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潘金莲,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个妖艳、淫荡、狠毒的坏女人形象,这都是拜《水浒传》小说或电视剧所教。纵观潘金莲的一生,认真地去思考一下,就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当然,我不是要给潘金莲翻案,也不是调侃,只是就事论事而已。
潘金莲何许人也?潘金莲出生在农村,因为家庭变故,从被父母疼爱的小家碧玉,沦落到了大户人家当使女的可悲境地。最初,潘金莲的父亲是个裁缝,可以说是个手艺人,是足以养家糊口的,事实上,宋朝时期,虽然军事上比较薄弱,但在经济、文化等方面还是比较发达的,生活在宋朝,相对于其他封建社会时期,老百姓的日子还是比较幸福的。
可惜的是,在潘金莲少女时,父亲潘裁缝去世了,无奈之下,潘金莲被母亲送到城里的王招宣府学艺,就是学习弹琴演奏之类的,间或读书识字。按现在的说法,就是上艺术院校,凭潘金莲的姿色和才艺,学成后上大宋的央视春晚绝不成问题。可潘金莲命运多舛,在王招宣府学艺满三年的时候,王招宣又死了,被王招宣的林太太遣送回了老家。贪财而短视的潘妈妈以三十两纹银的价格,把潘金莲卖到张大户当使女,使女就相当于女仆或女奴,没有人身自由。潘金莲因为才貌双全,屡遭张大户的骚扰、调戏。潘金莲洁身自爱,向张大户的老婆余氏告发,余氏天生的嫉妒婆,对张大户百般责骂。张大户恼羞成怒,竟然把长得如花似玉、多才多艺的潘金莲下嫁给了卖炊饼为生的武大郎。
武大郎是什么样的人物呢?谁也没见过,但据《水浒传》书上说,“武植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五尺是多高?宋朝时一尺是23.5厘米,也就是不到一米二,实际上就是一个侏儒。清河县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三寸钉谷树皮,"三寸丁就是矮,谷树皮就是瘦,总起来说就是又矬又瘦又丑。再看潘金莲,书上说:“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总之是老美老美滴大美女。
如此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合适吗?按现在人的话说,绝对是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糞上了,但是,潘金莲遵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封建礼教,安心地和武大郎生活着。据《水浒传》中描写,嫁给武植的潘金莲,每日早早收了帘子,关上大门,过着家庭妇女的日子。
潘金莲的不幸,最主要的是碰上了王婆这样一个恶邻居。王婆是个什么人呢?王婆是个打着开茶铺的幌子,实际上以钱为中心什么昧心事都干的老女人。据《水浒传》描写,“这婆子:甜言说诱,男如封涉也生情;软语调和,女似麻姑能动心。教唆得织女害相思,调弄得嫦娥寻配偶。”你说和这样一个恶婆子做邻居,不倒了八辈子霉了吗。果不其然,在王婆的牵线和诱惑下,潘金莲如何扛得住,就和西门庆勾搭上了,又在王婆的教唆下,潘金莲把亲夫武大郎给毒死了。
其实,在被西门庆勾搭的过程中,潘金莲还是抗拒了一阵子的,始终坚守做人妇的道德。但是,一来武大郎的形象太猥琐,不懂风月;二是西门庆风流倜傥,帅哥一个,又专好勾搭女人;三是这王婆计谋太高,环环相扣,潘金莲根本逃脱不了。在出轨的这件事上,潘金莲固然有错,但还是情有可原的。
至于在毒死武大郎这事上,起主导作用的还是王婆。潘金莲年纪轻轻,没经过什么事,也没那么大胆量,所以经历过痛苦的思想斗争。但还是没架住王婆的窜腾,给武大喝了砒霜,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再说这武松,做为清河县衙的都头,相当于现在的县公安局刑警队长,打虎英雄,本应是明事理、懂法律的。就是县衙有司法腐败,也应该走法律途径,而不是动用私刑,像打虎一样把你嫂子直接给杀了。况且之前潘金莲还是真心爱慕武松的,对伟岸帅气的武松从心里喜欢,这也是人之常情,谁让他们兄弟二人差别这么大呢,说云泥之别也不为过。只是武松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不对,致使潘金莲对人生、对爱情彻底绝望了,也让潘金莲对他由爱而生恨。在这件事上,武松做的太不仗义了,本来如果潘金莲向他示爱时,武松不那么冷酷绝情、态度蛮横,而是循循善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潘金莲的思想工作,后来的事也不会发生了。
现在,很多人,特别是女人,骂潘金莲淫妇,就事论事,潘金莲从来没有主宰过自己的命运。换成像潘金莲一样才貌双全的优秀女人,嫁给像武大郎一样猥琐的男人,谁能保证不出轨?现在为了几个钱给人家当小三的还少吗?当然,在现代社会,潘金莲和武大郎这种婚姻根本不可能发生。但也别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你是潘金莲,你会心甘情愿吗?
说到这里,无须再说了,理解的自然理解。潘金莲就是一个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好在如今潘金莲这样的悲剧不会发生了。人们婚姻自主,找什么样的对象,过什么样的生活,自己可以选择。但对一千多年前的潘金莲还是多一些理解和同情吧。
2021.04.16
于德庆读后感
看了邓贵振老兄的"为潘金莲说句公道话"一文,禁不住心灵一震,眼前一亮,思绪万千。语言朴实顺畅,文字言简意骇,真乃别具一格的佳作。
田伟岭读后感
写古写今写人生,快乐都在创作中。
何时皆有窦娥在,秉笔执言写公平。
唐云华读后感
金莲本是美婵娟,命运戚苦又悲惨。
无力抗争不归路,背负骂名数百年。
今有贤士辩是非,潘女地下心应安。
2021.4.17 (以上来稿:秋实文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