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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网专题之宝鸡市教育局三项措施做好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

2015年,宝鸡市教育局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 采取三项措施,科学统计,较好发挥了统计作用。2015年全市共有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特教学校1304所,在校学生53.35万人,教职工4.5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92万人。

一是建立统计责任制度。为落实统计责任,该市教育局及县(区)安排专人负责,并明确工作责任,2015年在数据统计时候继续签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局长承诺书》,各基层学校与县(区)教育局签订、县(区)教育局与市局签订,层层落实责任,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为教育决策提供法定数据。

二是建立数据自查、巡查制度。在教育事业年报统计工作中,市教育局坚持数据自查、巡查制度。要求各县(区)对基层学校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坚持在汇总前审核,汇总后复核,并且要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做到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相结合,通过多重审核,查错补缺,夯实数据源头基础,挤干水分,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建立统计协调沟通机制。教育事业统计事关民生,统计范围和内容也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学校,统计指标也涉及学生人数、教师数、学校面积等指标。因此,在具体工作中,市教育局坚持与相关科室协调配合沟通,建立数据反馈、会商、核对、审定的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完整。(文/赖瑛)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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