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上海各区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在保持招生政策总体稳定的情况下,本市所有公办学校将取消特色班招生,民办学校将实施“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各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排序方式、人户分离细则,则将于3月20日,即下周五公布。
黄浦区:幼升小继续实行“五年一孩”
公办小学招生,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平均班额原则上为35人左右,最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0人。
小升初: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公办初中
文件规定,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公办初中学校预备年级。初中学校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3日。
初中学校预备班班额数控制在40人左右。实施均衡分班,严禁初中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初中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初中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妥善安排入学。
浦东新区: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
(一)小学阶段招生
2020年,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如对口招生区域内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招办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招办、小学教育指导中心和学校要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二)初中阶段招生
本区公办初中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学生对口入学。公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小学部实施“五年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政策的一贯制学校,学生升入初中时仍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本区公办寄宿制学校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符合在本区就读初中条件的(入学条件与小学新生相同),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三)民办学校招生
1.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0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19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经区教育局审定,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2.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4月22日-4月23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18日-5月19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招办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则安排入学。
杨浦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在区域内统筹
小学阶段
杨浦区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杨浦区教育局根据2020年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继续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如报名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杨浦区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初中阶段
本区公办初中学校全部采用小学对口升入初中方式,按照小学毕业生“免试划块、相对就近、动态轮换、对口直升”的原则具体操作。
跨区及杨浦区跨街道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小学毕业。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跟随就读小学对口升入初中。
民办
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本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0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19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2020年区招生政策和学校排序细则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2020年本区、校招生政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徐汇区:小升初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
幼升小:继续实行“五年一孩”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不超过45人。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小升初: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对口入学矛盾突出的初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不超过50人。
对外区户籍在本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或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或继续申请在本区就读初中。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对在本区外块就读的五年级学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应在4月13日以前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在本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五年级学生,回外省市就读确实有困难,需继续在本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应在4月13日以前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于3月17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
徐汇区强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于3月17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招生。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闵行区:各类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
小学
公办小学应根据区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初中
闵行区公办初中学校以“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学生对口入学;同时采取居住地段对口、小学划片对口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民办学校
区教育局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闵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3月21日起,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其中,公办学校必须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网上校园开放日同样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为了帮助家长了解政策,3月底4月初,各校将组织幼儿园大班和小学五年级家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