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之家 黑幕曝光】近日车主之家投诉频道接到深圳宝马3车主投诉,车主称在深圳宝马售后部门维修时遭到售后恶意阻止,且该过程中强行移动消费者车辆,导致车辆外观损坏。
车主之家投诉编辑立即将车主反映的问题反馈给宝马品牌相应负责人,结果却收到了经销商回复的律师函,该律师函要求车主立即停止影响公司正常营业、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上图经销商提供的车主投诉内容以及诉求】
根据宝马售后反馈的信息,称车主2013贵阳购入宝马320,由于车辆故障多次维修得不到解决,因此要求深圳经销商出具国家强制性认证的检测报告或者退车,同时提供代步车每天赔偿1000元交通费用。
【上图律师函1】
最后经销商无法满足车主的要求,车主便采取拉横幅影响商家正常营业的方式“维权”。经销商只好出具律师函“回击”。
根据律师函内容,原来该车主在2014年12月在他地(贵阳)购入二手宝马320,并称该车有抖动问题。然而经过深圳售后检测并未发现该车存在上述问题。接着由于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便出现了车主拉横幅强行要求经销商退车的事件。
【上图律师函2】
首先,根据《汽车三包法》第19条规定:家用汽车需在“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的,应该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辆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由于本次案例中,上述车辆并未在该经销商处修理(该经销商并未检查出问题),因此深圳经销商并无义务提供代步车。
其次根据《汽车三包法》中第四条规定“汽车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法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销商进行追偿”。因此车主应该找卖方来协商,然而车主与深圳经销商并不存在买卖关系。
最后建议车主找到销售者后,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车主恶意维权,给经销商经营及名誉造成损失的,经销商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找相关负责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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