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4 10:24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吴佳蔚 丁珊
安而不忘危。近日,台州根据全市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率先全省推出公共安全综合保险,这也是政府出资为公众购买的普惠救助型保险。
在保险上“做文章”,台州的动机缘何而来?
记者从台州市金融办了解到,过去,市民在遇到火灾、台风、野生动物伤害等意外事件时,往往因无法明确责任主体,或责任主体无力赔偿等原因,而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为老百姓多上一道“护身符”,俨然成为城乡发展进程中必须把好的“硬杠杠”。
公共安全深系千家万户。近几年,随着宁波、上海等省内外城市在“政府为群众买人身意外险”的不断探索实验,台州从中取长补短、累积经验,公共安全综合保险由此破茧。
据悉,该保险面向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部队驻军以及来台州出差、旅游、探亲、就学、工作、抢险救灾等其他人员。保险内容包括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含窨井盖吞噬)、抢险救灾(含见义勇为)等十项。人身伤亡保障金额最高每人20万元;医疗费用保障金额最高每人2万元,其中免赔额为2000元。人员残疾的,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等级进行偿付。保险期内,单次事故保障总额最高为2000万元,全年累计保障总额为5亿元。
根据方案规划,全市每年投入在1200万元以上,于2018年上半年投保到位。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支付,全市按常住人口为基数统一招标。这也意味着,该保险全由政府买单,老百姓不需要花一分钱。
台州市政法委综合协调处处长董凡说:“开展公共安全综合保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降低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等对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维护公众利益。对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台州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平安台州’意义深远。”
【十种获赔情况】
有了公共安全综合保险,老百姓遭遇哪些意外能获赔?
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因下列10种原因造成人身伤害,且无法明确责任主体或责任主体无力赔偿或需由政府救助(赔付)的,由保险公司按约定的赔偿金额给予赔付:
1.火灾爆炸
因公共场所及居民住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身伤亡。
2.自然灾害(含窨井盖吞噬)
因台风、大风(龙卷风)、暴雨、雷电、洪水、暴雪、风暴潮、山洪、地质灾害、冰雹灾害造成人身伤亡。
3.重大恶性公共事件
因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件导致人身伤亡。
4.恐怖活动
因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导致人身伤亡。
5.拥挤踩踏
在群众性活动中因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导致人身伤亡。
6.高空坠物伤人
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政府公共设施和区域因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亡。
7.精神病人伤人
因遭受精神病人伤害导致人身伤亡。
8.野生动物伤害
因遭受野生动物伤害导致人身伤亡(野生动物园动物伤害除外)。
9.渡船交通事故
因渡船发生碰撞、倾覆、沉没等导致人身伤亡。
10.抢险救灾(含见义勇为)
因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人身伤亡(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或在上述灾害事件中抢险救灾、灾情处置人员因抢险救灾和灾情处置导致人身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