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20日起,包含鳀鱼落网在内的定置作业网具休渔结束。定置网、刺网持证回补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增殖对虾资源费征收标准为每马力22元。
《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对捕捞增殖对虾渔船、渔具等做了明确规定。“捕捞增殖对虾渔船的主机功率不得超过185马力,张网类渔具最小网目尺寸标准为35毫米;捕捞增殖对虾的刺网类渔具最小网目尺寸标准为50毫米。”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监督管理站执法监督科科长周可明说。
另外,拖网渔船禁止从事回捕增殖对虾作业。“从事捕捞增殖对虾渔船的作业类型须与捕捞许可证核定类型相符,张网不得与其他作业类型兼作。”周可明说。
目前,烟台全市共有7000多条捕捞渔船,其中80%为刺网作业渔船。符合条件渔民可到各县市区渔政机构办理增殖对虾专项捕捞许可证。(记者 孙宗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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