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可以拿!
但是怎么找呢?
买新房的时候不下房产证能拿走吗?
租房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
旧小区安装电梯怎么提取公积金?
还款贷款提取限额的变化是什么?
还有很多问题想问。
……。
12月9日,
沈阳日报和沈阳市政务召开了公开听证会。
《民生热线》列,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员邀请
访问沈阳网直播室。
详细解释公积金相关问题。
“房证未发”持《购房合同》可提取
新房买了,可房证却迟迟下不来,这种情况能提取公积金吗?许多读者打电话都很关心这个问题。
2009年12月31日前,职工以现金或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沈阳市自住商品房(以发票签发日期为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可持房产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等要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偿还商贷提取额度增加
职工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由原来的“按年还贷提取,不超过本自然年按月还款合计金额”,调整为“按年还贷提取,不超过当期还款付息额(含当期提前部分还款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这个意思就是,比如职工以前按月还款一年一共偿还5万元钱,职工当年又做了一次10万元的大额提前还款,按原来的政策,职工只能提取5万元,现在的政策,职工能提取5万元按月还款部分,还能提取10万元大额提前还款部分,合计可提1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商业贷款。当年提前部分还款额度须与当年按月还款额度一并申请提取。仅按当年按月还款额度提取的,当年提前部分还款额度不予补提。
租赁住房提取限额每月提高200元
今年,沈阳市为留住人才,特别推出针对人才的人才公寓。租住这些公寓可以使用公积金吗?答案是肯定的。
调整租赁商品住房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职工家庭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200元/月提高至1400元/月。
职工租房提取业务流程简化了
以前,无房职工租赁住房后,得持相关手续到房屋租赁备案部门登记备案租赁信息,然后公积金中心联网核查职工的无房情况,联网核查职工的租赁住房情况,为职工办理提取。
现在,无房职工租赁住房后,不用再到房屋租赁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租赁信息,中心联网核查职工的无房情况后,就能直接为职工办理提取,提取特别方便。
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三个条件
根据现有文件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1、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本金)须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10%且大于等于1万元;
2、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不能大于5次,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包括:现金部分还款次数及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次数;
3、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
根据《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精神,沈阳市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符合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范围,实际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且无未偿清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增设电梯交费票据载明日期两年内,可以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逾期不再受理。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家庭所分摊的增设电梯费用总额。即如果增装电梯分摊的费用是4万,那么提取的公积金数额不超过4万。
提取所持要件分别为:1.身份证原件;2.结婚证原件(已婚职工提供);3.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原件;5.增设电梯交费票据;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符合规定的银行储蓄卡。
此外,增设电梯交费票据一般包含两种形式:一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的住户实际支付的增设电梯费用收据;二是无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由电梯企业出具盖章确认的住户实际支付的增设电梯交费证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同一产权地址只允许一个产权人及配偶申请提取。
还有一些常见的问题
你也需要知道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怎么办?
针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购房要求的,职工可选择用住房公积金及商业银行的自营信贷资金的组合贷款业务。
一、具体条件:
借款人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 (已婚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及相关购房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窗口办理。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上述相应材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进行申请。
2.管理部进行贷款审批。
3.管理部出具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材料及公积金贷款合同文本到委托银行窗口进行商业贷款部分的申请和审批。
5.委托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填写委托银行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本,同时签字确认。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双休日延时服务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还有啥问题赶紧
打电话联系吧!
中心服务热线
12329
和平管理部
22713659 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
23936201 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
25891893 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
23495673 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
24357993 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浑南管理部
23751057 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于洪管理部
23341206 于洪区黄海路20号
沈北管理部
89601612 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
89138568 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
27627763 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
87828903 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
87115883 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
87338256 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路分中心
23300070 和平区砂阳路618甲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