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李冬昊 /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家住陕西省宜川县的刘女士,因家庭购买的比亚迪小型客车行驶中自燃,致使自己的丈夫及孩子死亡,自己也被烧伤,将比亚迪公司、嘉丽公司、奥通公司、睿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1万余元。
比亚迪轿车半路自燃致两死一伤
运营商财经网从该文书了解到,2014年12月,范先生的父亲从嘉丽公司处购买了比亚迪小型普通客车一辆,付款方式为按揭,除首付款外的其余车款,在咸阳市渭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由乾煜公司进行担保。2015年1月27日,该车曾在嘉丽公司进行首次保养,2015年11月21日,车辆在奥通公司进行过报修及常规保养,报修项目是“在路面上行驶时右前轮有嗡嗡异响”。
2016年5月2日凌晨0时17分左右,范先生驾驶车辆在行进中发生着火,致自己及孩子死亡,妻子刘女士烧伤。5月4日,清涧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陕西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对车辆着火原因进行鉴定,结果为车辆着火是蓄电池正极上加接的导线在乘员舱内短路搭铁,使低压燃油管路烧损破裂,燃油外喷形成大火,将车辆烧毁。
对此,刘女士将比亚迪公司、嘉丽公司、奥通公司、睿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万余元。
比亚迪不承认车辆起火与自己有关
对于刘女士的诉讼,比亚迪公司辩称:
1、其公司生产的S7系列轿车是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并无质量缺陷。此外,涉案车辆已登记领取机动车牌照,上牌时管理部门上线检测合格,且该车已经正常使用1年多,足以说明本案车辆是合格产品;
2、车辆起火原因经鉴定为加接导线短路所致,与其公司无关。其公司在使用说明书中也多次提示“禁止改装车辆线路,不建议加装电器部件。加装其它电器会造成线路负荷过大,线束容易发热造成火灾”,已尽了合理提示的义务。
法院判令四公司各赔10%
法院经查明后认为,涉案车辆发生自燃事件后,公安消防部门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起火原因进行鉴定,确定在车辆蓄电池正极上加接导线是发生车辆着火的根本原因。发生自燃与车辆本身的产品性能、安装GPS线路、保养维修等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或诱发因素,刘女士一方并无直接证据予以证实,比亚迪公司、奥通公司、睿奥公司及嘉丽公司亦无有效证据予以排除。
最终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判决比亚迪公司、奥通公司、睿奥公司和嘉丽公司分别承担10%的补偿责任,即36444元。
据了解,今年5月何志奇接任王传福人任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资料显示,何志奇1998年加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乘用车事业群COO、采购处总经理等职务。车辆自燃致使一家三口两死一伤,何志奇会如何看待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