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综合整治工作开始以来,萧山几个乡镇的环境面貌有了很大改善和改善。
目前,为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保持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通行环境,各镇街呼吁广大车主文明行车、停车。
近期,部分镇街将开展道路交通违法严管整治行动。
车主们注意了!
所前镇:10月已启动整治
针对当前所前集镇区域停车、行车、行人秩序较乱的现状,所前镇将以最强力度、最严措施、最高标准开展道路交通违法严管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管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所前中路、梓童街(镇中南面)、里士湖路、崇学街将进行监控抓拍。新光路、来娘线、崇学街、里士湖路、恒发路、梓童街,除划线的停车位外,违停均要贴单。
此外,所前还将重点对行人闯红灯、过路口不走斑马线,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停车越线等候、逆行、随意变道、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说、制止、处罚。
除了交通违法整治及文明劝导,所前也规划了整齐规范的停车场、停车位。
新街街道:10月28日起已经启动整治
为了便利大家停车,新街街道在老菜场、府前路南面、人民路南中心公园、人民路北建有免费停车场或已划停车泊位。
原农贸市场停车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0月28日起,萧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街中队对新街集镇范围内(国槐路、合欢路、镇东路、市场北路、人民路、府前路、槭枫路、香樟路、枫香路等路段)违反相关规定的车辆进行贴单。
浦阳镇:全天候严管不规范停车行为
即日起,浦阳镇开始全天候严管振浦路、兴浦路、建浦路、商贸城及周边车辆不规范停放行为。
那么,怎么样才是依法停车呢?
一、所有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严禁任何车辆在未统一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方停放。
二、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规范、有序停放,严禁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泊位停放,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泊位停放。
三、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停放的,应当按照车辆顺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车,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停放。
四、车辆在路沿石上人行道停车泊位停放的,车头一律向外,朝向道路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停车泊位施划有箭头指示的,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
五、车辆在路沿石上人行道至第一栋建筑物之间的路面停车泊位停放的,车头一律向外,朝向道路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施划有箭头指示的,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
六、单位、居民小区及其门前的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车头一律朝向道路方向或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门前没有统一施划停车泊位的,一律不得停放车辆。
七、未在规定的停车泊位内停放或者在停车泊位内未规范、有序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城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请大家注意文明停车,自觉按照各路口的停车标识牌或在各大停车场规定停放车辆。
在小城镇整治期间,浦阳镇新增了多处停车场,商贸城西侧停车场,面积达9500平方米,可容纳75辆汽车停放。除此之外,还有幼儿园西侧停车场,镇政府南侧停车场,机埠河沿线停车场,铁塔公园停车场等。
商贸城西侧停车场
车辆有了新去处,大家不要再乱停路边了哦!
临浦镇:12月17日起将查处违停车辆
12月17日起,交管部门将对临浦全镇范围内各类违规停放车辆予以查处。如果您的爱车没有停放在规定区域内,就会被贴上“罚单”。
最近,临浦交警已经在发放温馨提示书了。
不要以为把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就能侥幸逃过一劫,近日,城管部门已开始对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违停车辆予以查处。
今年,借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契机,临浦镇着力破解“停车难”问题,集镇范围内总计增加停车位1400余个。
临浦集镇范围内停车场位置见下图,有需要的朋友记得保存起来。
义桥镇:12月18日起对违规车辆将处罚
这两天,不少义桥的市民可能会发现,路边停放的车辆上,出现了这样一张红色纸条。
各位车主注意了,当你的爱车被贴上这张纸条时,说明你停车的位置不对了,红色纸条只是温馨提醒,但是如果不注意,提醒可能真的会变成“罚单”。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义桥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决定从2018年12月18日起,将联合交警对道路上各类违规停放车辆进行处罚。
希望各位车主将车辆按停放方向有序停在停车位内或停放至公共停车场。(停车场位置:东方路与江滨路口停车场;星天地南面停车场;云山理发店北面停车场;溜达公寓西面停车场)。
靖江街道:12月20日起将开展集中整治
这两天 ,在靖江集镇周边随意停放车辆的车主们都收到了一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靖江中队“特殊”的违法停车温馨告知单。
这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靖江街道发出《关于在萧山区靖江街道实行人行道违停抄牌处罚的通告》。通告中提到,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人行道静态交通环境,推进靖江街道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靖江街道实际,决定在靖江街道实行人行道违停抄牌处罚,从严治理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
一、人行道违停处罚范围:
申达路、黎明路、靖江路等路段的两侧人行道(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二、宣传发动阶段:
本通告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9日,通过发布通告、张贴提醒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对人行道违停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宣传,对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划定临时停车泊位的除外)的由执法人员贴单进行温馨提示。
三、集中整治阶段:
从2018年12月20日开始,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对违反规定在人行道上停放的机动车,采取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方式进行处罚。
四、相关处罚:
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一百五十元罚款。逾期不处理的,将纳入交通违章处理系统一并处理。
南阳街道:近期将整治乱停车现象
为有效缓解“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南阳街道今年通过拆违和挖掘拆后空间利用,进一步保障公共配套用地,完成15处停车场建设,同时改造了一批便民停车场,增车位450余个。目前,建设完成的停车位已全部投入使用。
良好的交通秩序在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也需要广大车主的自觉遵守和共同维护。然而,还是有很多人乱停车,而免费的公共停车场却“无车问津”。
为了给百姓提供更多的停车便利,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针对各类停车乱象,近期,南阳街道对各类停车乱象将开展执法行动,持续进行交通整治。
希望广大驾驶员,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驾驶,规范停车。
(综合萧山所前、萧山新街、萧山浦阳、萧山临浦、
萧山义桥、萧山靖江、萧山南阳)
小编邀你收藏萧山日报
微信又改版啦!
只要以下几步,将我们设置成星标!
这样,就能每天及时收到新闻推送啦!
▼
你可能想看
领导说了
下面一个
小编工资涨3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