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中午,一位中山司机开宝马小车经过斗门黄杨大道,停下车在路边买了一斤荔枝,岂料被车追尾!虽然好心的宝马司机不让对方赔偿,但他还是被交警处罚,要扣21分!
停车买荔枝被追尾
6月11日中午12点半,冼某驾驶粤T5××83号灰色宝马小车从斗门返回中山。当他行驶到黄杨大道养殖场路段时,看到路旁有卖荔枝的小摊。冼某听闻斗门的荔枝又平又靓,于是他慢慢将车停在路肩,准备买一点带回中山吃。▼
正当冼某付钱的时候,“砰”一声响从车后传来。冼某扭头一看,一黑色铃木摩托车倒在宝马车后,司机被抛出摔在地上。▼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居然被摩托车追尾了,冼某赶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躲避泥头车撞上宝马
斗门交警大队邱警官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只见一辆粤C4××06号黑色铃木摩托车倒在黄杨大道西往东方向的路肩上,两个后视镜摇摇欲坠,车头刮花爆裂,后尾箱掉落甩到一米远处。摩托车前方停着一辆粤T5××83号灰色五系宝马小车,车尾多处刮花并凹陷变形。▼
经调查,摩托车司机罗某当时沿黄杨大道前往白蕉镇。他以大约时速50km/h的速度行驶到养殖场路段时,一辆泥头车“嗖”一下从他的左侧驶过。罗某注意力被泥头车吸引,完全没留意到前方停着的宝马小车。突然“砰”的一声撞上了宝马,摩托车应声倒地,罗某也被抛了出去。▼
交警认定,摩托车司机罗某因未确保安全行驶,要负事故全部责任。幸好,罗某头戴了安全头盔,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并未伤及身体重要部位,只有多处的皮外伤。
冼某见罗某已经年过5旬,不但摩托车损坏,人还受了伤。考虑到自己的车损不算严重,冼某决定自掏腰包修车,不用罗某赔偿。
宝马司机被处罚
虽然冼某心地善良,不要对方赔偿,但一码归一码交警发现他还是有违法行为。一是宝马小车违反规定停放,虽然停在路肩,和事故没有因果关系,但也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处罚;二是宝马小车年检在2018年5月31日就到期了,属于逾期未年检。这两项违法行为要罚款400元、扣3分。▼
此外,邱警官将宝马小车的信息录入系统,发现该车身背闯红灯、超速等4宗违法行为未处理,要罚款650元、扣18分。邱警官提醒冼某平时要多留意自己的驾驶证记分情况和记分周期,并督促他尽快去交警部门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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