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网络上流传了《寻人启事》张。河北省市家长正在寻找失踪的11岁男孩。
1月26日下午,男孩父母告知媒体称,儿子失踪3天后找到遗体,被狗咬身亡。▲被狗咬死的男孩亲人在短视频平台称,家中老人自责没看好孩子。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1月26日晚,“平安峰峰微信公号”通报:2022年1月26日,网上传播“峰峰矿区彭城镇一少年被犬攻击致死”的消息。
经初步核实,1月23日公安机关在彭城镇一处厂院内发现一具尸体,疑似被犬只攻击致死,死者系彭城镇11岁少年李某。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对此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已经受理案件,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传唤到案,肇事犬只已被妥善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伟认为,按法律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动物饲养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可以免责。
吴立伟称,从目前透露的案情来看,狗主人起码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小孩死了,死亡的赔偿金、丧葬费、家属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都要求赔偿。”狗主人如明知散养可能致人损害,甚至可能致他人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仍不采取防护措施,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综合上游新闻、平安峰峰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