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洛阳市教育局组织召开2017年中招录取工作会议,公布了2017年中招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办法。下面,小编向各位详解一下:2017年城市区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即普通高中建档线)390分,洛一高普通班和宏志班录取分数线633分、创新班612分,洛阳理工学院附中606分,河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创新班630分、普通班596分,洛阳三中570分、洛阳三中珍珠班597分,洛阳八中581分、洛阳八中天邻班619分。其他学校分校线详见下表。录取办法
在规定范围内,依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分批次划线,依次录取。录取时,按照提前批、市提前二批、市批次的顺序录取。市提前二批、市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如达到第一志愿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依次类推。如达不到市提前二批录取分数,则依次参加市批次志愿录取。仍未被市批次录取的,可根据征求志愿,进行补录。
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zk.)查询录取结果。
中招录取照顾加分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2)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