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9时50分许,在威海的世昌大道上,一辆闪烁着红蓝灯光的摩托车被民警拦下。
经查,摩托车司机张某驾驶这辆摩托车从河北省石家庄市来威海旅游,车辆的证件、号牌都没有问题,但张某为了追求酷炫的感觉,在车头部位安装了两个爆闪灯,分别闪烁红蓝灯光。
红蓝灯光属于警用灯具专用,普通车辆不得安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可以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外,其他车辆不得安装;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最终,在民警的监督下,张某被责令拆除了非法灯具,并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陶相银)