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台州公共安全综合保险涉及到的10方面中的火灾爆炸。 供图 摄
中新网杭州3月7日电 (黄慧)随着浙江台州开展实施公共安全综合保险,浙江省首个将保险保障机制引入社会综合治理领域的综合性保险诞生。据规划,该项保险将于2018年上半年投保到位,台州市、县两级全年投入财政保障资金在1200万元以上。其中,保障金额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每人2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每人2万元。
2017年12月24日,台州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施由政府出资为公众购买“综合性人身伤害(救助)保险”,这是浙江省首个将保险保障机制引入社会综合治理领域,借助市场化手段参与社会治理的综合性保险试点。这意味着,该保险由政府出资购买,老百姓不需要花一分钱。
台州金融办非银监管处处长牟文斌告诉记者,为打造“平安台州”,提升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帮助老百姓在碰到自然灾害时获得一些补偿,台州这才探索实施公共安全综合保险。
记者从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获悉,“公共安全综合保险”主要承担因自然灾害或公共突发事件等造成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障对象为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常驻人口、部队驻军以及来台州出差、旅游、探亲、就学、工作等人员,承保范围则包括“火灾爆炸、各类自然灾害(含窖井盖吞噬)、重大恶性公共事件、拥挤踩踏、高空坠物伤人、抢险救灾(含见义勇为)”等10个方面。
据了解,保障金额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每人2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每人2万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5亿元。根据方案规划,该项保险将于2018年上半年投保到位,市、县两级全年投入财政保障资金在1200万元以上。
谈及公共安全综合保险的特色,牟文斌表示一个特点就是它的公共性,是由政府购买的一个服务,第二个就是普惠性,台州范围内的市民以及在台州出差、旅游、工作的人员都可以享受。此外,他还指出公共安全综合保险以人为本,主要是针对人的伤害进行救助保障。
“公共安全综合保险的实施为受灾群众提供了一定的政府救助,为基层机关解决社会矛盾提供了新的工作手段。”牟文斌表示,在譬如伤害事件发生时,还可以保险先赔,再根据事件情况跟踪,这对于及时解决社会矛盾起到很好的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