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党员干部认为一杯茶、一条烟、一个红包没有什么,不用太较真。殊不知,如此麻痹大意的想法,最容易让别有用心之人乘虚而入,使自己成为他们的“提线木偶”。吉林省通榆县交通局原副局长蔡金梗就是这样,从接受小恩小惠开始一步步沦为阶下囚的。
曾经,蔡金梗也怀着理想和抱负,为事业拼搏、奋斗,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2010年10月,41岁的蔡金梗开始任通榆县交通局副局长。在该岗位的头3年,他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但慢慢地,他自觉已入不惑之年,晋升的希望非常渺茫,思想开始松动。
“对党在新时期出台的多项方针、政策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一概不知。看报纸、文件只看题目,学习更是应付了事,(甚至)由别人代替。”蔡金梗说,他把更多的时间用在琢磨自己的事上,对各种诱惑的抵抗力也越来越弱。
2014年2月,蔡金梗收受了某工程咨询公司经理何某送来的两箱牛肉、两箱白酒以及鹿茸等礼品,他觉得“这不算个啥,值不了几个钱”。不久之后,他又陆续笑纳了何某所送的2000元购物卡、一路桥公司负责人张某所送的5000元现金。对此,他依然心安理得:“为人办事,收点小钱是正常的,不算个事。”
此时的他早已忘记了“祸患常积于忽微”的警示。尤其是“看着自己身边的同事、同学都住上了豪宅、开上了豪车,出手大方”,而他自认为为单位和社会做出了不少贡献,反而生活得没有他们潇洒,心有不甘,便开始挖空心思琢磨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寻求物质补偿。
他出资35万元购买1台铲车、4台翻斗车,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伙承揽工程,获利100余万元。
他利用分管公路改建项目的职务便利,帮助某公司承揽监理工程项目,先后两次收受好处费3万元。后来,通榆至大安公路改建项目主体工程到期未完工,该公司为继续承揽监理工程,与蔡金梗商量签订补充合同并追加监理费用18万元,但蔡金梗要求该公司在监理合同上写明追加监理费用22万元,多出来的4万元便装入了蔡金梗的腰包……
“此时的蔡金梗已经把权力视为交易工具,完全丧失了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底线。”审查调查人员说。
“痛心疾首、悔恨交加!我落得如此结局,都是自我放纵、任性而为的结果,身在组织却把自己置身于‘江湖’之中,最终滑向了腐化堕落的深渊。”蔡金梗忏悔道,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蔡金梗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0年1月,通榆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2万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王习之 郭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