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淇御
王师傅在镇上经营日用品超市已经4年了,镇上购物的人流并不大,一年算下来净收入3万至5万元。直至今年9月,这份生意的平静被一纸诉状打破——有公司起诉他销售假冒的啄木鸟牌美工刀片,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索赔2万元。王师傅打听发现,附近还有6家商店也因销售日用品涉嫌侵权惹上了官司。为了应诉,王师傅先后加了3个“超市维权”的微信群,总共超过百人,都面临着与王师傅相似的官司(10月22日《成都商报》)。
城乡小超市资金实力弱、规模小,通常都是服务小范围的居民,而且服务对象的消费能力普遍不高,价格便宜是其目标顾客的首要考虑因素,而是否属于真货并非这些顾客最在意的,这样的需求也就倒逼城乡小超市经营者要在降低进货成本上下功夫。为了获取价格优势,这些经营者自然会热衷于那些假冒或者山寨的商品,毕竟价廉。即便明知是假货也愿意购买,这种一个愿卖一个愿买的默契,也就让城乡小超市成了假货的避风港。那些生产假货的不法企业也就有了卸货场,各种假货便源源不断地流入城乡小超市。
随着近些年有关部门对互联网购物平台的打假力度日益加强,互联网上售假的空间越来越小,而对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与消费者已经形成默契的城乡小超市则成了假货销售的主阵地。不少消费者认为真货一定比假货贵,如果完全禁绝假货会影响自身的生活质量,但是长期购买假货并不是明智之举,而是短见,真货在品质上有保障,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生产者负法律责任,假货则难以维权。商品的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城乡小超市销售的日用品其技术含量普遍不高,正牌商品的生产者也会千方百计地降低价格、提升质量争取市场,否则很容易被同类商品替代,消费者大可不必担心经济压力。
对于这些长期与世无争、稳定经营的城乡小超市经营者来说,突然降临的官司让其倍感压力,也充满了畏惧感。无论起诉者是被侵权的生产企业抑或打假团队,无论起诉的目的是维权还是谋利,城乡小超市经营者都没有继续销售假货的理由,必须切实尊重法律法规,顺应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大趋势,彻底摈弃依赖售假的经营方式,真正以诉讼为契机增强对商品的甄别能力,主动拒绝冒牌的低价商品。
城乡小超市涉及群众的基本生活,更是商业繁荣发展不可或缺的分支,尤其是乡村小超市处于监管力量覆盖的末梢,却位于基层群众的身边,其销售商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基层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打破售假买假行为并非易事,打假团队盯上城乡小超市应该辩证地看待,相关部门既要积极予以指导帮扶,更要以此为契机改变他们的经营理念,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改变消费者知假买假的习惯,毕竟城乡小超市不可能都是假货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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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须增强证据意识
打假从销售端发力也是打假的一个重要分支,让销售者因售假侵权付出代价,他们就会主动抵制假货,卖假货者减少,也就能减少假货消费,自然也就能减少假货生产。对于城乡小超市而言,与其质疑打假团队的索赔是敛财还是维权,莫如增强品牌意识、法律意识,主动规范经营行为。比如,进货时寻求正规的生产批发商,增强证据意识,要求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商品检测报告、注册商标证书或许可使用协议等资料,以证明销售的合法性。(四川 何勇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