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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成都中考录取顺序一览!2022升学的中考家长参考

2021中考志愿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

按先后顺序分为8类,依次是:

第1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第2类“青少年航空实验班”;第3类“宏志生”;

第4类“指标到校生”;

第5类“校园足球班”;

第6类“艺体特长生”;

第7类“面向16个区(市)县招生计划”;

第8类“中职提前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各类项目班(含郊区新城部分普通高中面向‘5+2’区域招生计划,下同)”


第二批次:

四川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次: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


第四批次:

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本批次学校学生均可兼报。


注意事项


2021年,“5+2”区域的录取批次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分四个批次进行,被前面批次和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和类别的录取。

但在第一批次中的第8类别有一些小变化。

为给考生提供更多选择,今年将郊区新城部分普通高中面向“5+2”区域招生计划纳入第一批次项目班统一管理,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填报。


中考志愿录取规则


一、分段录取,一分一段

段内按1-5志愿顺序投档录取(1:1投档,段段清)

1.不同分:高分所有志愿>低分所有志愿

2.同分:1志愿>2志愿>3志愿


二、总分相同,按以下方式逐级投档

①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②语数英总分之和

③语数英物理四科B卷之和

④体育成绩


2021年成都艺体特长生录取


投档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各类别录取实行依次投档、顺位替补,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的录取。

在艺体特长生(第6类)录取时,在专业测试成绩、中考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要求且未被前面各类录取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先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第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小于计划数,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第二志愿仍未满额,再从第三志愿考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所有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不再降分录取。

在投档过程中若出现相同调档分考生而超出计划数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由学校研究后处置。

已被第一批第1类—第5类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艺体特长生的投档审录,被艺体特长生录取的考生也不再参加以后各类别的投档审录。各高中学校在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不得调剂使用。


龙泉驿区


(一)录取批次

龙泉驿区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按先后顺序分四批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

1.第一批:按先后顺序分为4类,依次是第1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第2类“宏志生”; 第3类“指标到校生”; 第4类“民办学校提前录取、各类项目班”。本批次录取中,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的录取。

2.第二批:龙泉中学、航天中学、经开区实验中学。

3.第三批:洛带中学、龙泉二中。

4.第四批:中职学校普职融通班。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龙泉驿区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中指标到校生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1.划定和公布本区各批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最低送档线下考生不投档到该批次普通高中。

2.本区普通高中录取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升学考试成绩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考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若再相同,经教育局研究后处置。

3.普通高中录取时未完成的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统一组织补填志愿,按志愿择优录取。


(三)中职学校普职融通班录取办法

本区中职学校普职融通班录取参照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执行。


(四)中职学校录取

凡在成都市招生的各类中职学校,均按规定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办理录取手续。


新津区


(一)录取批次

新津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按先后顺序分批次进行,被 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依次为“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新冠疫情 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民办学校 校内指标生;以及各类按上级政策规定需提前录取的考生。

第二批:公办普通高中(新津中学、实验高中)

第三批:职业高中

第四批: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由省教育考试院执行)。


(二)录取

新津区公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面向本区范围内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校内指标生的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1.普通高中录取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升学考试成绩以及 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录取比例原则上为 1:1, 若录取最低分有相同分数学生而超出录取比例的,按考生综合 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考生语文、数 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 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 B 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若再相同,经研究后处置。对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未完成的计划,区教育招生考试中 心统一向社会公布,组织补填志愿,按志愿择优录取。

2.凡填报了志愿且被统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学校报到注 册,否则新津区教育局不予承认学籍。已被录取的学生其它学 校不得再予录取。

3.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由民办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实施(民 办校内指标生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第一批次录取)。



来源:成都教育发布、龙泉驿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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