士星矢PC线上游戏改编权实际上是从集英社获得的,世嘉公司对本刊表示:“我们当然也有见过车田老师,但具体的接洽还是由相关商务部门对接,而版权是从集英社处获得。”这就形成了以下看上去很错综复杂的情况:车田本人、集英社(主要由车田事务所出面)、世嘉公司都有权力对游戏进行监修,但又往往严格地按照流程办事,高翔说:“实际上世嘉公司很介意我们直接和车田接触,他们认为最恰当的流程是我们和他们沟通,他们再反馈到集英社协商决定,而集英社的车田事务所会对一些修改有他们自己的判断,如果实在拿不了主意,再搜集资料和车田汇报,由他本人做出裁决。当然,如果特别重要或者紧急的情况下,我们通常也会进行三方会谈。”
事实上,这是很多日本动漫产业联盟的游戏规则,同美国漫画公司对漫画品牌有绝对的控制权不同,日本错综复杂的授权和合作模式非常复杂,漫画家、杂志社、游戏公司、动画公司等单位经常会处于摩擦和博弈状态,但当对外输出文化产品时,又会惊人的团结和一致,以保证原汁原味的日本文化输出到海外市场。
在执行层面,日本动漫的输出控制是以合同为保障。做为完美世界的高管,王雨云在过去频繁经历同美国和日本公司的品牌授权谈判,在她看来,美国人和日本人对合同条款的设计和理解完全不同:“美国公司的合同会规定到非常具体的细节,比如颜色、尺寸,你只要做到合同内的事情就可以了。合同之外的事情他们不管。日本公司的合同也有细致的地方,比如我们签订的是《圣斗士星矢》漫画的PC网络游戏改编权,那就不能依照动画的形象,也不能引入圣斗士其他作品的元素,当然更不能开发除PC网络游戏之外的产品。但同时又很‘概括’,就像一个大框,在这个框框里,日方可以随时对游戏进行监修。”
高翔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描绘了日本伙伴对游戏产品制作的严谨程度,他介绍,精英社和世嘉公司会有专门的人盯住完美世界,除了游戏本身的内容,甚至完美的一些宣传素材是否“越界”都被纳入到监督范围,日方的细致固然可以保证游戏的原汁原味,但同时因为日本公司缺乏一些制作网游的经验,有时候也会和完美产生一些分歧,高翔说:“比如游戏为了玩家的方便会在城市中心设置一个寄送货物的邮箱,但日方就会觉得很奇怪,咦?这里为什么可以凭空多出一个邮箱,解释不通啊?再如,我们的游戏是3D游戏,如果严格按照2D黑白漫画的设定来做美术,那么其实是浪费了3D游戏的效果,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对原作进行一些改动,比如圣衣的光泽甚至造型,而这就需要反复的沟通。”
在完美圣斗士项目组,每周都会和日方进行至少一次的电话会议,来探讨这些游戏的改动。这些细致到瞳孔留白都要讨论的监修甚至会拖延一些既定项目的进度。不过,沟通还是收获到了效果,完美世界研发的《圣斗士星矢Ol》已经开始测试,从玩家的反馈来看,对游戏的玩法虽然褒贬不一,但基本可以得到公认的是,对原作的还原程度非常高。
引用杂志原文完毕。
说句可能是题外话,听完了完美和日方沟通的故事,我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活该日本人这么多年在那么强大的游戏工业基础上,做不出一款好的网络游戏——即使最终幻想OL也没办法说是一款成功世界级游戏啊?因为做单机游戏是可以争取高度还原和为了世界观和剧情去刻意给玩家设置一些障碍的——很多系列粉丝真的是属于那种就吃这一套的,但网游面对是大众,是要方便在游戏里的上手度、虚拟社交等等一系列和单机完全不同的东西,还是以做单机那一套思维方式去指导网游思想,必然是不行的。
好了,故事说完了。
又煽情的后记……
好了,如你所见,故事讲到这里,就算说完了——过去,这个故事的一部分曾经以一个一板一眼的姿态登载在我所服务的杂志上,现在,它能够以另外一个面目——更详细,更有作者的个人风格,更原始粗糙的(所以这个版本我都不校对了,错别字也留着……当然其实还是因为懒,哈哈哈)、更“讲述”的形式出现在自媒体平台上——所以我必须感谢这样一个新的媒体形式,给了我一个机会,把一个激荡了我的童年和青年时代故事以极端个人化的方式表述出来。
我曾经希望的是,这个故事能为中国的漫画产业带来一些启发——能通过各种故事展示日本动漫产业的“根基”是什么。但此时我想的是,这个故事里有九十年代的海南出版社,有骑着自行车做“电商”的阿鹿,有致力于中国本土漫画事业的不董,有那些边忙碌挣钱边被玩家们骂JS的玩具店铺,有完美那个满肚子牢骚但对圣斗士无比热爱的项目策划……有我们懵懂无知的青春年少,有我们长大成人后心里依然保留的童真。这个故事里有他们,有你,也有我。
这已足够。
感谢你能够容忍我这种絮絮叨叨的写作方式,感谢你读到最后,我想用一句我觉得很泛滥很俗气但又无比贴合我此刻想要的总结的一句话结尾:
致我们已经逝去的青春。
哦,不好意思,还有一句:
你没办法阻止皱纹刻在脸上,但可以阻止它刻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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