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汽车驾驶证,平时摩托车就在孝感城区开一开,所以没办证办牌。”3月29日,驾驶摩托车的陈先生遇到民警整治摩托车,说出了这样一段话。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城区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时,众多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摩托车驾驶人均认为自己有汽车驾驶证就可以驾驶摩托车,殊不知,这种行为属于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会受到处罚。
当天早上7时许,正是早高峰时段,长征路和交通路交会处,众多交通参与者在红绿灯前等候去往城区各地。整治行动中,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多有发生。陈先生说,平时在外地上班,只有回家才会骑骑摩托车。之前购买摩托车时,他曾经想过上牌,结果因为手续不全办不了。他认为自己考取了汽车驾驶证,所以驾驶摩托车也没有问题。
对此,民警介绍,虽然汽车和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但一个方向盘是轮式,另一个方向盘是把式,加上两者结构有区别,因此不能混为一谈。汽车的驾驶证编号为C,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证编号为F,两轮普通摩托车的驾驶证编号为E,三轮摩托车的驾驶证编号是D,D可以兼容E和F。不管如何,汽车与摩托车的驾驶证不能兼容。民警建议拥有C证的驾驶人可以到车管所开展增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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