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南国早报A3版刊登了《南宁市全面清理“红头文件”和政府规章 》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
1月26日,一则“喜讯,南宁市禁止摩托车进入快环行驶的文件被南宁市政府 ...”在广西摩友交流区传播。
网贴截图
有网友贴出了“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内容,其中涉及到摩托车管理的两个文件被废止的情况,被摩托车爱好者迅速在网上发酵。
网贴截图
网友网上发帖称:
2018年1月25日《 南国早报》,刊登了南宁市政府清理和宣布失效的文件的报道,其中宣布310个继续有效,3706个失效,而实行了15年的禁止摩托车进入快环行驶南府办【2002】2、5号文被宣布失效,这意味着目前南宁市的所有摩托车进入南宁市内行驶将是合法的,除非另有新的规定出台。
1月27日上午,早报君就此咨询了南宁市相关部门后了解到,网友认为“目前南宁市的所有摩托车进入南宁市内行驶将是合法”系误读。
据介绍,此次宣布失效的文件是旧文件,对于摩托车的管理规定,早在2014年南宁市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截图
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2014年《新通告》中第七条明确规定:禁止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朝阳路行驶。
除下列摩托车外,禁止其他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快速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一)2002年1月9日(含)前,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未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
(二)2002年1月9日(含)前,依法悬挂桂F0、桂O号段机动车号牌,且未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截图
也就是说,南宁市涉及摩托车出行的交通管理规定,从2014年《新通告》发布后一直延用至今,没有发生变化。
摩托车在南宁并没有解禁
摩托车友们可能要失望了
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王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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