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辆宝马摩托排成“品”字拉风高速路
经交警劝导改走国道
多彩贵州网讯 1月11日下午,杭瑞高速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在三辆由宝马摩托车组成的车队在高速路上呈“品”字形行驶。民警在进行拦停劝离时,驾驶员却称没听说过摩托不能上高速,经过耐心劝导,他们才驶离高速改走国道。
呈品字形排列,车速飞快
据了解,1月11日下午4点半左右的时候,杭瑞高速大队三中队三名民警在巡逻至杭瑞高速公路湄潭服务区附近时,发现有三辆摩托车由德江往遵义向朝服务区驶入,三辆摩托车呈品字形排列,车速非常快。见此情景,大队民警一边通过车载喊话器责令其停车,一边上前对其进行询问。
司机:没听说过摩托不能上高速
经了解得知三辆摩托车均系宝马摩托车,车价不菲,三人都是东北人,证件齐全,带有头盔,穿有反光服,因工作压力太大,想体验人生乐趣放松心情,遂从东北出发,前往南方各地游山玩水。
当天,他们从铜仁市进入杭瑞高速公路,计划沿杭瑞高速行驶前往云南昆明。不料行至湄潭服务区附近路段时,因车辆缺油,前往服务区加油,不料被正在巡逻的大队民警逮个正着。为确保安全,大队民警决定对摩托车队进行劝离,起初,三人一脸不服,操着一口东北话称,在东北他们没有听说摩托车不能上高速,而且一路从东北过来,走过很多高速,也没有警察说他们违法,觉得是遵义警察对他们骑摩托车的人有歧视,他们认为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摩托车不能上高速。
驶离高速,改行国道
大队民警听后,继续耐心地解释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在经过大队民警长达两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并带至中队喝热茶、暖身子,并列举杭瑞高速公路至开通以来摩托车行走高速引发交通事故的诸多案例后,三人最终同意驶离高速路,沿国道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