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近期,宝鸡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对暑期廉洁自律工作明确提出了“八严禁”要求,并将明查暗访,严肃处理。
一是严禁违规招收学生,借招生之名从中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教育成本费等违反规定的费用;二是严禁中小学组织或变相组织各类有偿培训班,参与、宣传、及协助社会各类办学机构从事辅导活动;三是严禁公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为其他教师介绍生源;四是严禁参加学生家长的谢师宴或其他宴请,接受学生家长的馈赠;五是严禁向家长索要礼品或变相收取家长财物;六是严禁赌博、酒驾、搞封建迷信活动;七是严禁虚报、瞒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生均公用经费或学生资助金;八是严禁公车私用及公款旅游。(文/张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