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晚,科创板各项配套规则陆续出台。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上交所明确了科创板可实行绿鞋机制。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在绿鞋机制行权上,意见稿指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但每次申报的买入价不得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具体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
“主承销商可以根据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要求发行人按照超额配售选择权方案发行相应数量股票。”征求意见稿中指出。
申万宏源认为,绿鞋机制在科创板将大有可为。2006年超额配售选择权纳入《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迄今为止,A股一共只有3家上市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采用绿鞋机制。
申万宏源指出,绿鞋机制是纠错机制,也是价格稳定机制,能使多方受益。引入“绿鞋”不仅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利,而且对市场和投资者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1. 绿鞋机制使承销商和发行人有一定的容错空间,即使价格和发行量的确定出现误差,也可以在新股上市之后进行一定程度的弥补;
2. 绿鞋机制是由证监会认可的,在新股上市一段时间内由承销商实施的价格稳定机制;
3. 绿鞋机制能使多方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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