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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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方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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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离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门店应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由店长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应在区域经理监督下办理交接;
b) 员工持店长、区域经理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于离职到期日之后,到公司财务部,请相关负责人对其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c) 离职员工在人力资源部规定的办理离职日期(每周五,节假日停止办理),持相关人员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原件以及当月《考勤表》、《加班申请表》(如有)、《门店休假申请表》(如有)复印件,到公司办理离职。人力资源部将根据上交表格,办理离职手续,计算员工考勤,填写《员工离职结算表》,由经办人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d) 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结算表》上,对离职结算内容签名确认;
e) 如员工有需要,为其开具《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