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何先生向记者爆料:山东路37号中石化某加油站称接青岛安监局等部门要求停止为摩托车加油,造成极大不便,多次在新浪微博上咨询青岛安监局,但没有得到解释。
调查反馈:
记者从青岛安监局危化处、政策法规处两位负责人方面了解到,今年4月初市安监局局长李兴伟做客《行风在线》时,有市民反映延安三路一加油站给摩托车加油,距离人行道太近,安全隐患较重。市安监局经过调研,征求中石化、中石油、金盾石化等公司意见,研究措施如下:各公司筛选加油站,加油站狭小、离人行横道过近的、无条件的有安全隐患的,不再给摩托车加油;具备摩托车加油条件的仍可加油。后市安监局于4月20日正式下发青安监〔2016〕8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加油站区域有限、不能保证来站加油各类车辆安全通行的加油站,不得从事摩托车加油业务。不具备摩托车加油条件的加油站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告示牌。”
记者联系到该加油站明站长,明站长对记者表示,“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我站达不到设置摩托车加油区的标准,不能为摩托车加油”。而何先生爆料中的图片经明站长辨认,发现为几个月之前刚执行新规定时所树立的警示告知牌,目前告知书已张贴于该站宣传栏处。
安监局危化处负责人还建议,有需求的市民可咨询相关公司总公司了解可供摩托车加油的加油站。至于网友反映多次咨询青岛安监局微博得不到回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微博管理,不断完善和网友的沟通渠道。(记者 孙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