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印发了《2019年度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境外高端人才)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正式启动广州市境外高端人才大湾区个税优惠申请。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8月,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正式印发了《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大湾区个税优惠从2020年7月起申请,其中境外高端人才方面由广州市科技局负责办理。《办法》指出,境外高端人才包括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持有者、经省人才办批准或备案同意的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或入选团队核心成员)、经广州市人才办批准或备案同意的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或入选团队核心成员)。
此次广州市科技局出台的《申报指南》正是对境外高端人才申请大湾区个税优惠补贴的落实。具体补贴标准和申请条件与《办法》一致。境外高端人才在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
在申请条件方面,要求申请人属于外国国籍人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且纳税年度内在广州市工作累计满90天。并且,还对申请人提出了诚信规定,要求申请人在申请财政补贴前3年内,没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等。
出品:南都科创工作室
采写:南都记者程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