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病见于半数以上的Graves病病人。Graves眼病可发生于甲亢症状出现的同时、之前或之后(甚至发生于甲亢经过治疗后已被控制之后)。其严重程度与Graves病无关,少数病人仅有Graves眼病,而无甲状腺功能亢进。
1.非浸润性突眼,也称良性突眼,占大多数。一般是双侧对称性。常见眼征主要有:①眼球向前突出,突眼度一般不超过18mm(正常不超过16mm);②上眼睑退缩,睑裂增宽(Darympel);③瞬目稀少(Stellwag征);④双眼向下时,上眼睑不能随眼球下落(von Graefe征);⑤向上看时,前额皮肤不能皱起(Joffroy征);⑥两眼看近物时,眼球辐辏不良(Mobius征)。一般认为这些眼征是由于丘脑下部颈交感神经中枢的过度兴奋(因为交感神经兴奋眼外肌群和上睑肌,使其张力增高)所致;球后及狂内软组织改变不大,治疗后常自行恢复,预后良好。上述6个眼征以前两个眼征最为常见。
2.浸润性突眼 又称恶性突眼,约占5%~10%,严重者占3%~5%,男性多于女性,突眼程度与甲亢无明显关系。除上述眼征外常有视力疲劳、异物感、怕光、复视、视力减退,甚至眼部胀痛、刺痛、流泪,眼肌麻痹而视野变小、斜视,眼球活动度减少甚而固定。由于眼球后软组织水肿和浸润,突眼度一般在19mm以上,有时可达30mm,左右突眼度常不等,相差约2~5mm,有时仅一侧突眼。突眼严重者眼睑多有浮肿或不能闭合。结膜及角膜外露易引起充血、水肿,可形成角膜溃疡或全眼球炎,以致失明。多数预后较差。其发病目前认为也属自身免疫反应所致,在病人的血清中发现眶内成纤维细胞结合抗体水平升高。
除上述临床表现外,需要提及的是,约有5%的甲亢病人可出现胫前粘液性水肿,常与浸润性突眼同时或先后发生,有时不伴甲亢而单独存在。多见于胫骨前下1/3部位,也见于足背,踝关节,偶见于面部。皮损大都为对称性,早期皮肤增厚、粗而变韧,有广泛大小不等的棕红色或红褐色或暗紫红色突起不平的斑块状结节,边界清楚,直径为5~30mm,连成片时可达数厘米。皮损周围的表皮稍发亮、薄而紧张,有时有脱屑;病变表面或伴痒感。后期皮肤如桔皮或树皮样,皮损融合、有深沟,覆以灰色或黑色疣状物,形成下肢粗大,有如象皮腿。其发病系自身免疫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