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赞助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不可以。
2、除合乎规定的公益性捐赠外,其他各种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3、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规定,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捐赠支出和赞助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4、所谓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5、企业不能将各种赞助支出作为公益性捐赠在税前扣除。
6、另外,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允许在税前按规定比例扣除。
7、目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规定比例: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8、2、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9、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也就是说,除了合乎规定的公益性捐赠和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允许在税前按规定比例扣除外,其他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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