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前媒体记者潘立超
11月6日上午9时36分,青岛首次点燃了今年冬天的暖气,7区3时71个热源点目前全部完成锅炉点火,将于11月11日0时进入试加热阶段,11月16日0时正式供暖。
试供热初期,管网系统中可能存在积气也会造成暖气不热,在此期间工作人员主要进行管网排气调试工作,广大用户在试供热初期如遇暖气不热情况,不妨先观察1~2天,如果暖气已有热感,这就说明家中供热设施运行正常。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供热用户均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供热费,供热费以一个采暖季为单位缴纳。目前,青岛能源集团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来,目前,集团所属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和青岛能源开源热电有限公司三家供热企业均已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订《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用信息合作协议》。若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缴费不收取滞纳金,2018年1月1日起未缴暖气费的需缴纳滞纳金。按照约定,能源集团所辖供热用户如有恶意欠费行为,相关用户信息将被推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系统,欠费用户将在信用评级、贷款、旅游、出国、就职等活动中受到影响。
青岛能源集团提醒广大市民,首先,大家要区分“不热”与“温热”的概念,供热管网中的循环水升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另外之前几天室外温度还比较高,因此如果暖气片达到均匀“温热”的感觉,说明家中暖气片已经正常,经过热调试以后,温度会逐渐提高;如一点热感也没有,才属于“不热”现象,广大用户在试供热初期如遇暖气不热情况,首先应确认供热设施阀门是否打开,邻居家供热是否正常,然后再联系所在供热站维修人员上门查看。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