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 风流倜傥 郭轶卿
前言:企业财务在做账时,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及时收到销售方发票的情况,造成大量工程建设、存货等最终无法入账。如果在建设厂房等不动产时遇到这样的情况,但又已经办理了不动产证,我们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入账呢?
在遇到上述的情况后,我们不用过于着急,但千万不能懈怠,应当及时向对方询问具体情况并要求对方及时补开,或者是出具书面通知书给施工方要求开具发票。如果对方仍然没有弥补的意图,甚至是故意拖延,我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地方税务局举报这样的行为。税务局会根据情况直接要求对方给我们开具相关发票!
如果不幸遇到了销售方已经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等特殊原因而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的情况,我们可以拿着下述材料去税务局证明相关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办理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会计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1、支付款项时:
借:预付账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收到材料且未附发票时:
借:原材料——暂估
贷:预付账款
3、收到发票时,冲回之前暂估的款项
借:原材料——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原材料——暂估
当然,如果我们作为销售方,在完成销售业务后也同样需要及时向购买方开具发票,不然税务局很有可能会找上门来罚款哦。如果遇到了销售方故意迟迟不开具发票的情况,我们可以直接向地方税务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