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是专名的一种。既然是专名,就应该是一个人所独有的了;然而世界上不少同姓或同名的人,甚至名姓都相同。西洋人同名的多,同姓的少;中国人却是同姓的多,同名的少。西洋人普通说出一个姓来,大家就知道是谁;中国人说出姓来还不够,往往需要姓名并举。安南人同姓的更多,最常见的只有阮黎李陈范吴几姓,名的第一个字也往往相同,所以他们习惯上称名不称姓,例如阮文桂只称桂先生,不称阮先生。
西洋的姓和名本是同源的。许多教会里给予的“洗礼名”后来都变了姓。但是大多数的姓的来源却不是由于洗礼。只有名往往是“代父”或“代母”题的,这些名差不多全是采用日历上的圣名或上古伟人的名字,所以能有无数的约翰,约瑟,杰克,阿多尔夫,亨利,海伦,玛丽等。一般姓的来源,说来很有趣味。有些是由于原籍或生产地的名称,所以有人姓山(译意,下同),因为来自山上,姓河,因为来自河边,还有姓谷,姓桥,姓桦树坪之类。有些是由于职业,所以有人姓商,姓匠,姓面包商,姓车匠,姓金匠,姓铁匠,姓鞍鞯匠,姓绳索商,姓木屐匠,姓磨坊主人,姓泥水匠,和姓裁缝之类。更有趣的是由绰号或小名变为姓:有人姓胖,姓大,姓小,姓年轻,姓弯腰,姓竖发,姓棕发,姓蓬头,姓赭,姓白,姓黑,姓短大腿,姓独眼龙,姓驼背,姓细毛,姓小约翰,姓大约翰,姓胖约翰,甚至于姓坏蛋拖油瓶!又有人姓鱼,姓猴子,姓母羊,姓梨树,姓苹果树,姓葡萄苗,姓李子,姓玫瑰。由绰号小名变为姓的原因,据说是在从前同姓同名的人太多了。譬如一村只有五六姓,每一姓就有许多约翰,许多亨利,混乱得很,与是人们不喜欢叫名字,只叫绰号,后来渐渐地绰号替代了真姓名。姓年轻的人活了八九十岁,人家仍叫他年轻先生;姓胖的儿子虽然很瘦,人家仍旧叫他胖先生;面包商的孙子做了大官,仍旧姓的是面包商。名流之中不乏其例:美国诗人郎斐罗,直译该长脚或高个子;去年才退位的法国总统勒白伦,直译该是棕发先生。
以形为名,中国上古似乎是有的。春秋时代,郑国有公孙黑,孔子的弟子狄黑,晋国有蔡黯。最有趣的是卫国有公子黑背;楚国有黑要(腰),又有公子黑肱;晋成公的名是黑臀。他们说不定就是因为背腰肱臀等处生着黑痣,所以得到这种名字。至于以名记事,就更多了。郑庄公是他母亲睡着的时候生的,她醒来了吃了一惊,就命名为寤生 。楚令尹子文是吃过老虎奶的,楚人叫奶做“谷”,叫老虎做“於菟”,而子文姓斗,所以他的姓名是斗谷於菟。直到现在,咱们还有一些以名记事的习惯,例如生于上海就以沈为名,生于广西就以桂为名。抗战以后,外省人在昆明生的儿女,不少以昆为名的。依我猜想,重庆的三岁以下的小孩以庆或渝为名的,也该不在少数罢。
中国人命名爱用吉利话,也是自古而然的。无忌,无咎,无亏,无骇,弃疾,去病,千秋之类,汉以前就有了。“福”“禄”一类的字是较后起的。关于寿,大家喜欢用寿彭,鹤龄,嵩年之类;龟年本来也是美名,但是“龟”字变了骂人的术语之后,大家就避免不用了。近似于吉利语的,则有仰慕古人的字眼:泛指的有希圣希贤希哲的;专指的,如果姓张,往往是学良效良或希骞;如果姓李,则往往是希纲,希泌,希白等。
自从女子读书之后,妇女也有名字了。不知为什么,多数人喜欢用些和男子不同的名字。虽不至像安南女子一律在姓下名上加一个“氏”字(如黎氏贵),但如淑贞,淑芳,兰英,静婉之类,总像是带着女性的标记。有些书香人家喜欢在诗经里找名字,如舜华舜英等,这似乎不是很好的办法,因为诗经中用这种字眼形容女子是不怀好意的,至少向来的解释是如此。近来风气似乎是变了,许多女学生的名字都和男学生一样了。
因为中国人命名喜欢用吉利或顺眼的字眼,所以姓名很容易雷同,男的不知道有多少世昌和其昌,女的不知道有多少淑贞和淑芳!即使加上姓的分别,同姓的世昌和淑贞还是不在少数。姓名雷同所引起的误会,小而至于被冒领信件,大而至于替人坐监牢,都不是好玩的。听说某先生曾接到某部长的一个电报,叫他到重庆去,他实在莫名其妙,于是复电 可否从缓启程,那位部长又来一个电报催促,这位先生急得没法了,再打一个电报说明自己的籍贯,那位部长才知道是误会了。这件事虽不至于坐监牢,总算是小小的麻烦,而且耽误了部长的要事,更可说姓名雷同的缺点。
幸亏近代以来,各家族有所谓字辈。字辈和末一字连起来不一定有意义,所以不容易和别人的雷同。只可惜字辈之中仍有许多极常见的字,如“世”“其”“昌”“永”“福”之类,和末一字凑起来,仍旧难免和别人的名字相重。新近又有一种采用外国名字的倾向,如约翰珍妮等,这自然是很新的玩意儿。但在兢尚欧化的今日,我们可以断定将来这一类的名字比世昌淑贞还更普遍。除非不用普通的译名而自创新的译名,如洪煨莲先生;否则将来此风一盛,不难有千百个马约翰!西洋人用洗礼名是可以的,因为他们同姓的人少;咱们中国人用洗礼名是极容易雷同的,因为咱们同姓的人多。假使将来大多数的中国人都用洗礼名,恐怕只好“全盘西化”,改用面包商铁匠一类的姓氏了。
为了避免雷同,有些雅人采用偏僻的名字。我本人就是其中的一个。在十五六岁时,我嫌父亲所给的名和老师所给的字都太俗,太普通,于是自己改为“力”,改字为“了一”。但是所谓僻名也是没有标准的。我改名不到几个月,就看见《小说月报》上有个饶了一。后来又知道《西儒耳目资》的刊行者王征别字了一道人。了一道人姓王,这有多么巧!名字古怪了,虽然不容易雷同,却有另外一种麻烦。人们看不顺眼,就会念错:曾经有一个邮差在我的门口高喊“王力先收信”(把“先生”的“先”连上念);另一次又有一个在院子里喊“王了的电报”。前者是“添足”,还有可说;后者竟是刖刑。
我的名字虽是僻名,却非僻字。若索性用了僻字,大约是不会和别人相重了。但是,天哪,我的名字还有人误念为王刀!试想僻字还有人念得出声音来吗?王世杰先生之被念成王世术,夏丏尊先生之被念成夏丐尊,该怨一般人认识的字太少呢,还是该怪自己用字太深?浙江省主席黄绍雄先生原名绍竑,后改今名,也许就因为要避免一般人张不开口之苦。
中国人于姓名之外,还有一个“字”,这也是由来已久的。“字”不一定要有两个字,例如蔡公孙霍字盱,齐高龁字齮,项籍字羽,刘邦字季。就是加“子”字和孟仲叔季之类,也可当作一个“字”看待。孟仲叔季伯子父(甫)等字的来源较古:“堂”“廷”“斋”“幼”等字是后起的。表字根据经典,似乎春秋时代就有了的。陈公子佗字五父,王引之以为是根据诗经“素丝五紽”之句,紽佗通。后代相习成风,于是名凤者字鸣岐,名琼者字子瑶之类,差不多看见了字就猜得着名。其中也有割裂得极不通的,如聚五,立三,绳祖等。这种风俗,最近一二十年来似乎渐趋消灭了。青年们往往只有姓名,没有表字。因此,他们也就多数不懂称呼上的规矩。有一个高中的学生写信给我,封面写的是王了一,信内却称王力先生。但是,有一位朋友在某机关当秘书,同事们却又劝他取一个表字,以便称呼。青年总是和社会打成两橛的,区区称呼一事也不在例外。
实际上,一个人有两个名字,在现代,非但没有好处,并且还有坏处,常常有人知道我叫王力,还问我认识不认识王了一。这且不提。在北平的时候,有人寄钱给我,写的是王了一。我只有两个图章,其一是王力,另一是了一,银行里不许我取款,因为前者是姓合名不合,后者是名合而没有姓。结果是劝我花了一角钱在刻字摊上刻一个木印,才算办清手续!朱佩弦先生的别名比我更多,也曾遇着同样的情形。他气起来,就叫人刻了一个十几个字的图章,文曰“朱自清字佩弦,又字某某,又字某某之印”,这样才算是处处通用了。
别号和表字不同,却和现代所谓笔名是一样的东西。旧文学家之有别号,正像新文学家之有笔名。《儿女英雄传》的著者署名燕北闲人,和《阿Q正传》的著者署名鲁迅,只有摩登不摩登的分别而已。文学家之用笔名,不外两种原因:第一是换换新花样,第二是不让人家知道真姓名。若为的是换换新花样,那没有什么可说;若为的是隐藏真姓名,这个目的却不容易达到。世间只有捐钱修葺寺庙的“无名氏”没有人根究真姓名,否则只要人家肯调查,总会查得出来。甚至自署“废名”的,人家还会知道他是冯文炳。固然,笔名常常变换的人比较容易隐藏真姓名,但这是和文坛登龙术相违背的;一般人总喜欢专用一个笔名,以便读者深深地印入脑筋。但是咱们须知,名字只是一个人的标记,如果天下人都只知道你的笔名,那么,从某一意义上来说,这个笔名才是你的真名,而你本来的名字倒反等于完全废弃或半废弃的“原名”了。由此看来,笔名满天下而原名湮没无闻者,事实上等于改名换姓。改名固然平平无奇,换姓也不过等于一个招赘女婿或螟蛉女儿。人家给咱们介绍一位沈德鸿字燕宾又字雁冰的先生,不如介绍茅盾来得响亮;介绍一位谢婉莹女士,不如介绍冰心来得如雷贯耳。等到自己也肯公然承认名叫茅盾或冰心的时候,仍不失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好汉。千秋万岁后,非但真假难辨,而且弄假成真。除了研究文学史的人外,谁还知道莫里哀的真姓名是约翰巴狄斯特波克兰,乔治桑的真姓名是欧洛尔杜鹏或杜德方男爵夫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