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成都市居民一户一表客户纷纷惊喜的发现,充值电费以后实际写入电表的金额比充值金额要多,这是怎么回事?让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告诉你正确答案。
自2017年6月起,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电价政策正式实施,在现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基础上,月用电量在181度到280度的客户,每度电下移0.15元;月用电超过280度的客户,每度电下移0.2元。使用远程充值的客户,下移电费自动远程下发到智能电表内,并有95598短信提示;使用购电卡的客户,在购电时将下移电费写入购电卡予以兑现;其他用户,下移电费直接在当月应收电费中抵扣予以兑现。
返还金额只跟用电量有关,跟充值金额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