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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网,干货看这篇!宝鸡市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文 为中小学生减负

宝鸡新闻网络(记者张超)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主课、快慢课和实验课,校外教育机构不得举办、委托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有关的选修考试、竞赛、排名竞争和子类考试.

最近,宝鸡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电视台、市妇女联合会印发了《宝鸡市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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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带入课堂

《方案》主要措施包括:规范学校教育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深化招生评价改革、推进教育简政放权、扶持乡村教育发展、严格校外培训管理、提升家校共育水平这八部分。通过此举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坚决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错误导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对于广大家长关心的“幼小衔接”方面,《方案》要求学校全面落实《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工作八条规定》,坚决杜绝小学起始年级“非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不得使用未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习类APP。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培训学校和培训班。禁止中小学教师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推荐本班学生或相互推荐学生补课。

《方案》加入了指导学生实践锻炼、引导孩子健康生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综合防控学生近视等内容,学校将建立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和筛查,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长时间看电视。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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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为了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方案》要求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或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将强化面向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日常监管,查处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同时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进行梳理,坚决清理与国家课程计划内容重复、形式大于内容的非教育教学活动。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将对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赛事坚决予以查处。

备受社会关注的校外培训机构,此次《方案》也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依法依规实行属地化管理。未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市场主体不得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艺体培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教育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竞赛、排位赛、分班测试等;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夸大培训效果;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不得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开展培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张贴应试成绩和学生考取学校相关消息;不得超审批范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为学生代办或承诺建学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留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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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避免因“盲目减负”带来学校教育水平下降,县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每年逐级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核。建立督学责任区减负工作月报告制度,责任区督学每月至少要对辖区内1至2所学校的减负工作实行明察暗访,并向上级督导机构报告。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采用多种形式对各区县开展减负工作督导,并作为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表彰奖励、行风评议、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消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编辑: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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